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晔不敢置信。 他推开外婆,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外婆,我妈是你亲生女儿,她现在尸骨未寒,你让我成全秦建国跟沈淑君这对狗男女?!是啊,他们结婚了,好像就皆大欢喜了。你不就是死了一个女儿吗,反正你又不止我妈一个女儿。” “渣男没了老婆,再娶一个,又能组成新的家庭。贱人没了姐姐直接成独生女。那我呢,我只有一个妈!” “还有我妈!她就该死吗!” “你们想的美!” 年少的秦晔愤怒地咆哮,“这个世界上,没有这样的好事,想用我妈的鲜血给他们铺红毯,他们没有这么大的脸。他们两个是杀人凶手,只要我活着一天,他们就永远也别想光明正大地在一起。” “小晔……” 少年知道沈家靠不住,飞奔着跑出了沈家。 没了妈妈的管教。 年少的秦晔更加叛逆。 他学会了抽烟喝酒,每天也不上学了,天天带着一群社会青年在街上晃荡,他打架斗殴,成了派出所的常客,秦建国天天跑去警局给他擦屁股。 秦建国要跟沈淑君结婚,他屁话没说,在他们俩办婚礼那天,直接爬上了酒店顶楼,然后打电话给秦建国。 “你敢结婚,我就敢跳楼,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你是怎么为了个小三,逼死自己的妻子,又逼死自己的孩子!” “……” 那个婚,到底没结成。 可没有名分,也不妨碍他们在一起。 沈淑君搬到了龙湖别墅,住进了他原本的家。父母的结婚照被换成他们这对狗男女的合影,沈淑君像女主人一样,住进了家里的主卧,她睡着妈妈的床,穿着妈妈穿过的衣服,用着妈妈精心挑选的餐具和沙发,享受着原本妈妈应该享受的一切。 还美名其曰,为了就近照顾他。 秦晔要被刺激疯了。 他开始成天的夜不归宿。 后来。 沈淑君在他家怀了孕。 秦建国高兴坏了。 秦晔冷笑一声,他在木制楼梯上涂了食用油,第二天,沈淑君从楼梯上滚下来,鲜血流了满地,他冷眼看着,转身就走。 孩子理所当然的没有保住。 秦建国怒火冲天地找到他,秦晔也只是冷冷一笑,“小杂种本来就不该来到这个世界。” “你知不知道你这行为是犯法的,如果你小姨追究,你是要坐牢的!” “现在懂法了!” 秦晔像个滚刀肉,浑身都是刺儿,“那你们害死我妈,又该怎么算!” “……” 秦建国跟他对视半晌,像斗败的公鸡一样,气焰弱了下来,他扒拉着头发,满脸痛苦,“小晔,你妈妈的事情,我跟你小姨都很后悔,也很抱歉。可……你也要理解理解爸爸,你妈妈就像个易碎的水晶,我都不敢碰她……我是个正常男人,有正常的生理需求。” “你小姨不一样,她青春有活力,我跟她在一起可以开怀大笑,也可以追逐打闹……她让我感受到生命的鲜活。” 秦晔听不下去,一把揪住秦建国的衣领,怒道,“别拿你那套理论给我洗脑,我就知道,你跟那个贱人害死了我妈,所以你们都别想好过!” “小晔,那是你小姨。” “我没有这么不知廉耻的小姨。”秦晔冷笑,“害死我妈,你们还想开开心心的过日子,想的美,我告诉你,你跟那个贱人别想要孩子。她怀孕了我就给她弄流产,就算你们背着我把孩子生下来,我照样弄死他。” “除非你们弄死我,否则我贱命一条,跟你们死战到底。” “……” 秦建国只能离开。 沈淑君出院后,两个人就从龙湖别墅搬了出去。 秦晔把他们俩的东西全都从家里扔出去,免得他们的东西脏了他跟妈妈的家。 从那之后。 他就很抗拒跟秦建国见面接触,除了要钱,他从来不跟秦建国联系,后来他开了公司,能自给自足之后,连钱都不跟他要了。 逢年过节,秦建国想让他去他那里过节,秦晔每次都是直接挂断消息,最后嫌麻烦,直接把他的联系方式拉黑。 不知道是不是被他之前的疯癫震住了,秦建国真的没有跟沈淑君再要孩子。 近几年。 大概是年纪大了,秦建国频频对他示好,让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来做说客,试图缓和父子关系。 奶奶还劝他,“你爸跟沈淑君确实不是个东西,你恨他们奶奶能理解,但小晔啊,你这样跟你爸硬刚是不行的。万一你爸跟沈淑君生了孩子,一边是暖不化的你,一边是软软糯糯的小婴儿,到时候你爸脑袋发昏,把家产都留给弟弟妹妹怎么办。” “你听奶奶的,咱就当韬光养晦了,就算是装也装出个父慈子孝的样子来,等以后你继承了家产,你爸年纪大了,他的晚年生活质量,还不都是你说了算。” “……” 秦晔装不出来。 看到秦建国,他就会想起在医院看到妈妈最后一面的样子。妈妈是心脏受刺激去世的,她走的时候应该很痛苦,脸色青白,嘴唇乌紫,表情很是狰狞。 他怎么可能原谅。 他跟奶奶说,“他的家产他爱给谁给谁,我不稀罕。” 奶奶只能叹息着离开。 话虽然这样说,但秦晔早已打定主意,他不可能再让秦建国有别的后代,现在的他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做事冲动,不计后果的十五岁少年。 现在的他,想弄死谁,别人根本查不到他身上。 他不是觊觎秦建国那些财产。 他是报复秦建国。biqubao.com 他不配有别的孩子,更不配在害死人之后,还享受天伦之乐。 他这辈子只能有他这一个儿子。 而他这个儿子,是他最大的宿敌。 这是他的报应。 至于傅行司…… 虽然后来弄清了妈妈不是被他害死的,但他已经习惯性地找傅行司的茬了,找他的麻烦,既能让秦建国头疼,还能给他枯燥的生活增加一点点的乐趣。 何乐不为! 仔细想想,傅行司躺在床上当植物人的那四年,他还挺无聊的。 所以。 得知傅行司醒来,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之后,他故意开车怼了他的车屁股,这才有了后来傅行司在龙湖别墅看到他的车,一脚油门轰上去,跟他玩碰碰车的事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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