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甘看着时间,开着他的哈雷摩托带着丧尸往偏僻的荒郊野外走。 而阎承允等人因为这样的便利,倒是还算顺利的从小道上到达了基因研究所。 此时的基因研究所外围的丧尸已经跟随着严甘去荒郊野外遛弯了。 他们一众人没费多少的力气就走进了研究所。 刚刚保持的体力在此时发挥了极好的作用。几十个狼崽子挥舞着手中锋利的钢棍与唐刀, 走廊上原本已经干涸变暗的血迹再添新血。一众本身就瘦弱的丧尸,还没吃上几餐饱饭就一刀解决掉了。 一共不到十层的楼,加上各种实验室。整个研究所的人不过二百人。 好在,多数人都是在研究室里工作。而各个研究室相互之间隔开。 反而发现了几十人的幸存者。不过多数都被吓得瑟瑟发抖,看到他们的第一反应不是哭就是尖叫。 “我们来救你们了。外面的丧尸基本清理干净了。 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半小时内我们必须离开这里。” 阎承允看着这几十位瑟瑟发抖的人类精英,认真的说道。 “我,我想回家。”有一个头发秃的不行的男人,颤颤巍巍的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而后,陆续有十多位眼含热泪的说着。 这是人之常情。这些人基本都有家有业,不像自己手下的雇佣兵,多数都是无家无业的孤儿。 “回家可以,但是外面很凶险,这次来准备并不充足。 如果你们要回家,只能自己回去了。 三天后,我还会陆续派人来解救y市内的人。 你们如果愿意相信我,可以将自己家人的地址告诉我,回头解救可以先从你们家人那里开始。 但到底有没有变成丧尸,只能听天由命了。” 阎承允淡漠的看着在场的众人说道。 外面时刻都有被丧尸吃掉的人,这就是末世。 他并不讨厌末世。 但是如果因为末世,所有的道德规范都变成一纸空文。 那他讨厌末世。 “我,我跟你走。” 一个脸色苍白戴着眼镜的女研究员颤颤巍巍的站起身来说道。 这些天的可怕经历已经足以让她崩溃,而一个男人如同白马王子一般的救她于水火。不得不让人心动。 “嗯。还有谁。” 阎承允没有动,看着眼前的众人。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着。 “我也走。” “我也走。” 最终,对丧尸的恐惧以及眼前男人给予的承诺,让几人纷纷吐口。 而后,就是派人跟他们一起收拾东西。 只有一个人自始至终没有动,他长得斯文俊秀,站在那里眼神带着坚韧。 “我知道你找我们更多的是因为这次丧尸化跟基因改变有关。 如果你能帮我去s市救我妹妹,我保证研究出丧尸的解药。” 白朗知道自己说的话有些可笑,至少在眼前男人面前是很可笑的。但是他担心他的妹妹。 如果没有妹妹,他就再也没有亲人了。 “嗤,你的话并没有任何的依据,我为什么要为了你去千里之外的s市救人?” 阎承允淡漠的站在门口说道。 他看着窗外,整个人散发出的威压,足以将方圆一里内的丧尸吓退。 没错,他可以自动控制自己的威压范围。但他没说。 他又不是他们妈,多锻炼下身体没什么不好。 “因为我是整个研究所里最有用的人。 甚至放眼全国,我也是基因学研究领域数一数二的人。” 白朗咬咬牙,说出了对他而言有些羞耻但又不得不说的话。 如果这次,眼前的男人不能答应自己,那他还是会留在研究所。 这是末世,未来如果政府恢复了秩序,也会先解救他们这些研究人员的。 虽然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但为了妹妹,他等得起。 “嗤,可以啊。 不过估计要等个月余时间,如果你那个妹妹撑得住的话。” 阎承允可有可无的说道,他并不准备当救世主,但是来之前,他见过他的资料。 白朗,就是他此行研究所最大的目的。 二十分钟到了,所有研究员都下来了。 只是有的是自己下来的,有的是被人拽着下来的。 那敏是这所基因研究所里唯一的年轻的女性研究员。 因为长相还不错,加上研究领域又比较高大上,还是有很多的追求者的。 可是她谁也没看上,就看上了研究所里的黄金英俊的单身汉白朗。 可惜大哥就像是跟基因研究结了婚,没日没夜的压根看不到别人。 所以这次猛然看到这么一个白马王子又是别人领头羊的存在。 她真的是心动又准备行动。 女博士如果自己不努力,很容易找不到对象的,哪怕是末世也不能阻挡她给自家老爹老妈带个对象回去的。 于是她什么也没准备,就是上楼化了个妆罢了。 却没想到时间到了,被男人的下属生拉硬拽了下来。 “你不要这样,我还没化完妆,你有没有礼貌。” 那敏哭丧着脸说道。 又看了眼刚刚那位帅的人神共愤的男人,可惜人家只是挥挥手,招呼着大家将东西搬上车。 至于自己是男是女,甚至是人是鬼,对人家来说不过就三个字“研究员”。 算了,她妈妈说的好,男人得找会疼人的,长得帅的如白朗,还有那个白马王子,结果都是直男癌。 那敏哀叹着歇了心思,只求未来能在岛上解决自己的大龄单身问题。 甚至还启用了研究所下面的五辆车。才将他们剩下的三十多人都带上。 “大家动作快些,时间不多,外面的丧尸饿了段时间了,随时可能过来吃你们一口肉。” 阎承允带着点淡笑的说道,一点没有觉得自己说出了什么恐怖的话。 因为阎承允的话,一群人急急忙忙的往车上赶。不到十分钟,一群人就已经准备出发了。 而消失了许久的严甘也准时出现在了研究所的大门口。 手中还拎着两个大喇叭,只是被关了开关罢了。 表情还带着点郁郁的颜色。 回去后,他可能会被岛上的兄弟们笑死吧?开着拉风的哈雷唱着最土的歌。 不,连歌都不算,两个从小贩摊位上搞来的喇叭,刺激是刺激,就是丢人啊。 临行前,那几个努力憋笑的混账东西,他可都用小本本记着名字的。 “做的不错,继续吧。不过你家哈雷呢?” 看着自家憨憨属下一副崩溃的模样,阎承允轻描淡写的问道。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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