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女配又拿了宠文剧本_第124章 现代文里被厌弃的痴汉女配3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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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穗这边,经历了那一吻后虽然说了没什么,但还是像只受了惊吓的小兔子一般的在家里窝了两天。
  除了每日的信息照片之外,并没有任何外出的举动。美其名曰自己不小心生病了,在家里养病。
  但作为一直派人监视着的叶景烁来说,还是知道因为自己贸然的举动,让小姑娘害怕了。
  有心想去探望,却又怕吓到她反而得不偿失。
  倒是唐大大侦探社那边每天都有照片送过去,而送照片的换成了一个长相和善的中年女人。biqubao.com
  送来的照片做的也都是很精致。里面还有不少之前两个人一起出门的合影。
  如果不是自己就是当事人,别说,感觉还挺有偶像剧的意思。
  就这样,穗穗隔壁的房间跟叶景烁的楼上房间,都开始不断的有新的东西入驻。
  只是一个是装装样子,一个是心有所属,珍之爱之。
  在家两天,穗穗终于被迫想起原主当时的拍品的事情,之前她跟团子聊完之后,就把这个事情堂而皇之的忘记了。
  现下因为自己在家里摆烂,团子就总是催促她赶紧把替代品买上。
  鉴于差点掉马,穗穗对团子的话一点都没摆烂。直接打开某宝就开始搜索。
  反正是自己没有尝试过的衣服,布料虽然都不太多,但是都很好看,特别是兔子装,简直是太萌了。
  看着那些买家秀,穗穗可耻的心动了。
  又想到自己省了大几十万的钱,而这些衣服最贵的也不过千数,还是用在自己的身上,于是果断下单了几款超可爱的衣服。
  又怕被叶景烁发现自己的摆烂,又果断的下单了看起来超级贵重的礼物盒子。
  这样一包装,弄两块砖头放在里面,可不就是超级贵重的礼物了?
  又贵又重。
  那既然放砖头就可以了,干嘛还要把衣服给叶景烁?
  “如果真的被发现了,就说你想勾引他就是了。
  气运之子最是正气凛然,对于那些心怀不轨的人可不就是深恶痛绝的吗?”
  团子早有准备,在穗穗提出异议的时候正气凛然的说道。
  唬的穗穗虽然觉得怪怪的有点多此一举,但又觉得特别有道理。
  或许,在她下生的时候除了情丝少了,智商也少加了点吧?
  叶景烁看不到穗穗,就开始有些抓耳挠腮的难受着。
  致使整个景烁集团都跟着处于低气压中。除了金氏前来洽谈业务叶景烁有个笑脸,其他时候都是冷着一张脸,将狂拽大少的形象做了个十成十。
  “叶总,金总来了,给安排在了会客室里。”
  孙秘书这两天也看出来了,这叶总八成是看上人家金总的闺女了。
  那既然看上了,当初干嘛喊人家滚?大少爷脾气?
  叶景烁只觉得自己太想念小兔子了。如果明天小兔子再不出来,他就要想办法去金家抓小兔子了。
  金玉山坐在休息室里,身边跟着他的随行人员。
  两个公司从有合作意向到建立合作,只用了两天的时间,是非常的快的。
  不过效率可不就是公司成功的关键吗?
  带着磨砂的玻璃门打开,叶景烁一脸和煦的走进了房间。上前握着金玉山的手就喊叔叔。
  直把第一次跟来的工作人员唬的一愣愣的。
  因为钱是景烁出的,而金氏是技术入股,算起来,金氏不仅是有了金钱的保障,还得到了一个别人不敢动的靠山。
  这个结果比金玉山预想的好了太多。
  当初他匆匆将公司的重心转移到了国内,就是因为担心自己手握这项技术,早晚保不住被其他几家公司吞并。
  现下有了景烁的加入,他们公司终于算是彻底的在国内扎下根了。
  两家公司就这个合作聊到了很晚。
  外面的天色也渐渐的黑沉了下来。
  “金叔叔,既然这么晚了,不若我请您吃饭吧。预祝我们合作愉快。”
  叶景烁眼波微转,看着金玉山恭敬的说道。
  金玉山有两个毛病,一个是宠爱闺女无度,一个就是喝不得太多的酒,酒后容易聊闺女。
  叶景烁着孙秘书安排两家参与会议的员工吃饭的地方,自己则带着金玉山到公司附近的私房菜去吃饭。
  席间,叶景烁极尽夸赞金氏公司的技术如何如何的好,以及自己对金玉山是如何如何的敬佩之类的话。直把金玉山夸的快忘记自己姓什么了。
  也让他不自觉的忘记了之前自己给叶景烁打电话,人家对他的那股子不乐意了。
  “景烁啊。你真的是一个优秀的男人。
  我要是早二十岁,都想跟你做兄弟了。”
  金玉山在叶景烁的劝酒下,不自觉的喝了不少酒。
  他面红耳赤的看着叶景烁说道。眼神甚至已经带上了看兄弟的眼神了。
  叶景烁眉心一跳,看着金玉山说道:
  “没关系,亲上加亲从来不只有做兄弟一途。”
  他诱拐着未来老丈人,希望他能重新想起他当初的提议来。现下他不敢说自己反悔了,这样效果不好。
  可惜,金玉山一脸正色的说道:
  “景烁说的对亲上加亲,我虽然不能认你当兄弟,但穗穗可以认你当哥哥。
  如果你不嫌弃,过段时间你们认个干兄妹,怎么样?”
  不怎么样。
  他不想跟醉鬼一般见识。他才不要妹妹,他要媳妇!!
  最终,醉酒的金玉山边叨叨着,边坐着叶大少的车回到了金家。
  金妈妈从猫眼里看到自家老公被叶大少搀扶着回来,赶忙打开门,要将自家老公搀扶进去。
  却被叶景烁婉言拒绝了。
  “没关系的,阿姨。都是我没注意,让叔叔喝多了酒,我将他扶进去吧。卧室在哪里?”
  他就这样堂而皇之的踩进了带着穗穗香甜气息的金家,整个人只觉得呼吸一震。胸腔里那颗因为想念而越发失序的心,时刻的提醒他,他是有多么的激动。
  金妈妈看叶大少如此的识大体,指了指二楼,一副不好意思的口吻说道。
  "那就麻烦你了,在二楼左手边的房间。右手边是穗穗的房间。"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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