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当天,我和千亿总裁闪婚了_第29章 让她丢尽脸面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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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多分钟后,药效就发作了。
  曹俊强捂着肚子冲进了厕所,林琅故意将洗手间的门给弄坏了,进去了就出不来。
  他刚进去没多久,李萍便捂着肚子猛敲厕所门。
  “谁在里面?快一点,我肚子疼。”
  “妈,我还没拉好呢。”
  李萍紧咬着牙,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捂着屁股,双腿夹在一起,疼得直捶厕所门。
  “你还要多久,我快要憋不住了。”
  “好了好了。”
  曹俊强提起裤子,要去开门,门把手用力拧了好几下都没有反应。
  “好了就快出来了啊?妈真的快憋不住了。”
  李萍的拳头又握紧了几分,曹俊强也是一脸无奈。
  “厕所门好像坏了,我怎么拧都打不开。”
  “啥?门坏了?”
  李萍急得用力撞门,疼得额头冷汗直冒,她这把年纪的人,要是把屎拉在裤子上,不得丢死个人?
  “妈,不行了,我又来了!”
  曹俊强捂住肚子,再次蹲回到马桶上。
  这边李萍紧咬着牙,手指被握得咯吱作响。
  她突然感觉菊花一松,扑哧一股细流从双腿间流了下来。
  “完了!”
  林琅见时机成熟,拉开门,看着一脸狼狈模样的李萍,故意大声惊讶地说道:“妈,你屎拉裤子上了?怎么还弄得满地都是?呕!好恶心!”
  她捂着鼻子躲进房间。
  这边曹志亮回到家,就见到如此壮观的场景。
  他的老母亲手扶着墙,屎顺着大腿还在不停往下流,一直流到地上。
  整个家里都弥漫着恶臭味。
  “什么情况?”
  李萍羞得满脸通红,此刻的她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
  “妈,你搞什么?怎么拉的一地都是?”
  曹志强这个人,是有些洁癖的。
  他的孝顺也只停留在嘴上,要是真让他给他这个老母亲端屎端尿,他是一万个也做不到的。
  “我拉肚子了,实在是没忍住……”
  李萍一脸无奈。
  曹志亮一脸嫌弃地掩鼻皱眉:“你拉肚子去厕所拉啊?”
  “俊强在厕所,而且厕所门坏了。”
  曹志亮踮着脚,踩着地上仅有的干净位置,试着去拧厕所门把手。
  拧了几下都没拧开。
  最后只好叫开锁的上门。
  李萍见有外人要来,怕丢脸,急忙想往卧室走,林琅立刻喊住她。
  “妈,你别乱动,别踩的家里哪都是屎了!”
  曹志亮看着李萍那满身粑粑的模样,掩鼻直皱眉,满脸嫌弃。
  “妈,你就听林琅的,站着别动了,等开锁师傅将门修好,你赶紧去卫生间洗一下,然后把这一地粑粑给处理了。”
  开锁师傅见这一地粑粑,差点没被恶心的呕出来。
  他连连摆手,皱着眉就要走。
  “我去,你家这是什么情况?不行太臭了,这单生意我不接了,你们找别人吧。”
  曹志亮急忙拦住。
  “卫生间门锁坏了,我妈急着上厕所没憋住,师傅你来都来了,就帮忙看一下,我加钱!加100!”
  开锁师傅仍旧有些犹豫。
  曹志亮又说:“加200!”
  “行吧!”
  开锁师傅这才勉强答应,拎着开锁工具,往卫生间走。
  他已经小心小心再小心了,可是脚还是踩在了屎上。
  “呀!弄得我一脚都是。”
  于是乎,李萍不仅在她儿子面前将脸丢个精光,也被开锁师傅用异样的眼光上下打量。
  厕所门打开后,曹俊强捂着鼻子跑回了卧室。
  李萍立刻冲进去,再次一泻千里。
  林琅站在厕所门外,捂着嘴尽量不让自己笑得太大声。
  解放后的李萍,洗了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将一地狼藉收拾完之后,立刻就去找曹志亮告状。
  “我今天拉肚子,一定是你媳妇儿做的红烧排骨有问题。
  我跟俊强刚吃完就拉肚子了,我看她就是故意的,故意害我跟俊强。
  她就是看我们母子不顺眼,想用这种法子逼我们走!”
  “对,就是嫂子看我跟妈不顺眼,故意在排骨里加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害得妈拉裤子上了。”
  李萍急忙用胳膊捣了一下曹俊强,提醒他别再提那件丢脸的事。
  林琅:“妈,你这话说的,我做饭都是全家人一起吃的,难不成我还能害我自己的亲生女儿?”
  “那个排骨你跟了了都没有吃。”
  林琅立刻抓住李萍话语中的关键,反问李萍。
  “所以我跟了了为什么没有吃上排骨?你怎么不跟志亮说说?”
  李萍瞬间心虚了。
  她在曹志亮面前一直扮演的都是好婆婆的角色,把林琅塑造成恶媳妇形象。
  这要是让曹志亮知道,她一口排骨都没给她留,岂不是要露馅了?
  “你哄孩子那么久,总不能一直让我这个做婆婆的等你吃饭吧?”
  李萍再次倒打一耙!
  “你可以不等我吃饭,但是饭是我辛辛苦苦做的,那么一大碗排骨,你跟俊强将排骨全吃了!
  一块都没给我留,甚至连正在长身体的了了,你也没舍得给她吃一块!”
  在李萍和林琅的婆媳之争里,曹志亮虽然总会偏向李萍,但是只要关乎到了了,他还是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
  那毕竟是他的亲生女儿。
  即便是他的亲生母亲,他也见不得她苛责她。
  “妈,你这么做是不是太过分了?你都七十好几的人了,俊强也不是小孩子了,你们怎么能跟一个五岁的孩子抢东西吃?”
  “我……”
  李萍自知理亏,曹俊强见形势不好,急忙要溜。
  林琅又怎么可能轻易放过他,她继续乘胜追击,将话题引到曹俊强身上。
  “不仅如此,了了闹了很久想吃榴莲,我才舍得给她买,结果一整个三斤的金枕榴莲全被曹俊强吃了,一口都没给了了留。”
  曹志亮一听,瞬间就来火了。
  曹俊强一直赖在他这,吃他的喝他的,他本就不高兴。
  没有矛盾的前提下,他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现在出了由头,他便抓住机会。
  “俊强,你好歹也是了了的小叔,你住我这,我不要求你给她买吃的玩的,你身为长辈怎么还能抢她的口粮?”
  “我不就是吃了个榴莲吗?哥,你至于吗?我现在不是没工作,没收入吗?我要是有钱能不给侄女买东西吗?
  再说,哥,你好歹是上市公司的主管,还能缺我出去挣的那三千五千的吗?
  而且我要出去找工作,也得有个正经的行头啊。
  要不,哥你先赞助我个万二八千的给我整套西装,就当是投资我这个潜力股。”
  曹俊强一副贪得无厌的模样,说的那叫一个理所当然。
  以前的曹志亮还不觉得钱不够花。
  自从他跟江明月搞在一起后,简直钱如流水。
  养一个实习生,比养这一家子还要费钱,要给她租豪华公寓,还要带她去高级餐厅,名牌包包衣服,更是时不时就要送。
  一听要他出钱,曹志亮立刻就将脸拉了下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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