单位的人走后,林岚坐在病床前,看着女儿苍白的小脸,忍不住掉眼泪。 “妈,你别哭,一点小伤养养就好了。” “这还叫一点小伤,的亏你没什么事,后脑勺是最容易出问题的,你刚才没听你徐伯伯说,后脑勺打一下把人打傻的、打成瘫痪甚至死掉的人还少吗?” 叶昭连忙摆手,“妈,我知道了,是我错了,我现在头晕得很,想休息会儿。” 听女儿说头晕要休息,林岚立刻不做声了,“你睡吧,我陪着你。” 叶昭感觉不舒服的厉害,闭上眼睛不一会儿就睡着了,不过她在工人家属区被打的事情,下午就传遍了整个厂。 马良栋知道这件事后,心里感觉有一丝痛快,但他觉得叶昭受伤,对他来说也许是次机会,他要好好谋划。 下班后马良栋好心情地离开办公室,只是一出厂办,就被人喊住,扭头一看居然是田芳。 “姐夫,我有件事想求你帮忙。” 田芳可怜巴巴地抬起小脸,满眼祈求,看上去仿佛受伤的小狐狸,可怜又可爱。 田芳长了一双细长的单眼皮,眼位上翘,配上尖尖的下巴,透着一股子妩媚,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长得不算好看,但很有味道。 重活一世后,田芳很善于利用自己的优点,她望着马良栋的眼神充满崇拜,这十分满足马良栋大男子主义的精神。 “还没吃饭吧,走我们去吃饭,你跟我说说看到底怎么了。” “姐夫,我也是实在没办法了,我爸妈都没读过书,不像你是大学生,你懂得多看得远。biqubao.com 姐夫,咱们别去餐馆,那太贵了,就吃食堂就行,我听我姐说单位食堂也挺好的。” 马良栋没想那么多,带着田芳去了食堂,因为本质上他也舍不得花太多钱,天天请客吃饭,日子还过不过。 只是马良栋没想到,当他带着田芳进食堂后,引来许多人的注视,那眼神里透着三分戏谑,他当时一琢磨暗道坏了。 大家肯定认为叶昭要跟他离婚,他在外面找女人了,可他也不能逢人就解释,这是叶昭的表妹。 马良栋打了两份饭,四下张望看到住同一栋宿舍楼的人,立刻带着田芳坐到那一桌。 田芳本想跟马良栋找个角落做,说点悄悄话,谁知道马良栋拉着她坐在一群大男人堆里。 “小赵,这是叶昭的表妹。” 正在吃饭的小赵笑笑,打了个招呼,心里有些奇怪,叶昭的表妹管自己什么事,马良栋跟自己说什么。 马良栋给一桌子人挨个介绍了一遍,大声说这是叶昭的表妹,今天找自己有点事情帮忙。 大家都是嗯了声简单打了个招呼,谁管你是谁,又不是找自己帮忙,所以马良栋介绍了一圈,也没人跟他或者田芳说句话。 他只得悻悻带着田芳坐在一旁,不一会儿杨杰也来了,被小伙伴喊到一边儿坐下,正好坐在马良栋斜对面,这让马良栋格外不舒服。 他想跟杨杰介绍一下田芳,脑子里一直闪着杨杰和叶昭走在一起的画面,拿着筷子走神。 “姐夫,我表姐不知道咋想的,得知我想读书,非要我住到他家,可我自己有家,长期住她家我也不好意思,而且不如自己家里住着自在,你帮我劝劝她,让她别管我读书的事行吗? 我表姐这个人,人虽然不错,但脾气太霸道,她决定的事情,大家都要按照她的意思做,就连我读书,她也要管。” 杨杰听到这些话,筷子一滞,这个女的喊马良栋姐夫,那就是说马良栋媳妇是她表姐,她说的不就是叶昭吗? 见马良栋没做声,田芳继续道:“我姐从小说一不二,哪怕就是别人的事情,她说了要怎么做,别人不按她说的来,也算得罪她,我现在都不敢说不想去她家住的话。 可住过去后,我每天都要受她的气,其实我表姐不是故意的,可她那个脾气,也就姐夫你大度不跟她计较,这些年下来我真是快忍不了了。” 听到这些话,杨杰忍不住皱眉。 而田芳这些话,触动了马良栋,这些日子他几次找叶昭,可叶昭都很固执,不肯改变,就要离婚。 “你姐脾气是不好,只是我是个大男人,怎么能跟自己媳妇计较,读书是好事,你要不想住,不如跟你表姐的母亲说一下,就说家里事情多,你不忍心都丢给母亲一个人做。” “对,我也是这个意思。”田芳立刻回应道,“我在家可以帮我妈做饭洗衣服,家里洗洗涮涮的活都能干,然后闲下来读读书,都不耽误。我不像表姐家里条件好。 我打算先考大专,等大专毕业再考专升本大学,姐夫你是大学生,你读书成绩好,我有不会的题,以后能来问你吗?” “行,有什么不会的尽管来。” 杨杰听到这已经听明白了,这个田芳不知道安的什么心,一个劲说叶昭不好,却不停地夸马良栋,一个小姑娘,不,应该是大姑娘,这是想干嘛。 杨杰悄悄打量着田芳,感觉她看着不像叶昭表妹,显得比叶昭还大一点,倒像是叶昭的表姐。 马良栋这边儿还想说些什么,但看着杨杰心里就是不自在,于是迅速吃完饭,带着田芳出去了。 杨杰待这二人走后,眯着眼睛盯着好久,这事他觉得还是要跟叶昭说一声,这两人总觉得不单纯。 但叶昭受伤了,现在应该专心养病,杨杰思索良久,决定再观察下,等叶昭出院再说,反正他觉得叶昭这表妹,不像好人。 此刻被杨杰惦记的叶昭,一觉睡醒,觉得肚子有些饿,一看时间居然已经是下午五点了,手上的吊针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拔掉了。 她有些饿了,母亲也不知道去哪了,她穿上鞋打算去护士站问问。 等她刚走到护士站,还没说话,突然看到一个许久未见的熟悉面孔,反应了三秒,她突然记起来,这不是顾宴廷身边儿的张亮吗? 他怎么在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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