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我把三选一缩减到了二选一,竟然都不是? 不是这三个人的墓,那为什么会画“一片石战役”在甬道上呢? 蓝莓看出了的疑惑,耐着性子给我解释道,“先说李自成,现在有李自成的墓就有四座,分别是湖北通城县、通山县、湖南夹山寺和甘肃榆中县。” “不管是在哪儿,都距离阳泉有着很远的距离,所以不可能是李自成的墓。” “再说吴三桂,康熙十七年,也就是1678年八月,吴三桂病死于都城衡州,也就是今日的湖南衡阳。” 李自成的墓在湖南或者湖北。 吴三桂的墓在贵州,根本不可能在这儿。 那这墓是谁的? “继续往前走吧!”我朝着里面走去。 在我路过田屈面前时,他笑着说,“咱们还是别研究这些东西了,我们就是盗墓贼,没必要搞得自己跟考古学家似的,深挖出来墓主人的身份。” 我停下脚步对他说,“我们的确不是考古学家,既然是拿别人东西,起码得知道我们拿的是谁的吧?” 田屈耸耸肩,“随你吧!” 走了几米后,我们又一次在甬道的墙壁上发现了几幅壁画。 一墙壁的笔画,把吴三桂的平生全部绘画了出来。 一共分为了六个部分,献关降清、率兵南下、镇守云贵、起兵叛乱、衡州称帝和势穷病死。 整个甬道的笔画,都在讲述着吴三桂的事迹。 可这里却并非是吴三桂的墓,那会是谁的? 谁会如此耗费周章的来纪念吴三桂呢? 往前走了大概十多米,一道带刺的铁栅栏横在我们前进的路上。 铁栅栏上没有任何东西,铁都变得锈迹斑斑。 田屈看了看带刺的铁栅栏,冷笑着说,“这盗墓手段还真是够低级的,竟然用这样的东西,想要拦下我们。” 我在墙体的两边发现了一根断裂的麻绳。 铁栅栏是固定在墙体两侧的,但并不是固定死的。 它是可以活动的,以起到放平和猛然竖起的作用。 断掉的绳子就是让铁栅栏竖起来的机关。 如果稍有不慎,脚上碰段绳子,铁栅栏就会立刻竖起来,给人以致命打击。 火药伸手就要去将铁栅栏放平,被蓝莓及时给阻止了下来。 蓝莓看着铁栅栏说,“不要触碰,谁也不知道这上面还有没有毒。” 田屈望着谨慎的蓝莓,微笑着说道,“不愧是钟玉山的女儿,你父亲的本事,你都学会了吧?” “关你什么事儿?”蓝莓没好气的回了田屈一句。 田屈只是笑笑,并没有和蓝莓计较。 蓝莓从口袋里拿出来一副手套,田屈本转过去的头,又立刻转了回来,目不转睛的盯着蓝莓手里的手套。 田屈眼前一亮,指着蓝莓手里的银色手套问道,“如果我没看错,这应该是秦家做的吧?” 蓝莓点头道,“没错,是秦家做出来的。” 田屈摸着下巴道,“世间都传闻秦家出能工巧匠,总是可以做出来一些常人难以想象的东西。” “真不愧是九门之一,号称不灭鬼灯的秦家,竟然能够用银丝来做成手套,来试验东西是否有毒。” 听完田屈的解释,我才明白过来。 蓝莓手里拿着的银丝手套的妙用。 这东西可不是一般人就能做出来的,里面的学问多着呢。 古代就有银针试毒的说法,秦家或许是从这方面找到了灵感,从而做出来了银丝手套。 但在当时,只是叫银手指,后来秦家后人把手指扩展成为了手套的形状。 如此一来还起到了保护整只手的作用。 至于“不灭鬼灯”的号称,我也只是从蓝莓口中了解过。 秦家能够做出一种灯,可达到数百年不灭,只要处在氧气充足、无风的地方,灯就会一直亮着。 不光是灯油是特制的,就连所用灯芯也是特制的。 至于是怎么做出来的,我就不清楚了。 毕竟我是一个外人,秦家人不可能把自己的秘诀透露出来。 蓝莓把银丝手套戴上,放在了铁栅栏上面,静等着银丝手套的变化。 如果银丝手套发黑,那就证明铁栅栏上面是有毒的,我们不能直接用手去触碰。 银丝手套要是没有变色,那就证明是无毒的,我们就可以触碰。 静等了一会儿后,手套依旧保持着反光的银色。 蓝莓不放心的又试了好几个地方,确定没有毒后,才把手套给取下来。 “好了,没有毒。”蓝莓对我们说,“可以去用手触碰了。” 我用手抓着不会被扎到的地方,缓慢的把铁栅栏给压下去。 铁栅栏有一米五高,所以这段距离是需要跳过去的。 待所有人都跳过去后,蓝莓帮我按着铁栅栏,我助跑了一段距离,奋力向前面跳去。 等我们都过去后,蓝莓才松开手,铁栅栏也反弹了回去。 田屈笑嘻嘻的凑到蓝莓跟前,称呼都变了,“钟心雪小姐,能否做个交易?我愿意出高价,买你手上的银丝手套。” 蓝莓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他,“我不会卖给你的,给多少钱都不卖。” “你想要的话,就去找秦家人去做。” 田屈无奈的说,“我也想去找秦家,可秦家根本不给我做啊!” 蓝莓冷笑道,“你们田家在九门中什么名声,还需要我多说吗?” “秦家和我父亲有些交情,所以才会拒绝你们,依我看都是你们自找的,活该。” 我说,“银丝手套很难制作吗?用银丝做一副出来不就好了?” 田屈摇着头笑道,“张三,你对这方面还了解的太少了,银丝手套可不是那么随便就能做出来的。”biqubao.com “它也分为十年、五十年和一百年,一百年的银丝手套遇毒不出五秒就可使银丝变色,现世间只有三只,注意我说的是只,而不是对。” 知道了银丝手套的稀有程度,我好奇的问蓝莓,“这十年和一百年有啥区别?” 蓝莓跟我解释道,“十年代表着使用期限,最高就是十年,超过十年银丝手套就没作用了。” “而百年银丝手套,相当于是永久可用,制作的时间也需要一百年之久,所以才会如此珍惜,几乎是每个盗墓的都想要得到的宝贝!” 我恍然大悟。 在我们正聊着时,王老大突然喊道,“别聊咯,你们快来看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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