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见礼心领神会。 他哈哈一笑,跟刘总说,“刘哥,咱们虽然都是干翡翠生意的,但你常年在老缅,咱们能聚在一起吃饭也不容易,今天有这么多好菜,怎么能少得了好酒。老婆,你去酒柜把我收藏的那两瓶红酒拿来,我们陪刘总喝一些。” “好好好,我这就去拿。” 唐见礼的酒窖在地下室,庄倩去了一会儿,再回来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两瓶红酒,她把红酒打开,全都倒进分酒器。 然后又找来四个高脚杯,分别在四个酒杯倒好酒之后,她用托盘端着醒酒器和四杯红酒走过来,笑着把四杯红酒,分别放到四人面前。 刘总端起来闻了一下,赞道,“果香浓郁,闻着就是好酒。” “哈哈,刘哥来家里,我当然要拿最好的酒来招待。” 等庄倩也落了座,唐见礼端起酒杯,“来来来,大家一起端杯,欢迎刘总来我们家做客。” 庄倩配合地端起酒杯。 刘总也端杯。 见慕早早没动那杯酒,庄倩目光微微一闪,“早早,你也端杯啊,我们一家一起敬刘总一个。” 慕早早捂着肚子,表情有些痛苦。 刘总立马放下酒杯,趁机扶住她的胳膊,“这是怎么了?” “肚子疼。” “没事吧?” “估计是受凉了,下午那会儿太热了,贪凉吃了根冰淇凌。”慕早早捂着肚子起身,“不好意思,我去个洗手间。” 刘总跟着站起来,“你一个人可以吗?” “没事,我很快就回来。” 话落。 慕早早捂着肚子,踉踉跄跄地离开了餐厅。 她一走。 刘总的脸色瞬间有些不好,“她不会察觉到什么了吧?” “不会的,我跟老唐是临时拟定的计划,她要察觉,早就跑了,还用等到现在?”庄倩看了眼慕早早消失的方向,“下午我看到她吃冰棍了,估计真的是肚子疼。”m.biqubao.com 刘总眸光沉沉地扫向两人,“聘礼我都出了,我要的是万无一失!” “绝对万无一失,慕早早去的方向是她房间,她房间的窗户被栏杆焊死了的,她就算察觉到什么,也跑不掉。” 见刘总脸色还是不好,唐见礼继续说,“刘总你放一百二十个心,我还找了几个小弟在别墅外守着呢,慕早早今天插翅也难飞。” 刘总表情缓和了些。 他重新落座,咧着嘴笑着说,“不到万不得已,别用强的,那样多没意思。” 两个男人对视一眼。 唐见礼跟着笑起来,“刘哥放心好了,等这杯酒下肚,都不用您做什么,我女儿会对您热情如火的。” 刘总幻想着那场面,只觉得浑身火热。 自从上次在唐家见过慕早早之后,她的身影在脑袋里就挥之不去了。 这段时间。 他也经人介绍,相了几次亲。 那些相亲对象,大多数都是混风月场所的,言谈举止间有很浓的风尘味,这样的女人他见多了,自然瞧不上。 可刘总心里也明白。 他虽然有钱,但长相是硬伤。 他身高不到165cm,体重高达180,至于五官……不能说平平无奇,只能说丑的一批。 女人多现实啊。 长得帅的她们可以倒贴。 但他长得实在太磕碜,五官像是车祸现场。 他心里也明白。 他这副尊容,想找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老婆,难如上青天。 本来也不是不能将就。 但看过了慕早早这种人间绝色,他哪还将就的了! 尤其是。 他前妻天天在朋友圈晒她包养的那些高颜值,八块腹肌的小狼狗,顺便再内涵一波他的颜值,他瞬间被气到呕血。 他怎么能输给他前妻呢! 他打定主意。 一定要把慕早早娶到家,然后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把他跟她前妻的生意伙伴全都邀请过去,狠狠打他前妻的脸。 所以,这段时间他一直跟唐见礼保持联系。 但唐见礼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对他爱答不理,让他很是恼火。 终于。 今天下午,唐见礼联系了他。 唐见礼提出,可以撮合他跟慕早早,但是有条件。两个商业老油条在唐见礼的办公室拉锯了整整一个下午,终于谈妥了条件。 于是,唐见礼把他带回家,并保证,今晚一定让他得到慕早早。 他不满意。 他要的不是得到慕早早,是娶到慕早早。 知道他的顾虑后,唐见礼自信满满地表示,一定会让慕早早点头嫁给他,他好奇地追问,唐见礼却神神秘秘的,不肯多说。 刘总只能按捺住好奇心。 他不在乎唐见礼使什么阴招,过程不重要,只要结果是好的就行。 他也不怕唐见礼跟他搞小动作。 他那些聘礼可还没给呢,谅唐见礼也不敢跟他耍花招。 …… 三人又等了一会儿,还不见慕早早从房间出来。 刘总耐心不足了。 “不会跑了吧?” “刘总,您也太心急了。”庄倩捂着唇笑,“早早走了还不到五分钟呢,您不放心的话,我去瞧瞧。” “那你去看看。” 庄倩失笑,正要起身去慕早早的房间,就听到有脚步声传过来,庄倩身形一顿,笑着说,“这不是回来了吗?” 看到慕早早的身影,刘总才放下心来。 慕早早拿纸巾擦拭刚洗过的手,见三人交换目光,她装作没看到,笑着说,“大家怎么不动筷,不用等我的。” 庄倩笑着接腔,“刘总还等着跟你碰杯呢。” “……” 慕早早揉揉肚子,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刘总,“刘伯伯,要不我们先吃点东西吧,我这会儿肚子空空的,空腹饮酒会胃疼的。” 她声音软糯,拖长了尾音,像是在撒娇。 刘总听得骨头都酥了。 想着反正今天慕早早是到嘴的鸭子,不可能飞的掉,刘总当即拿起筷子,“好好好,听你的,先吃东西,吃点东西我们再一起碰杯。来来来,人到齐了,我们吃东西。” 刘总开口了,唐见礼和庄倩当然不会驳他的面子。 几人动了筷子。 吃了不到五分钟,突然“咔擦”一声,别墅所有的灯光全部熄灭,整栋别墅瞬间被黑暗吞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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