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咪,爹地没你不行_第347章 小爷要亲你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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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晚晚!”
  秦晔看她像被人抽走魂的样子,顾不上受伤的脚,扔开手机就从床上跳了下来,他忍着疼,几步窜到她身边,伸手轻轻拍打她的脸,“喂?你怎么了,没事吧……草!小爷就知道,你这女人看着再彪悍也是个女的,碰到绑架哪有不害怕的。”
  秦晔捧住她的脸,“魇着了?醒醒,醒醒!赶紧说句话,再不说话小爷就要亲你了,小爷真的亲了!”biqubao.com
  “……”
  对上他凑近的脸,慕晚晚回过神来。
  他伸手,把秦晔的脸推到一边。
  秦晔又是失落又是庆幸,“醒了?”
  “嗯!”
  秦晔松口气,捡起地上的毯子,抖抖并不存在的灰,又搭在慕晚晚身上,然后他才退开,这一动,就碰到断掉的脚趾,秦晔顿时一阵呲牙咧嘴。
  慕晚晚如梦初醒。
  她从沙发上跳下来,扶住秦晔,“你的脚不想要了,赶紧躺着。”
  “小爷是为了谁,没良心的。”
  “什么?”
  他声音太小,她没听到。
  “没什么。”秦晔也没有自虐倾向,被慕晚晚扶着,他就抬起受伤的那只脚,单脚跳到床边,然后一屁股坐下来,“梦到什么了,吓成这样?”
  “啥样?”
  “满头的汗。”
  “……”
  慕晚晚伸手一摸,头上和脸上确实湿漉漉的一片,身上同样一片粘腻,她抿了抿唇,没回答他的话,“我去洗把脸。”
  去了洗手间。
  慕晚晚按着台面,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样子着实有些狼狈。
  她拘了捧水,泼在脸上。
  在冷水的刺激下,她终于慢慢缓过劲来。
  大概是今天也碰到了绑架,所以会梦到十一年前的那场绑架案,那场……她和傅行司相遇的绑架案。
  后肩有点痒。
  慕晚晚伸手抓了抓。
  发痒的那处皮肤不如其他地方的光滑,那是当年被钢筋刺伤,留下来的伤痕。
  那场爆炸之后,她也因为高烧陷入昏迷。
  再次醒来,她已经身处医院,身边是焦急等待的外婆和妈妈。她受了惊吓,加上伤口感染,一直高烧不退,在床上昏睡了好几天。
  昏迷期间她做了手术,挖出了后肩上腐烂的肉。
  等她彻底清醒。
  傅家的人早已离开了。
  后来她从警察那里得知,傅行司口中所谓被绑架是“家常便饭”,只是为了安抚她害怕的情绪,他从小就被作为傅家的继承人培养,从小到大,身边就没有离开过保镖。
  她是第一次被绑架。
  他也一样!
  这场绑架把她外婆和妈妈吓坏了,等她出院之后,妈妈不顾她的反对,给她办了转学手续,把她从海城的初中,转到外公外婆的老家渝城。
  她在渝城生活了两年多。
  她想回海城读书,妈妈不同意,后来妈妈被她缠得没办法,只好跟她约定,只要她能考上海城一中,就让她回海城读高中。
  成绩不好的她那两年多疯狂学习。
  最后如愿考上了海城一中。
  那时的傅行司早就从海城毕业,但作为超级学霸,一中还是留下了不少关于他的传说。
  两年多过去。
  少女已经记不太清少年的脸。
  但。
  当一中的校服发下来,看到那件熟悉至极的衣服,少女总是忍不住想起她伤口感染发烧的那个晚上,少年抱着她时眼底的光亮。
  少女时期的她跟傅行司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从那之后,她再也没见过傅行司,只有后肩上留下的丑陋疤痕提醒她,她曾经和傅行司产生过交集。
  再后来。
  妈妈觉得那个疤太难看,在高一暑假的时候,带她去做了修复,因为时间久远,修复到最后,还是留下了点点浅浅的痕迹。
  这么多年下来。
  不仔细看,已经很难发现。
  只是。
  每到这种阴雨天气,伤痕处都会隐隐发痒。
  且越挠越痒。
  慕晚晚用毛巾沾了水,在肩膀处狠狠蹭了两下,又洗了把脸,才从卫生间出去。
  打开门。
  就看到秦晔正焦急地往这边看。
  见她出来,他靠在床头,明显放松下来,“洗个脸怎么这么久,我还以为你掉厕所里了。”
  慕晚晚甩甩手上的水,“不是旱厕,掉不进去,谢谢。”
  “……”
  秦晔哼了一声,然后假装不经意地问她,“做噩梦了?”
  “没有。”
  秦晔瞥她一眼,“浑身上下嘴最硬!”
  “……”
  慕晚晚哭笑不得。
  她知道秦晔肯定误会了,觉得她今天被绑架了,才会被吓成这样,但她也没有解释什么,走到床边,拿起自己的手机,她才惊愕地发现,竟然已经凌晨三点了。
  她竟然睡了这么久!
  慕晚晚扭头问秦晔,“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
  “不困。”
  “……”
  慕晚晚看着他眼底的红血丝,对他这话表示严重的怀疑。
  秦晔目光闪躲,避开她的视线之后才理直气壮地开口,“这年头,哪个年轻人不熬到后半夜才睡觉啊,有什么好奇怪的。”
  慕晚晚更怀疑了,“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晚睡?”
  “说得好像你自己不是年轻人一样,你不熬夜啊。”
  “不熬。”
  秦晔惊讶,“真的假的?”
  “真的。”
  秦晔不敢置信,“不是吧,你为什么不熬夜,是恋爱不好谈,还是手机不好玩……你是不是年轻人啊。”
  “不熬夜就不是年轻人了?”
  秦晔噎了一下,“反正我没见过不熬夜的年轻人。”
  慕晚晚摊摊手,“那你现在就见到了。”
  “……”
  慕晚晚是真的很少熬夜。
  大学之后,她的人生就像被按了快进键,短短几年,上学,结婚,怀孕,生子……有了孩子之后,她要上学,要照顾植物人状态的傅行司,还要去出租屋陪伴孩子,时间被压缩得厉害。
  她睡觉时间都要用挤的。
  哪有那功夫熬夜。
  这么多年下来,她生物钟早就养成了,作息堪比老头老太太。
  病床上。
  秦晔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慕晚晚走过去,把房间的大灯关掉,只留下一盏昏黄的夜灯,她催促道,“赶紧睡,新闻上那些年轻人,就是跟你这样熬夜,才会猝死的。”
  秦晔,“……”
  我谢谢您的美好祝福嘞!
  秦晔确实困了。
  往床上一躺,不到三十秒呼吸就均匀了下来。
  见状。
  慕晚晚愣了一下。
  她脑袋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
  秦晔不会是担心她害怕,才一直熬着不睡的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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