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秦晔一拳捶在车身上,路灯下,他眼睛一片赤红。 二十四小时! 如果慕晚晚遇到了危险,二十四小时以后,黄花菜都凉了! 沈江河欲言又止。 “说!” “哥……”沈江河小心翼翼地说,“我记得,秦伯伯好像跟警察局的局长有交情,如果秦伯伯出面……说不定警方会配合我们调监控。” “……” 秦晔浑身一僵。 见状,沈江河顿时不敢说话了。 别人不知道,他心里却门清。 秦晔跟他爸爸的关系可以用水火不容来形容,秦晔没成年就从家里搬出来了,成年前,除了要钱,他从来没跟他父亲主动联系过。 后来秦晔成功创业。 开了公司,实现了自给自足之后,他就彻底跟秦伯伯断了联系。 秦伯伯倒是有心跟他亲近,但秦晔完全不买账,打电话不接,找上门不开门,就算偶尔在公开场所碰到,秦伯伯主动跟他说话,他也是冷嘲热讽,全然不给面子。 让他主动联系秦伯伯…… 比登天还难。 沈江河叹口气,正想说要不再想想别的办法,却见秦晔抿了抿唇,随后,壮士扼腕一样掏出手机,翻开了电话簿。 沈江河愕然,“哥……” “……” 秦晔眸子阴沉地盯着通讯录上备注为“禽兽”的人。 如果可以。 他这辈子都不想再跟秦建国有任何接触。 可…… 慕晚晚等不了。 距离她失踪到现在,已经过了足足两个小时,两个小时……能发生太多足以摧毁她的事情。 虽然那个死女人根本不喜欢他。 但。 他不想让她出事。 他第一次喜欢女孩,只希望她能一切顺遂。 秦晔咬咬牙,红着眼拨通了那个很多年都没有打过的电话,电话很快被接起来,听筒里传出一道不敢置信的女声。 “小晔?” “……” 听到这个声音,秦晔眸子冷了下来,这个女人叫沈淑君,是他妈妈死后不到三个月,秦建国领进家里的女人。 同时。 这女人还是他亲小姨! 搬进家里这些年。 沈淑君也没成他后妈。 因为秦建国没跟她领证。 严格算起来,她现在是秦建国的女朋友。 秦晔眼底戾气翻涌,他用力捏住手机,指骨都泛起了白色,他拼命克制着情绪,“秦建国呢,让他接电话。” “你等等,千万别挂……老秦!老秦你快点,小晔打电话了。” “……” 片刻后。 听筒里传来男人有些粗重的呼吸,随后,男人小心翼翼地开口,“小,小晔?” 秦晔忍耐地闭上眼,“是我。” “你给我打电话……有事吗?” “有!” 秦晔不想跟他废话,言简意赅把自己要做的事情说了一遍,听完,秦建国没有任何犹豫,立马应了下来,“好好好,我知道了,我现在就给刘局打电话,你先去警局等着,我打完电话你就能查监控了……你别着急。” “你抓紧。” “好好好,我这就打,这就打了。” 说着就打,秦建国却迟迟没挂电话,最终还是秦晔忍无可忍地挂断了电话,挂断电话,他拉开车门,迅速钻进了车子。 “哥……” “去警局。” “好!” 等秦晔赶到警局的时候,事情已经安排好了,他跟着警局的技术人员去查道路监控。这年头,马路上到处都是监控,有时间有地点,监控查得非常迅速。 监控画面里。 慕晚晚撑着伞沿着人行道行走。 一辆面包车突然停在她身边,短短十几秒的时间,等车子再开走,路上已经没了她的身影,只剩下一把漆黑的雨伞在风中摇曳。 秦晔脸色一变,指着面包车,“暂停!把画面放大!” “……” 警察脸色也是一变。 没想到真的是一场绑架。 不用秦晔说,警察已经放大画面,把面包车的车牌记了下来。 秦晔死死盯着监控里的车子,“能查到这辆车最近两个小时的轨迹吗?” “能!” 绑架是刑事案件。 警方当然全力配合调查。 警方调取了这条路所有的监控,发现车子转弯,就继续查下一条路的监控,秦晔捏着拳头,死死盯着监控画面里的车流,生怕一个闪神,那辆面包车就会消失在车流中。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今天下雨,路上的车没有平时多。 出乎意料。 面包车没有往偏僻的地方开。 相反。 车子一直往市中心的方向行驶,最后,车子驶入海城最繁华的地区,转了个弯之后,消失在一个地下车库里。 秦晔呼吸一顿。 他认识这个地方。 华庭! 海城的一个高档的私人会所。 每年会费就高达数百万,会所采取实名会员制,入会的要求极高,能进去的人,全都非富即贵。 而…… 据他所知。 这个会所是傅家的产业。 秦晔肺部火烧火燎的疼。 慕晚晚出事,傅行司作为男朋友不但没能保护她,还让慕晚晚在他的地盘出事! 他真行! 真牛逼! 秦晔转身就冲了出去。 警方的人确定慕晚晚被带到华庭之后,也迅速组织警力,准备去救人。 冲出警局。 秦晔跟匆匆赶来的秦建国撞了个正着。 “小晔……” “滚!” 秦晔理都没理他,大步冲入雨幕。 “……” 秦建国气得胸口疼。 这熊孩子。 用得着他的时候给他打电话,用不着就让他滚。 气死他了。 见他气得不轻,沈江河停下脚步安抚他,“秦伯伯,您别生气,我哥他这会儿正着急,碰到谁都不会给好脸色的。” 哦。 不是针对他。 秦建国炸起来的毛瞬间就被抚平了,他看着浑身湿透的秦晔匆匆钻进车子,紧接着,他的车子一阵轰鸣,像离弦的箭一样飞射而出。 轮胎溅起一地水花。 秦建国脸色微变,“这是把车子当飞机开呢,到底是什么朋友这么重要,怎么就急成这样,连安全都顾不上了。” 沈江河含糊道,“一个很重要的朋友。” “男的女的?” “……女的。” 秦建国吸气。 除了他过世的太太,他什么时候见秦晔这么紧张过一个人。 这姑娘一定是他未来儿媳妇。 未来儿媳出事了。 秦建国哪还坐得住,见警车也出动了,他赶紧拉着沈江河往外走,“沈家小子,快快快!带我一起过去看看情况!”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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