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温母扯扯温父的衣服,给他使个眼色,温父已经冲到喉咙里的话硬生生转了个弯,“我的意思是说,慕小姐太可怜了,作为她的朋友,你一定要对她好一点。” “那当然。” 说话的时候,扯到嘴角的伤,温谦一阵呲牙咧嘴,他按着嘴角,理所当然地说,“这种事情,哪需要您特意叮嘱。” “你心里有数就行,时间不早了,回房休息去吧。” “爸,我受伤了。” 温父看他一眼,“我又不瞎,看到了。” “您不帮我处理一下伤口?” 温父摆摆手,一脸无所谓,“一个大男人,受这么点小伤还要处理,处理什么处理,离心远着呢,死不了。” “……” 温谦嘴角抽搐,“我是您亲生的吗?” “哦,不是。忘了告诉你,其实你是我跟你妈在医院外面的垃圾桶捡的。” 温谦,“……” 脚步一转。 温谦果断地回房间了。biqubao.com 等他的身影消失在客厅,温父才不解地看向温母,“你刚才怎么不让我说?” 温母无奈,“没看出来吗,那臭小子压根不知道安安是他的。” “……” 沉默两秒后,温父眼一瞪,“他瞎啊?” 温母有些糟心,吐槽道,“他眼睛那度数,十米之内人畜不分,五米之内六亲不认,咱俩都不近视,也不知道他这么高的度数哪来的,小时候也没见他学习有多认真,怎么就把眼睛用坏了,八成是看手机看的。” 温父摸摸鼻子不说话了。 在他家温太太看来,阿谦近视是看手机看的,头晕是看手机看的,感冒也是看手机看的,胳膊疼腿疼也是看手机看的。总之,一句话,不管什么事儿,全都是看手机看的。 温父摇摇头,“安安肯定是咱们家的孩子跑不了,这事儿你不打算告诉阿谦啊?” “不告诉。” “呃?” 温母叹气,“你没看出来吗,慕小姐也不知道安安的爸爸是阿谦。” “……” 温父吃惊的张开嘴巴,“这……怎么会。” “我试探过她了,她以为陈旭东是安安的亲生父亲。” “陈旭东是谁?” “她正在打官司离婚的丈夫。” “……” 温父摸摸自己稀疏的脑门,疑惑道,“那阿谦那臭小子跟慕早早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我也不知道,但据我观察,虽然他们两个看上去不太熟悉的样子,但你儿子,绝对对慕小姐有想法。” 温父虚心求教,“你咋看出来的?” 温母白了他一眼,转身往主卧的方向走,温父赶紧跟上,温母没好气地说,“这么多年,你什么时候见你儿子跟哪个女孩子走的这么近过。” “阿谦是慕小姐的律师啊。” “阿谦打过的离婚官司多了去了,你见他什么时候跟自己的当事人发展成朋友过?慕小姐脚踝受伤,你看他紧张成什么样,还公主抱人家,你见你儿子公主抱过他的当事人吗?” “……” 没有! 阿谦一向把公事和私事分得特别清,倒是发生过他的当事人离婚后追求他的事情,但他这小子压根不为所动,官司打完之后,立马就跟人家划清界限了。 进了房间,温母脱掉外套,温父关上门后,自然而然地接过来挂到衣架上,温母掀开被子坐进被窝里,“最重要的一点,慕小姐在的时候,你儿子眼珠子都要长到人家身上去了,老娘是过来人,有啥看不明白的,那眼神就是男人看喜欢的女人的眼神,不过据我观察,这臭小子自己还没发现这一点。” 温父有点犯愁,“那我们要不要当恶人阻止他一下,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插足别人的婚姻吧,这也忒不道德了。” 温母翻个白眼,“安安的存在证明,他已经插足别人婚姻了,只是他自己还搞不清状况而已。” “那咋办,总不能看着他一错再错。” 温母神秘一笑,“不用我们当这个坏人。” “嗯?” “你没看出来吗,慕小姐对你儿子,可没有那种心思。阿谦抱她的时候,她浑身绷得紧紧的,明显是不自在,而且她对阿谦特别客气。客气就等于疏离,哪个女孩子面对自己喜欢的人,是这种态度?” 温父眉头一挑,“那我们?” “看戏吧。”温母笑得有些幸灾乐祸,“阿谦长这么大,一路顺风顺水,现在让他吃吃感情的苦也挺好的。” “那他要追到慕小姐了呢?” “哪有这么容易。”温母摆摆手,“慕早早还在打离婚官司,判决下来之前,她不可能跟阿谦发展的。今天她跟我简单说了一些她离婚的事儿,她在这段婚姻中受了挺大的伤害,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想谈恋爱。而且她和阿谦互相都不知道安安的父亲是谁,也就是说,如果他们想在一起,要突破很多问题。” “阿谦要接受慕早早,并且接受她的孩子,慕早早也要考虑,再找个男人会不会对自己的女儿好。” 温父恍然,“所以你没让我告诉阿谦真相。” “嗯。” 温母说,“我不在乎未来儿媳妇的家世,也无所谓她是初婚还是二婚,甚至她带的孩子不是阿谦的也无所谓。但我得确定,他们对彼此的感情坚不坚定,如果最终他们突破所有现实问题,仍旧选择在一起,那我尊重并祝福他们。” 温父拥住温母,忍不住在她脸上亲了一口,赞道,“温太太,你思想真开明。” 温母笑笑不说话。 她跟老温的是开医院的。 这么多年来,他们见了太多的生离死别和人性。 温谦今年二十八了,也算事业有成。 换了一般父母,早就开始催他结婚生子了,但他们夫妻从来没有催过,在他们看来,孩子健健康康平平安安比什么都重要。 只要不违法乱纪,他作为成年人,可以选择任何他想要的生活方式。 哪怕有一天阿谦跟他们说一辈子不结婚不要孩子都无所谓,他们没有那种传宗接代的传统观念,反正家里又没有皇位要继承。 儿子活得开心比什么都重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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