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看警匪片的时候应该都看过这么一个场景,那就是一个犯下先奸后杀重罪的犯罪嫌疑人即使已经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主审法官还是会问用什么刀杀的人,捅了几刀,捅在了哪里等等问题。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黎芸这么问没毛病,事无巨细,任何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最后的结果。 单从这一点来说,竟然与支锅有异曲同工之妙。 对于黎芸看似没有必要的确认,小尘给出了肯定答复。 “黎把头,错不了。” 王小亮眉头一拧:“对方把行动时间选在了清晨时分,一定是做了精心的策划,因为那时候路上基本没有行人,人海茫茫,该到哪里去找这辆车呢?” “是啊,这简直就跟大海捞针一样,依我看希望不大。”鼻大炮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样。 “那也不一定。” 黎芸扫视众人,接着说道:“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想找到这辆车没那么难。” “阿黎,你是不是已经有办法了?”我问道。 “聪明反被聪明误,对方忽略了两点。” 黎芸美眸扫视众人,紧接着就说出了自己对于这件事情的分析。 “第一,这辆车的车牌太显眼了,第二,清晨时分人是少了一些,但也不是一个人没有,只要把这两点联系起来就能说明一个问题。” 鼻大炮听得云里雾里,使劲一擦鼻子说催促道:“黎把头,你真是绝了,这都火烧屁眼子了,你有话直说,别让我们猜谜语了。”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那叫火烧眉毛。” 听了黎芸刚才的话,我隐隐约约明白了过来,在组织了一下语言,说道:“阿黎,你的意思是只要今天早上有人在那辆车的行驶路线上出现过,就极有可能看到过这辆车。” 黎芸“嗯”了一声。 王小亮眉头拧成了一个“川”字,喃喃道:“还是一样的问题,不管是找车还是找人,关键是上哪找啊?” 此时,车子已经出了祥明大学的校门。 走了没多远,黎芸用小拇指轻轻碰了一下我的手背,给我使了个眼色,看向了车窗外面。 路边有一个小报亭,跟我在西京城里见到的差不多。 据说上世纪,韩国的路边可以看到很多小报亭,不单只卖报纸杂志,还出售一些饮料、纸巾等物品,更具有“话吧”的功能。 不过,时代在进步,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路边小报亭逐渐被淘汰,数量急剧减少。 庆幸的是我们运气不错,在通往祥明大学的必经之路上,还真就有一个小报亭。 小报亭上有一个很小的led灯牌,上面闪烁着几个字。 我问道:“阿黎,上面写的是什么?” 黎芸答道:“早餐、话吧、代存、代取。” 闻言,我心中大喜,不由想起一件事来。 我老家隔壁是卖糖枣甑糕的,每年冬天闻鸡起舞,香气顺着风飘到我家,给我馋坏了都。 甑糕,字典里读作:zènggāo,但关中人一般读为:jìnggāo。 陕西小吃闻名天下,甑糕必不可少,作为一种传统美食,相传源于周朝,距今已有3000多年的悠久历史。 《周礼·天宫》更是有“羞笾之食糗饵粉糍”的记载,说的就是甑糕。 说起甑糕,我确实有点流口水了,不过我想说的是餐饮买卖挣得都是辛苦钱,就拿早点铺来说,最起码你得保证每天凌晨三四点钟能起来。 换句话说,按照时间来推算,这家小报亭的经营者肯定见过接走小美的那辆车。 “停车。” 小尘从后视镜看了我一眼:“祖爷,怎么了?” “口渴了,我去买瓶饮料。” 鼻大炮捅了捅我:“哥,我跟你一块去。” 我正色道:“路上全是人,前面路口就有交警执勤,老老实实在后备箱待着。” 车子停好以后,我和黎芸向小报亭走了过去。 老板五十岁左右,正在翻阅一本杂志,看见我们到来,将杂志扣在一旁,起身招呼。 “啊尼哈塞哟。” 我本来想说“你也啊尼哈塞呦”的,但话到嘴边,被黎芸一个眼神给顶了回去。 黎芸要了六杯红参茶,然后有一搭没一搭的与老板闲聊起来。 我根本听不懂,在一旁急的抓耳挠腮。 片刻之后,就见老板手指马路,顺着祥明大学的方向划了过去,嘴里“叽里呱啦”的说了什么。 最后,黎芸说了句:“卡目沙哈米大。” 老板招了招手,回了一句:“安宁习卡色哟。” “光廷,我们走。” 言毕,黎芸转身离去,我拎着塑料袋,快走几步,跟了上去。 “阿黎,你们刚才说什么,说了那么半天?” “没说什么。” “你当我瞎,还是聋啊,到底说什么了,全部告诉我。” “老板说他经营这个小报亭不是为了挣钱,而是一种情怀,因为以前小报亭可是汉城市民的精神寄托,他这里的报纸杂志品种是最全的。” “黎把头。” 我停下脚步,加重语气喊了一声,又一脸怒气的说:“我问的是城门楼子,你跟我说胯骨肘子,你是故意的吧?” “是你让我说的,全部告诉你,我照做了。” 黎芸摊开手,一脸无辜,随即又埋怨起了我:“别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行行行,赖我了。” 都说女人无理搅三分,黎芸虽不在此类,但我跟她吵架拌嘴从来没赢过,何况眼下还有紧要事情,于是我怂了。 “刚才我看老板指着马路说了一句话,他是不是看见那辆车了?” 说话间,我们来到了车子旁边,黎芸一甩脑袋:“上车说。” 二人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车内烟雾缭绕,我一个抽烟的人都有点不适应,黎芸更是咳嗽了好几声。 “我还以为着火了呢?” 段怀仁略带歉意:“小阿黎,实在憋不住了。” 我把红参茶分发给大家,“砰砰砰”几声响,几人将吸管插了进去。 这是老板亲自熬制的红参茶,口味虽然一般,主打一个手工熬制,无添加剂的绿色食品。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刚才我打听过了,报亭老板还真的看见接走小美的那辆车了。” 几人纷纷看向了黎芸。 我问道:“他们最后去哪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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