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大早,叶景烁掀开被子,看到了熟悉的一幕,只觉得果然是高看了道貌岸然的自己了。 这次是在老宅,他麻利的将被罩床单弄了下来,顺便还将自己的睡衣换下,一起扔到卫生间里清洗。 洗了半天,直到看不出痕迹来,才让王嫂过来,将房间收拾下。 美其名曰,不小心打翻了咖啡杯。 叶景烁的爸爸妈妈此时都在楼下吃早餐,看到自家叛逆的儿子皆是挑了挑眉。 “哎吆,什么风把我们叶大少给吹回家了? 不怕你老爹我催婚了?” 老爷子出去浇花了,叶爸爸调侃着自家儿子毫不留情。 “老爹,你想让我早点给你抱孙子,你就最近少搞些幺蛾子。 你儿子我保证,明年一定给你找个儿媳妇回来。” 揉了揉还有些疲累的额角,叶景烁心情不错的调侃着自家老爹。 自从生年后没有按照他们的安排走,而是投身商界,叶爸爸叶妈妈就开始把心思放在了让儿子成家的想法上了。 有了软糯的孙子,谁还管儿子是不是叛逆啊。 于是三五不时的就有莫名的小姐出现在叶家老宅吃饭。 搞得叶景烁直接不回老宅了。叶爸爸叶妈妈才安生点。 “成,你说这话老爹我再信你一次。周末记得一起吃饭。” 叶爸爸的工作并不轻松,吃过饭后,就跟叶妈妈出门了。 老爷子倒是浇完花走了进来,坐在靠近花园的窗户前的摇椅上舒服的晃来晃去。 他倒是不忙,可以空出时间来请客人来家吃饭,顺便还能看到家里的臭小子。 “说说吧。汪灿查的如何?” “金玉山为人不错,就是爱女成性,谁要动了他姑娘,他跟人玩命。” 叶景烁喝了口王嫂倒得咖啡,似乎有些苦。 他皱了皱眉头说道。 “做父亲不能对自己子女好,那还有什么意思? 难道还要对外人好? 都说先有国后有家,那也得家人先安顿的好才成啊。” 感受着阳光,老爷子舒服的眼神微眯,对自家孙子说道。 只对外人好而忽略了自家人的才是真正的冷血吧。 看老爷子没有什么其他的想法,叶景烁笑了声,没再做声,而是跟着老爷子一起享受这难得的悠闲时光。 穗穗的手机是在八点准时响的。 彼时她正在吃老妈做的爱心早餐。 “唐大大?”穗穗接起电话来问道。 “我叫唐唐,金小姐,您让我们拍的照片已经做好了,现下我们在您家门口,您要不要查收下?” 唐唐力图用最谦卑的声音让金穗穗听到自己话语里的恭敬。 他不是对人低头,他是对钱低头。 “好好好。稍等,我出来。” 穗穗穿着印满可爱兔子的粉色睡衣,随便拿了外套套在身上,就这样不施粉黛的走出了家门。 门外,两个年轻人正一脸热情的看着金家的大门,仿若在看什么了不得的存在。 穗穗打开房门的一刹那,两个年轻人不自觉的僵住了。 这个女孩似曾相识,湿漉漉的眼睛跟金小姐好像啊。只是看起来小了好多。看一眼就萌到人心里去了。 “唐大大?” 穗穗倒是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 她走到唐唐面前,唐唐她还是记得的。 极少有人将帅气跟猥琐合二为一,眼前这位小帅哥就可以。 “金小姐?金穗穗?”唐唐一副懵逼的样子看向如此可爱的萌妹子,有些接受不了的问道。 “昂。我的照片呢?麻烦你们了。”穗穗嘴角微微扬起,露出了一个可爱的笑,看着两个小年轻问道。 “在,在这里。” 唐唐的脸颊有些红,没想到金穗穗居然是这么可爱的萌妹子,简直是可爱到骨子里了。 倒是一旁的小眼镜,趁着两个人交换照片,以极快的速度给穗穗拍了两张照片。 “金小姐,我们需要拍照留存下,不介意吧?” 没等唐唐说什么,小眼镜笑着问道。 “不介意啊。你们随意。” 穗穗一点不介意别人拍她的素颜,又不丑。 而且万一被人知道了,还可以传她喜欢人家喜欢疯了,连妆都不化就出门了。 等穗穗离开后,唐唐才看向自家这位下属。 “老板,你把照片发给叶大少,说不准,我们还能翻倍。” 小眼镜看了眼刚刚拍的照片,虽然没有把金小姐的美拍出来,但足以让一个野兽般的男人心动了。 “要不是是金小姐自己看上了叶大哥,我真觉得要兔入虎口,有来无回啊。” 不管唐唐如何吐槽,最后还是听小眼镜的,将照片发给了叶景烁。 叶景烁拿出手机看到微信上,穿着兔子睡衣的可爱姑娘,明明穿的很是保守,甚至穿着外套,他却觉得下腹.一紧。 想到穗穗的样子被别人看到了,又觉得有些恼怒。 他装作若无其事的站起身来,看了眼还在摇椅上晃悠的老爷子说道。 “爷爷,我先上楼处理工作了。等金家来了,我再下来。” 说罢,快步走到了楼上。 他将电话打给了刚刚走出金家别墅五十米不到的唐唐。 “叶大哥?” “我再给你50万,给你侦探社加个人,以后金小姐的事情都交给那个人去处理,下午我叫人过去。” 叶景烁的声音听不出什么起伏,但唐唐却莫名觉得有点起鸡皮疙瘩。 “好的,谢谢叶大哥。” 叶景烁挂断电话,让汪灿给自己调几个女保镖,一个送到唐大大侦探社,替唐唐给穗穗跑腿。 剩下几个,帮自己保护小兔子。 唐唐挂断手机,看向一旁的小眼镜,语带佩服的说道。 “牛啊,你怎么知道叶大哥会因为照片给我钱?” 稳赚不赔啊,以后金穗穗这三个字,他当财神爷拜。 “也就你没开窍。 叶大少明显就是喜欢人家金小姐啊。 长得又漂亮又可爱。性格还萌萌哒。 这样的姑娘他舍得放在你面前吗? 我别的不行,看人可以啊。 我看叶大少就是一个占有欲很强的男人。以后还有的磨呢。 老板,这钱也有我的一份啊。一会别忘了打我卡上哦。” 小眼镜眉开眼笑的说着,心里更加坚定跟着老板走的决心了。 这老板偏财运还真好。明明啥也没干,已经赚了150万了。都可以在小县城买两套不错的房子了。 “成,一会儿我把你那份打给你。”唐唐有钱心情好,笑眯眯的说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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