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气的站起来,怒视着他们。 “把票还给我。” 七彩头朝着车窗外努努嘴,“外面呢,自己跳下去捡啊!” 红毛猩猩也开口道,“看你小子是学生吧?几百应该有的吧?” “俺们也不欺负你类,拿二百块钱完事儿,不然我马上叫来乘务警。” 我咬牙切齿的看着他们俩,要不是周老再三叮嘱不要惹是生非,我非得动手打他们俩不可。 “要钱没有。”我一屁股坐下,身子死死的靠着自己的背包。 七彩头挤过人群,站在了走廊处。 “把包护的那么紧,钱一定在里面吧?” “没有!”我站起身来,把包护在自己的身后。 七彩头直接过来就抢,我光顾着躲他了,旁边的红毛猩猩却抓住机会,一把从我的手里抢走了包。 “嘿嘿,让我看看里面钱在哪儿装着。” 红毛猩猩直接打开了背包,他刚要把手伸进去。 一只手就越过他的头顶,再次把包给抢走。 “妈的,谁?”红毛猩猩大骂了一句。 我也看了过去,抢走包的人正是蓝莓。 蓝莓又重新把包丢给了我,“把包看好。” 这一次我死死的搂着包,不在给红毛和七彩头抢夺机会。 俩人也因为蓝莓的出现,变得愤怒暴躁起来。 “你他妈的谁啊?” 蓝莓冷冷的说道,“挺大的人了,需要钱不能自己去赚?俩人欺负一个人,算什么能耐?” “我们干什么,干你屁事?”红毛对着蓝莓就骂。 蓝莓甩手就给了他一巴掌,“嘴巴真臭!” 在两个人要反抗时,乘务警推开人群走了过来。 “怎么回事?” 看到警察,我本能的有些心虚。 毕竟包里装着的都是见不得光的东西。 要是被警察发现,我们就全完了。 蓝莓正欲开口说话,七彩头恶人先告状。 “警察叔叔,他们的包里有武器。” 七彩头指着我,乘务警立刻提高了警惕。 我连忙为自己辩解,“他撒谎,我的包里没有武器。” 乘务警根本不听我的,为了大家安全着想,还是要例行对我的书包检查。 而我紧紧的抓着书包,这更加让乘务警怀疑。 我看向了蓝莓,想问问她什么意思。 蓝莓朝着我点点头,示意可以给。 我的心里直接咯噔了一下。 要是被发现是墓里的东西,我们怎么办? “先生,请配合我们的检查。”乘务警把手伸到了我的面前。 那一刻,我甚至都想好了怎么跳车。 车窗是打开的,绿皮火车的速度也不快,跳下去会受伤,但死不掉。 受伤也比抓住强啊? “让警察检查一下。” 在我靠近车窗时,蓝莓叫住了我。 蓝莓朝着我使了个眼色,我这才犹犹豫豫的把书包递过去。 当乘务警将书包打开的瞬间,我的心头提到了嗓子眼里。 我可不想戴上手铐,去吃公家饭。 我紧紧的握着拳头,手指甲都快要抠到肉里去了。 检查的时候,我的心一直都在砰砰的跳。 “什么也没有!”乘务警把书包拉上拉链,还给了我。 听到这句话,我都有些吃惊。 怎么会什么也没有? 那里面的东西哪去了? 我仔细的看了看书包,的确是刚才的书包没错啊! 七彩头和大红毛依旧不死心,“他没有车票,他是逃票上来的。” 乘务警看着我们四个人说,“把你们四个人的票都拿出来。” 蓝莓先拿出一张票,“这是我的。” 当时的票是没有实名制的,票上根本没有姓名。 乘务警检查完蓝莓的票,将票还给了她。 我迟迟都没有动弹,我的票被丢了,根本拿不出来。 “你的呢?”乘务警见我没动弹,便好奇的问道。 蓝莓开口道,“你的票在书包的侧口袋,你忘记了?” 听到蓝莓的提醒,我急忙去翻侧口袋,还真在里面发现了一张票。 经过检查后,票是没问题的。 乘务警又看向红毛和七彩头,俩人只有一个人的身上有票。 红毛猩猩不断的在自己的身上摸索,口袋里的东西全部拿了出来,都没有找到那张票。 “你们俩跟我们来。”乘务警已经失去了等待的耐心,直接将俩人给带走。 腾出来的空位,立刻被人补上。 蓝莓也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拿出来一个和我的一模一样的书包。 她看着我拍了拍自己的书包,我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她在从红毛手里抢过包后,就把另外一个包丢给了我。 包里的那张车票,应该就是他从红毛的身上摸出来的。 这件事惊起了我一身冷汗,也是这事情之后,我们不管去哪儿,都会尽量避开人群。 特别是身上带着货时,会直接选择包车,不在继续挤火车。 车越往北开人越少,蓝莓也坐在了我的身边。 我们俩人轮流睡觉,经过两三天的时间,终于是回到了东北。 在去找廖彦序的路上,王老大拿出来唐三彩碗说,“咱们要不把这东西留下?” “反正那个姓廖的也不知道我们从墓里拿到了什么,就给他两样东西,他也不会察觉哩。” “不行!”蓝莓果断拒绝了王老大的提议,从他的手里拿走了唐三彩碗,重新装入了包里。 “廖家本就是做古董生意的,一旦被他知道从我们手里出去的,反而会受制于人。” “我可不想欠他什么,全部都交给他,从此各不相欠。” 廖彦序帮我们救回了王四指和周老,这个恩情便是我们去帮他盗墓。 东西交给他,这个恩情就等于是还清了。 没必要因为一个唐三彩的碗,在让他将我们给牵制住。 廖彦序没离开那家酒店,依旧在等着我们回来。 他看见我们都回来时,笑得格外的开心。 蓝莓把书包放在桌上,“东西都在里面了。” 廖彦序把书包打开,拿出来玉枕时,脸上大喜过望。 “哇,这玉质和少女的肌肤似的,温和、细腻,少说能值五十万。” “唐三彩的碗?好宝贝啊!少说能值一百万呢!” 当廖彦序拿出最后那件衣服时,惊讶的下巴迟迟都没有合上。 “这……这是……金丝蚕衣?”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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