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在厂长的带领下,二十几个报过名的工人都在大会议室里开始公开考试了。 这期间,晏承志亲自抓了三个带小抄的。 考卷其实很简单,只有简单的几个问题,但是在这个普遍文化水平都不太高的厂子里,大家知道的也不多。所以没有半小时笔试就结束了。 会的多的反倒是一些原本就在车间工作的,跟他们的工作算是息息相关。 穗穗在二十多人里的分数是最高的,一骑绝尘拉下第二名二十多分。 算是堵住了大家一半的嘴。 下午的时候,是操作考试。监考员以及一些看热闹的,一起看着这些人做一些简单的监测工具的操作。 穗穗的操作又快又好,不出意外的又是满分。 在众目睽睽之下,大家也算是心服口服了。连最开始对穗穗瞧不上的马书红都羞愧的低下了头。 原来,舅舅说的是对的。 英雄不问出处。自己当初看上了人家晏技术员是看上了人家的脸跟身后的背景。 而自己跟吕穗穗在他的眼中实则最开始都是一样的,都不如他。 而在都不如他的情况下,人家看的当然是能力了,看着自己考的稀烂的分数,再看人家吕穗穗试卷上清秀的字体跟大大的一百分。 优秀是真的优秀啊。 莫名的,她就萌生出了跟这个优秀姑娘做朋友的想法。 看她的样子似乎不知道自己工作的由来,这样挺好的。看拒绝了自己的男人在另一个优秀的姑娘面前吃瘪,她能再多吃两碗饭。 于是,穗穗参加完考试之后,厂子里的风评不仅变了,还收获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闺蜜。 吃饭的时候晏承志是再也靠不上边了。 马书红开始有事没事的就在穗穗的办公室蹲她,就为了跟她一起去吃午饭晚饭,一起逛街一起玩。 穗穗感受得到这个姑娘的善意,再加上跟晏承志相处偶尔让她有点起鸡皮疙瘩。所以有了这么一个闺蜜,她感觉安心多了。 在马书红听说穗穗想要继续将高中的课程复习好,努力考大学的时候。 原本勉强上到高中就退学的马书红更是崇拜的不得了,她就喜欢比自己强的人。 她不仅一点都没有觉得穗穗的想法异想天开,还将自己保留下来的高中课本借给了穗穗用。 晏承志是真烦了这个女的,但对于她对自家媳妇好这件事又觉得死罪可免。 他的厂长舅舅怎么不赶紧给她找个对象呢? 看着穗穗一脸开心的摸着从马书红那里拿来的高中课本,晏承志不想承认也得承认,他还是很开心的。 他知道自己未来会站到一定的高度,当然也希望自己的伴侣可以在自己身边而不露怯。 这样两个人才可以快乐前行。不至于因为一方的成就过高而另一方会因为心里方面的问题而不快乐。 共同进步从来都是夫妻恩爱最良性的发展方式。 他不想经历所谓的彼此高度不配套而形同陌路,如果真的是那样,他会疯的。 但他也知道自己更想让小姑娘快乐,所以不能强求。如果她不想要努力自己养着她让她生活在安全的象牙塔里,开心一辈子。 如果她真的想要努力前行,那么自己也会给她最好的环境,让她变得更加的优秀。 一切都以她快乐为主。 当然了,如果能考上了大学,那肯定就是最最好的事情了。 到时候他就可以跟着她一起走,不管是考到哪座城市总归不会留在山水县。 到时候山高路远,远离了她最亲近的家人,她的身边就只有他了。 而他就是她的家人。 这么一想,他觉得自己要更加的努力让小姑娘考上大学!! 他状似无意的翻看了下马书红拿来的那些高中课本。 嗯,挺干净的。 里面很多标注的问题都是错误的,不过这也跟这个地方的教育水平有些关系。 “你先看着,熟悉熟悉课本内容。 等我让人寄来我的课本后,我教你。” 晏承志没想在小姑娘的面前说她闺蜜是个学渣的话,但是真心写的字也歪歪扭扭的。 所以有的女的光鲜亮丽的背后,就是一团乱麻啊。 “谢谢你,晏大哥。能认识你,运气真的是太好了。” 穗穗真诚的说道。 除了自己的家人,她就没见过比他更细心更贴心的好人了。 甚至连最近跟自己走的很近的书红,对着自己的时候偶尔还有些小脾气小娇气什么的。反而是这个气运之子,仿佛在她眼前从来都是和煦而稳定的。 她不知道的是,所谓的和煦而稳定的情绪从来只是因为面对的是她而已。 晏承志从看到马书红课本的当天,就趁着穗穗在抄资料的时候去了趟厂外不远处的邮局。 又是一封加急的电报发给了远在东都的晏承徳。 让自家老弟将自己高中的那些课本寄过来,顺便还要他跑一趟新华书店,将最近出版的那些能买到的高中三年所需要的复习资料尽数邮寄过来。 还必须是加急邮寄。 晏承徳收到电报的时候还是很震惊的。这还是自己那个高高在上冷漠的狗哥哥吗? 这现在急切的让自己邮寄东西的态度,真是不多见啊。 从书店里将书买齐,又从家里的储藏间里将哥哥高中书籍都找出来,一起抱到邮局加急邮寄的晏承德,回到家瘫在沙发上彻底的不想动了。 “我说爹啊,我觉得这回大哥应该要在那个穷地方待住了。 你看这又是让我给他寄消防书,又是让我给他邮寄课本的。 这是在那边做什么好人好事了? 这模样可比平日里好多了。” 晏承徳瘫在沙发上对着刚进门正在玄关处挂衣服的老爹说道。 “所以呢?” 晏兴安在门口站定看着自家坐没坐相的儿子淡然的问道。 “所以,我觉得你要输了哦。 我们这一代年轻人也是要自由的。 我支持我哥哥创业的想法。 做时代弄潮儿!不愧是他。” 晏承徳这位弟弟很快就为了自己这句话负了责。被他老爹拿着鸡毛掸子在大院里追了半个小时。 平日里大院小霸王的面子算是因为鸡毛掸子全碎在地上,捡都捡不起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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