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摊牌了 “老公,太棒了,我们一下子省了那么多钱!” 那沈小鱼则是十分高兴地道:“跟亲戚们说一下,也就推迟两天而已,也没什么影响,一下子就节约了这么多钱!” 夏天不由笑了笑道:“是啊,可能是运气好吧,遇见了这么豪爽的一个家伙!” “何止是豪爽啊,人家做事儿很讲究!” 夏雄笑了笑道:“换成其他的人,有着沈家这个背景,再加上还有白思思帮忙,他直接叫我们让给他,我们也没办法,但是,人家还是这么客客气气的,我敢说,这小子才是真正做大事儿的人!” 沈小鱼则是皱了皱眉,半信半疑地道:“爸,你说的太过了吧?这个叶七绝,之前都没怎么名气,也很少听人提起啊!” 夏雄则是一副已经看穿一切的样子:“你懂什么,那沈家能这么快的崛起,从一个三流世家都快稳不住的家族,很快成为了现在比一些一流世家还有厉害的存在,肯定就是因为这个叶七绝。而这个叶七绝,才回来也没多久啊!” 夏天想了想之后,则是道:“看样子,他们沈家的婚礼,叶七绝和沈晓茹结婚那天,我们不仅仅要去,而且,还需要送一些大礼才行!” 夏雄认真地点了点头:“对,必须巴结!” “叶帅哥,你说打广告,打什么广告啊?” 坐在副驾驶,白思思对着叶七绝问道。 “我打算,让出租车上面,让公交站台上面,都出现一个海报,就是九天之后,我要迎娶沈晓茹的海报!” 叶七绝嘴角勾起了一丝笑容,对着白思思道。 “哇塞,你,你居然这么浪漫!看不出来啊!” 白思思顿时一脸崇拜地道。 说完之后,这丫头想了想之后,又是不由道:“不过,我倒是不在乎这些,我觉得,只要能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就行了,婚不婚礼的我不在乎,只要你答应我,我随时都是你的老婆!” 此话一出,叶七绝差点儿没直接晕过去。 去弄好了一切之后,叶七绝这才把白思思送回了家。 送回去了之后,他便是去沈家接沈晓茹去了,因为上午的时候,沈晓茹就说了,她跟沈晓魅去逛街去了,让下午的时候,她过去接。 来到了沈家之后,沈晓魅看见叶七绝之后,立即笑道:“姐夫,我和姐姐可是已经把婚纱都选好了,你看看,这是我姐姐试穿之后我给她拍的照片,好看吗?” 叶七绝看了之后,不由满意地点了点头:“好看,太好看了,我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一旁的沈晓茹,瞬间脸颊微红,然后白了叶七绝一眼道:“你这个家伙,就知道瞎说!” “姐夫,戒指呢?你不是说去看看吗?选了没?” 沈晓魅则是笑嘻嘻地问道。 叶七绝笑了笑,然后拿出手机拍的一张照片递给了对方道:“就这个了,独一无二,举世无双!” “我看看,我看看,我跟你说,如果太便宜了,那可不行,你可是说过,要轰动江城,轰动南郡的,至少要好几百万的才行!” 萧凤一听,立即跑了过来看。 沈晓魅此时的嘴巴已经睁得老大,然后惊讶地道:“不会吧?这,这不是这个公司,全球用来宣传的吗?这戒指和项链都是独一无二的,而且,说了不会卖的啊!” “对对对,我前几天还在电视里面看见过呢,不是说不卖吗?你怎么能买到?” 萧凤也是被吓到了。 “姐夫,这得好几千万吧?” 沈晓魅吞了吞口水,然后道:“姐夫,你太牛了,这么贵的戒指和项链,你也能花钱买,看样子,你对我姐姐真的是真爱,我都有点羡慕我姐姐了!” “你这丫头,瞎说什么呢?” 沈晓茹看见两人那惊讶的样子,也是立即拿过叶七绝的手机一看,瞬间惊讶到了:“这个,我也听说过,项链叫做举世,而戒指则是命名为无双,而且,他们公司还说不卖啊,你不是开玩笑的吧?” 叶七绝则是走到了沙发上坐下,然后微微一笑道:“这种事情,我还能骗你们不成?定金我都交了,交了五千万的定金!” “不会吧?五千万的定金?这,这需要多少钱,才能将其给买下来啊?” 萧凤吞了吞口水,心里砰砰跳个不停,自己女婿这是大出血啊,这也花太多钱了吧。 叶七绝淡淡一笑道:“也不是很多,两个亿而已!” 说完之后,叶七绝的嘴角就微微抽搐了几下,毕竟,萧凤和沈晓魅,甚至沈晓茹都不知道,他有这么多钱啊。 “两亿!” 萧凤吓得差点儿没晕过去,慌忙跑过去扶着沙发坐了下来:“我的乖乖,那么,那么贵啊,你也买?” “妈,我不是说了,好轰动整个南郡吗?这给晓茹买戒指和项链,那肯定要最好的啊!” 叶七绝一脸认真地道。 沈晓魅也是惊叹道:“我的天啊,两个亿,买这些就花了两个亿,这算是整个龙国最贵的了吧,难怪对方愿意卖,这价格,也太贵了!” 沈晓茹则是心里暗叹,果然,这家伙肯定还有所隐藏,之前跟他说只有两个亿,后面花了不少钱,又是给自己老妈五千万,也就是说,叶七绝的身上,应该没那么多钱了才对。 即便是给那诸葛家的人治病,后面对方给了叶七绝一个亿,但如果叶七绝身上只有两个亿多一点的话,也不可能买这些东西,就花两个亿。 这只能说明,这家伙身上,肯定还有更多的钱。 “姐夫,老实交代,你哪里来那么多钱?”m.biqubao.com 沈晓魅也是很快发现了什么,一脸狐疑地望着叶七绝。 “是啊,七绝,你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萧凤也是审问犯人一般的盯着叶七绝。 叶七绝看有点瞒不住了,这才尴尬地笑了笑道:“不装了,摊牌了,我是亿万富翁!” “噗!” 哪里知道,沈晓魅根本不信,反而是直接笑道:“你这也太夸张了吧?说实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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