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 慕晚晚推着轮椅赶到的时候,刚好排到沈江河。 她推着秦晔进了医生办公室。 慕晚晚想着,秦晔就是皮外伤,开点药再重新包扎一下应该就没事儿了,结果,医生检查之后,直接让办住院。 慕晚晚顿时紧张起来,“很严重吗?” “右脚的大拇指骨头断了,断裂的情况还不明朗,今天太晚了,先办住院吧,明天住院部的医生会给他开X光的单子,到时候医生会根据断裂情况给他治疗的。” “……” 慕晚晚心里更不是滋味了。 秦晔故作轻松,“没事儿,男子汉大丈夫,不就断了跟大拇指吗,又不疼,你可别掉金豆子,我最不擅长安慰人了。” “……” 慕晚晚瞪他一眼,“别耍宝了,医生,您开住院单子吧,我们现在就去办住院。” “行。” 开好单子。 一行人又转战去住院部。 先去住院部医生那里办了押金条,又拿着押金条在楼下的窗口缴费,一番折腾下来,等住进病房,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的事了。 秦晔钱多,所以他们来的是私立医院。 住院手续是秦建国给办的,他不知道秦晔要住几天院,生怕他休息不好,直接给他整了个豪华套房。 两室一厅的病房,自带餐厅客厅和厨房。 病房朝南,玻璃是整面的落地窗,可以想象白天的时候采光有多好。 总之。 就一个字。 壕! 慕晚晚被秦建国的大手笔震到,转念想想秦建国这些年每年都荣登国内富豪榜前十,在海城仅次于傅家的地位,也就坦然了。 有沈江河在,秦晔坚决不跟秦建国有任何肢体接触。 沈江河和慕晚晚合力把秦晔扶上床。 秦晔浑身湿透。 慕晚晚扶他的时候,感觉他的双手冷的跟冰块一样,“你赶紧把衣服脱了躺被窝里,要不然等会儿衣服把被褥弄湿了,床上也不暖和了。” 秦晔盯着她。 慕晚晚立马说,“我不看,我出去。” “……” 他巴不得她看呢。 想看代表她馋他身子,不想看才是一点想法都没有。 秦晔说,“不许走!” “放心吧,走也会跟你打招呼的。”慕晚晚去了外间。 五分钟后。 秦晔急吼吼地把慕晚晚叫了进去。 进屋的时候慕晚晚带了杯热水,高级病房类似于酒店套房,卫生间自备了洗漱用品,客厅里也有热水壶和两个玻璃杯。 慕晚晚捧着洗干净的玻璃杯进屋就看到秦晔盖着被子靠在床头,沈江河正弯腰给他收拾他脱掉的衣服。 看到她进来,想到被子下的自己一丝不挂,秦晔白皙的小脸微微一红,下意识把被子往身上扯了扯。 “手!” “……” 秦晔老老实实地伸出手,慕晚晚把热水杯塞进他手里。 滚烫的热意袭来。 被冻到发僵的手瞬间回暖了。 只是…… 两只手捧着杯子,就顾不上被子了,被子下滑,秦晔半截上半身都暴露在空气里,慕晚晚目光在他身上停留了两秒。 没想到。 秦晔气质阴柔,看上去像个小白脸,身体还挺结实。 暴露在空气里的肩膀线条流畅,胸口也很结实,看着非常有力量。 只是…… “你脖子怎么红了?” “……” 被她这么直勾勾的盯着,他能不红吗! 这就是秦晔非常讨厌自己长得白的原因。 稍稍脸红,就非常容易被发现,如果他稍微黑一点,脸红的时候不就不明显了吗! 秦晔目光闪躲,“杯子里的热气熏的。” “哦。” 没多会儿。 护士敲门进来给秦晔打吊针。 扎上针,秦晔就沉声开口,“你可以走了。” 慕晚晚松口气。 她正要转身离开,却听到秦建国无奈的开口,“知道你不想看到我,我这就走。” 他转身就要离开。 慕晚晚愣了一下,“呃,那个,你不留下照顾秦晔吗?” “他不想看到我。” “那……” “慕小姐,秦晔就拜托你了。” “……” 慕晚晚整个傻了。 不是。 换做平时,让她照顾,她二话不说。 毕竟秦晔是为了救她才弄成这样的,她照顾他也是应该的。 可。 现在秦晔光着啊。 她怎么照顾? “不是……秦先生,我不方便照顾秦晔啊。” “为什么?” “为什么?”慕晚晚说,“他没穿衣服啊。” “那有什么关系,你们不是男女朋友吗?” “谁跟他是男女朋友!”慕晚晚立马开口解释,“我有男朋友的,我男朋友是傅行司。” “……” 啥?!biqubao.com 这回轮到秦建国懵逼了。 傅行司的女朋友? 小晔跟傅行司不对付他是知道的,傅行司的女朋友被绑架,他不帮绑匪助威呐喊就不错了,怎么会帮忙解救她。 秦建国立马看向秦晔。 秦晔恼羞成怒,“这是我的事儿,要你管!” “……” 哦。 懂了。 他儿子是单相思。 秦建国有点牙疼。 喜欢谁不好,怎么就偏偏喜欢傅行司的女朋友呢。换了别人,他还能为了儿子的幸福,对男方砸砸钱,施施压,逼迫人家跟慕晚晚分手。 可傅行司比他有钱不说,还比他有势,他家小晔的优势瞬间就没有了。 秦建国愁啊。 他儿子喜欢上一个女孩子容易吗。 怎么就偏偏是傅行司的女朋友。 但自己儿子喜欢,他也没办法,只能给两个人制造机会,“慕小姐,我跟小晔的关系……你也看到了,我留下照顾他,他是绝对不会同意的。这样,我现在就让人送他的衣服进来,不会让你觉得尴尬的。” “……” 秦建国还是走了。 他走后,慕晚晚的视线又落在沈江河身上。 沈江河刚把秦晔换下来的衣服丢进阳台上的洗衣机,一进屋就看到慕晚晚目光灼灼地看着他,他正不明所以,就听慕晚晚说,“沈先生,那就麻烦你留下照顾秦晔了。” “……” 他本来也打算留下照顾秦晔啊。 沈江河刚要开口,秦晔就抱着胳膊冷哼一声,“你也不用指望他,他女朋友劈腿了,今天为了跟我一起找你,他都没去跟女朋友分手,现在他要去解决这件事了。” 沈江河,“……” 无中生友就算了。 还劈腿。 就不能盼着他点儿好。 见秦晔看过来,他立刻点头,“对,我要去分手,实在没办法留下。” 于是。 沈江河也走了。 病房只剩下慕晚晚和被子里光溜溜的秦晔。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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