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九章晚上等着瞧 “嗯,那,现在时间也不早了,要不你们先给叶七绝打个电话,问问他能不能来?” 程曦想了想之后,又是对着张清芳问道,心里怕到时候叶七绝不去。 “行,反正现在也下午了,时间不早了,天浩你给他打个电话过去吧!” 张清芳点了点头,想了想又是道:“大家都是老同学,一起聚个餐,他应该不会拒绝吧,如果是那样的话,他就太没人情味了!” 谭天浩这才立即给叶七绝打了一个电话过去,并且还按了一下免提键。 叶七绝开着车和沈晓茹刚回到家里,没想到刚下车,就接到了谭天浩的电话。 看见是谭天浩的电话,叶七绝顿时皱起了眉头,毕竟,以前谭天浩也没怎么跟他联系过,上次大闹程曦婚礼,在路上还坐的他和张清芳的车子,当时也就在车子里面聊了一会儿,对方明显是有点钱,有些傲娇。 不过,在婚礼上大闹的时候,张清芳还算不错,至少还是担心他,甚至还劝他。 想了想之后,他这才接通了电话。 “喂,天浩啊,有事儿吗?” 叶七绝接通电话之后,不由问道。 电话那头的程曦,听见叶七绝的声音之后,竟是第一次感觉有些紧张。 谭天浩这才道:“七绝啊,今天晚上我们有几个老同学要聚聚,主要是苏建要从国外回来了,咱们这些老同学,也很久没见面了,出来喝喝酒怎么样?” “嗯,好吧!” 叶七绝思考了一会儿,想着反正晚上也没什么事儿,所以就答应了下来。 “恩,到时候你可别迟到了,夜夜醉酒吧,晚上八点哦!” 谭天浩微微一喜,说完了之后,这才挂断了电话。 “太好了,他答应了!” 张清芳笑了笑,对着程曦道:“程曦,你说得对,你们毕竟谈过三年的恋爱,而且,他当初真的很爱你,什么都听你的。上次他去闹婚礼,指不定也是因爱生恨,指不定他的心里还忘不了你,你今天晚上,一定要把握一下机会!”biqubao.com 谭天浩则是皱了皱眉,这女人为何都这么天真?如果是以前,他或许还觉得,程曦或许还有机会。 但是,现在人家叶七绝有钱有势,家里的老婆也那么好看,甚至还有白家大小姐也喜欢他,这样的男人,还会看得上程曦吗? 至少,换成他的话,他肯定是不会吃回头草的。 程曦则是笑了笑道:“是吗?清芳,你也觉得,我还有机会吗?那我一会儿回去好好打扮一下,看看能不能挽回一下,我一定会争取的。我现在想想,也觉得自己当初真的是太笨了,怎么会选择跟罗东在一起呢?那家伙,就不是个好东西。” 说到这里,程曦还一脸感慨地道:“哎,我当初就应该等叶七绝的,等他出来的话,那就好了!” “你们在一起那可是三年。那沈晓茹虽然给叶七绝生了一个孩子,还瞪了他五年,但是,他们实际上在一起生活的时间,这都不到一个月吧,你觉得,这样的情况下,谁和他的感情更深?” 张清芳这个时候,如同成为了一个军师,竟是开始帮着程曦分析道:“更何况,你们当时的爱情,那是最为纯真的,没那么多弯弯绕绕的东西。而他之所以跟沈晓茹在一起,第一可能是沈晓茹好看,第二可能是对方给他生了一个女儿,他是一个有担待的男人,要对对方负责。第三的话,那就是沈家有钱,现在沈家更是发展的好,沈家也是他的一个台阶是吧?” 被张清芳这么一分析,程曦更是觉得自己成功的机会很大。 她不由拳头一握道:“你说得对,当初他都是为了我才得罪罗东的,他对我爱,可不一般。我相信他的内心肯定还是在乎我的,只是,之前因爱生恨罢了。我今天晚上,一定要让他接受我才行!” 说完之后,程曦道:“好了,多谢你们了,我先回去打扮打扮,咱们晚上见!” “好,晚上见!” 张清芳挥了挥手。 等到程曦走了之后,谭天浩这才道:“呵呵,你们女人还真是自信啊,叶七绝怎么可能接受她呢?” 张清芳立即脸色一沉,对着谭天浩道:“谭天浩,你什么意思?现在程曦她改过自新了,想要从新和叶七绝和好,不管怎么说,她作为我的闺蜜,我也应该支持她!” 谭天浩道:“呵呵,他为啥想要跟叶七绝和好,你难道不知道吗?如果叶七绝还是一个穷鬼,家里没钱,住在之前那破屋里面,你觉得,程曦会想着跟他和好吗?改过自新?她这哪里是改过自新啊,她这是本性难移,依旧是那么的爱钱!” 张清芳却是道:“你不要那么的现实好不好,或许她是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跟罗东分手了之后,这才发现自己真正爱的人,真正对她好的人是叶七绝呢?” 谭天浩差点儿没晕过去,不由道:“呵呵,你还真是天真,这样的想法,估计也就你会有!” 张清芳则是道:“你是觉得没可能是吧?我倒是觉得,可能性很大!” “就你刚才分析的那些?叶七绝现在有钱了,他老婆又那么好看,还会跟程曦在一起吗?不可能!” 谭天浩很是坚定地道。 张清芳则是道:“有钱又如何?他和程曦可是好几年的感情。更何况,程曦身材好,长得又好看,你们男人有几个不喜欢美女呢?只要程曦能放低态度,好好跟叶七绝道歉,主动送上来的美女,他会不要吗?不信的话,咱们晚上等着瞧!” 谭天浩则是道:“哎,他们在不在一起,我倒是无所谓,只是,我们每次去酒吧,也就花个几千块,今天原本计划花个两三万就不错了。这程曦这个女人去了,恐怕又会点贵的酒水,到时候,要是消费个一二十万什么的,那可真是肉疼了!” 张清芳听了之后,也是苦笑道:“幸亏我们选择的本来就是一个很一般的酒吧,不是太高档,不然的话,恐怕更是消费不起呢。程曦也是高消费习惯了,那几百块一瓶的红酒,她怕是喝不习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553/73827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