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老张黑着个眼眶在那里不断的操作着计算机,心中有无数的脏话想说,但是鉴于某男人是精神系的,还是任劳任怨的继续干着活。 精密的小东西已经初具雏形,朱砂红的半个米粒大小的东西,放在手中都担心会不小心自掌心脱落。 但只要启动后,就会自动嵌入身体,轻易脱落不得。 老张跟助手忙活到了四点,终于将独立的系统跟这个小东西一起交给了面上终于露出满意之色的男人手中。系统已经按照阎承允的要求放在了他的掌心通讯器里。 “老板,真的,再这样我就废了。您多给我点白珠子吧。” 老张看阎承允心情还算好,顺手求点加班费。 “嗯,拿去吧。” 熟知老张这怕死又抠搜的性格,也不知道末世里研究所里那么多人都变了模样,老张是如何做到抠搜依旧的。 阎承允已经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也就不多留了。 离开了老张的办公室后,阎承允看到不远处还有一间实验室还开着灯。 走近一看,里面赫然是那个叫白朗的小白脸研究员。 此时他正认真的记录着数据,其他的研究员早已经离开了。 他知道,昨天岛上已经有一批人出发去了y市,今天那些家人在y市的同僚们,都等在研究所的电话旁,有人在哭,有人在笑。 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 而他必须努力让所有人看到他的价值,这样,他的妹妹才有被救的可能性。 咬咬牙,再次吸收了一颗白色的珠子后,白朗投入了工作中。 “嗤,你再这样,不用我帮你找妹妹,你就可以下去找妹妹了。” 这家伙跟自家小可爱是一个城市的,也算是娘家人,多说两句也无妨。 “老,老板,您来了。” 白朗一惊,站起身来,看向身后的男人说道。 “算了,你妹妹住在哪里?有没有照片我看下。”阎承允想着如果顺便,倒是可以在自己找到了媳妇的同时,让其他人来接下他妹妹。 只要别是什么脑残就成。 “有有有。您稍等。”白朗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在这里一加班,反而有了好消息。 自末世以来,他一直随身携带着自己妹妹的照片,就为了到时候找起来方便。 一张已经打印好的照片被突兀的放在了阎承允的面前。 阎承允看着眼前的照片,只觉得如遭雷劈一般。 一时间竟然失去了所有的语言表达能力。 这不是他家小可爱吗?他都做了什么? “我妹妹叫白穗穗,住在s市神港东路附近的书香小区3-2-902。”白朗还在喋喋不休的说着什么,但紧接着,却发现眼前的人只盯着自家妹妹的照片看的入神。 他稍稍扯了下照片,却里面被眼前的男人将照片拽了回去。 难道,眼前的男人看上了他妹妹?他不是有女朋友吗? “老板?”白朗唤道。 阎承允没想到原来眼前的男人就是自己的大舅哥,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没事,你继续说。我只是记住她的样子。”阎承允不动声色的说道。 仿佛刚刚激动的不是他一般,只是整个身体却在微微的颤抖着,也就是白朗不熟悉眼前的人才以为他真的平静。 “我说完了。”白朗有些不明所以的说道。 “你没有父母? 如果我找到你妹妹了,你妹妹身边还有没有别人需要一起?”到时候好想办法送那人上路! 阎承允慢条斯理的问着。 “我父母双亡,就我跟我妹妹相依为命。她性格说好听点叫内向,其实是有些怯懦的,也不喜欢交朋友。” 白朗说到自家妹妹的时候,表情带着显而易见的温柔。 但想到自家妹妹那怯懦的个性,希望她一定要挺到别人来救她! 阎承允自认为不是个好人,那就按不是人的办法做吧。 他抬手点在了白朗的头上,紧接着一道白光闪过注入了白朗的脑袋里。 再之后,白朗看向阎承允整个人都带上亲近的模样,不同于对老板的恭敬有礼,而是对亲人的亲近。 “妹夫,穗穗就拜托你了。” 白朗知道自家妹夫对小妹情根深种却因为之前的职业问题一直没有表白。 而自家小妹如此怯懦,在末世里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靠山,这个长相如何能够过的好? 阎承允就是最适合做他妹夫的人!要长相有长相,且一直为了自家妹妹单身至此守身如玉。 末世都来了,只要阎承允能将自家妹妹救出来,他就认了这个妹夫!! 没错,阎承允直接用了异能,把白朗的记忆篡改了。甚至还人为的增加了白朗对自己的好感度。以及除了自己外其他男人对穗穗再好,他都会深恶痛绝! “哥,你放心,我这就去找她。 一定不会再让她受委屈的。 你自己保重身体,穗穗看到你玩命工作,一定会心疼的。 不过这次我得月余才能回来,多跟她相处相处多陪陪她。 到时候再回岛举行婚礼,您快去睡吧。” 白朗听了阎承允的话,听话的离开了。 而后,阎承允拿着手中的照片激动的亲了下。虽然眼神不太对,但是长相对了。 拍照的人技术不行,没有把他家小可爱的眼神拍出来。 而后他又闭上眼睛,整个战北岛在夜里散发出了带着能量的白色柔光,几秒后散去。 懒得通知那些人,为了防止大家的记忆错乱,索性都改了。 随手吸收了一颗珠子后,阎承允快速的离开了研究所。 他现在要去见他的未婚妻了,十万火急,谁也阻止不了。 直升飞机已经在停机场等待着他的主人的到来了。 “老大,咱们去s市吗?” 荀凉像往常一样穿着作战服,足蹬着黑色皮靴的看着穿着丝质白衬衫黑裤子,就差戴个金框眼镜装样子的一身骚气的男人,嘴角微微有些颤抖。 他记得自家老大曾经这么评论过某国的一个黑帮头头。 “嗤,穿白色丝质衬衫最是骚气不要脸。 磨一磨那红.豆.豆就露了出来,骚的简直不要太明显。” 可是,现在老大居然就堂而皇之的穿着白色的丝质衬衫出现在了直升机旁。 脸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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