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爷听完的话,哈哈大笑起来,他拍了拍手。 “不愧是能够号令东三省的三爷,年纪轻轻,胆魄十足,我很看好你小子。” 他回头看了看自己的人,他身后站着的几个人手中拿着好几个手提袋,里面都是不连号的钞票。 “一千五百万已经备好,只要我的人验证青铜鼎没问题,咱们就可以交易了。” “好,马爷爽快。”我打开书包,把青铜器放在了马爷的面前。 马爷简单看了两眼,叫来了身后的两个会鉴定的人。 鉴定人员拿着放大镜仔细的看了一番,过了一会儿才开口道,“马爷,是真的!” 马爷开心的向我伸出手,“交易成了,一千五百万你们带走。” 我和周老脸上都露着灿烂的笑容。 只要得到了这笔钱,家里的生意欠款不仅能还清,往后也足够衣食无忧的过日子了。 我刚刚接过钱袋子,耳后就传来了凌乱的脚步声。 不少手电筒都在向我们晃动。 “抱头蹲下,快点,统统不准动。” 马爷眼睛一瞪,“草,你们把警察给招来了?” 我怒视着他,“我还怀疑你呢?做这种事情,我怎么可能会引来警察?” “那怎么回事?”周老也慌了。 我把手里的钱袋子丢给周老,“跑,快跑!” 马爷一把将青铜鼎搂入怀里。 楼内瞬间乱作一团,大家都开始四散逃跑,谁也顾不上谁了。 我看着逼近的警察,为了给周老争取逃跑时间,我朝着警察跑了过去。 结果也可想而知,我当初被警察摁住。 除了我之外,马爷他们也没跑掉,倒是那俩鉴定的人不见了。 我趴在地上,手腕上戴着冰冷的手铐。 马爷也十分狼狈,他看着我,我也在看着他。 “马爷,你还好吗?” 一个人突然走了过来,他笑眯眯的靠近马爷。 马爷看见他,眼神里都快要迸发出杀人的火花来。 “王八蛋,你出卖我?” “没错,是我出卖了你。”那人看了我一眼,也是这一眼,我深深把他的模样记在了心上。 “倒卖古董,这罪名可不轻的,你的后半生可能要在监狱里度过了。” “你放心,我保证可以让你牢底坐穿,你家里的生意和财产,我也会一并收下的,哈哈哈!” “范志成,我日你仙人的,我不会放过你的,我一辈子都不会放过你的!”马爷冲着那人嚎叫着。 范志成来到我的跟前,他打量了一下,一句话没说,跟着离开。 我也被警察抓起来,强行押入警车中,被逮到了派出所。 我现在只担心周老怎么样了? 他有没有被抓住,只要他没有被抓住,那笔钱还能补上窟窿。 至于我,我没什么担心的,要是关学义知道我被抓的事儿,我不信他会不管我。 本想着在派出所待几天,我就能出去了。 可没想到,这一次我判断失误了。 关学义没来,却等来了去法院的传票。 坐在去往法院的警车上,我心如死灰的看着窗外。 蓝莓,对不住了,我可能做不到对你的承诺了。 穿着囚服的我,被带上了法庭。 针对我倒卖古董的事儿进行了起诉,并没有牵扯出来我盗墓的事情。 但仅仅这一个罪名,就判了我十二年有期徒刑。 我也庆幸当时的网络并不发达,南北方没有那么快建立沟通。 要是我杀人、盗墓等等罪名全部加在一起进行审判,枪毙我一百次都够了。 当然,我当时并没有抱着这份侥幸心理,完全是想着自己下辈子可能出不来了。 十二年,起码让我看见了一些盼头。 我还年轻,出来的时候也才三十多岁。 监狱的那段生活,是我这一生最不想提及的往事。 我的大好青春,就在监狱里度过了。 这就是要为自己的行为所付出的代价。 我在监狱的期间,辗转换了四所监狱。 因为在里面表现良好,减刑了两年,所以蹲了十年就出来了。 2012年,8月16日,我出狱了! 当我走出监狱的那一刻,我的脸上终于是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滴滴!” 监狱的门口停放着一辆鲜艳的红色跑车,跑车响了两次喇叭。 跟着窗户逐渐放下,秦菲菲的脸出现在我眼前。 十年未见。 秦菲菲也变得了大美女,身材也比之前好了很多。 我笑着走了过去。 秦菲菲甩了甩头,“上车!” 我坐在了车上,好奇的看着跑车里面的内衬。 从我的手里过的钱很多,但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满足自己生活方面的事情。 比如买房、买车之类的。 跑车都是我头一次做,像是一个好奇宝宝似的,对里面的东西都充满了好奇。 “混得不错啊!都开上跑车了?” 秦菲菲轻笑了一下,“还凑合吧!走,先带你去个地方。” “对了,蓝莓呢?”我好奇的问道。 秦菲菲沉默了下来。 看着她沉默,我也想到了。 十年时间,蓝莓未必愿意一直等着我,她会嫁人我也不意外。 进去的这时间,蓝莓一次也没来过,但我们通过几次电话。 那也是我进去头一年的事儿,第二年我们就不再联系了,所以我对她现在的生活一无所知。 只要她能够幸福就够了,别的我也没什么好奢求的。 秦菲菲把我带到了一家洗浴中心,并拿出一把柚子叶递给我。 “给,用柚子叶打一打身子,进去好好洗个澡。” 柚子叶可以驱灾辟邪、净化身体,不过这些都是迷信。 但我还是接过了柚子叶,说了一句谢谢,走进了洗浴中心。 洗完澡出来时,秦菲菲依旧在门口等着我。 但门口多了两个人,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和一个看着七八岁的孩子。 男人抱起秦菲菲亲了一下,扭头看见了刚刚走出来的我。 “你就是进去十年的家伙?” 这人看着文质彬彬的,说话一点都没礼貌。 不过,看着他和秦菲菲亲密的样子,我也就知道了,他是秦菲菲的现在的丈夫。 秦菲菲把我接了出来,我没必要去和他闹不痛快。 我伸出手,客气的说道,“是,我叫张……” 男人无视了我的手,“出来了,就好好找份工作,别好高骛远,外面不比里面!” 他扭头笑着对秦菲菲说,“亲爱的,我们走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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