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他也真的骂了出来。 “cnm江野,你当老子是你的黑奴啊?” “别狗叫,等这些事结束后,小爷我备份大礼谢你。” “这还差不多。” 林南嘟囔了几句,就将资料全都发了过来。 不得不说,林南做事很细心,上面所有的人物图全都理了个清楚,甚至时间线都精确到了具体日期,江野一脸满意,回到工位后就拷进了U盘里。 虽然现在还没有找到胡贤,但不过有了这个,乔语安的心里面也应该会提放起来。 只是—— 现在乔语安已经和江燕京发生了关系,江野很怕,很怕她会受打击,走不出来。 而且,还有江燕京在外面养了女人的事,江野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告诉她。 江野烦躁的抓了抓头发,不禁埋怨起了自己。 他以前为什么那么傻,若是能早点明白自己的心意,早点提防二叔,现在也不至于走到这么一步…… 纵然如此,他还是决定将事实告诉给乔语安,她不应该被蒙在鼓里,况且长痛不如短痛,熬过这段时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不管她以后还愿不愿意接受自己,他会坚定不移守护在她的身边。 江野拿好U盘,给自己老爸编了条合理请假的消息后,就偷偷离开了工位…… …… 另一边。 乔语安离开了江燕京的住所后,闲来无事,就给舒意欢打了电话,约她出来逛街。 如今小聿的身体日渐康复,心心也去了幼儿园上学,舒意欢手头上的工作又都已经解决,也没有其他事可做,就答应了下来。 两个人在盛京市中心的繁华商圈成功碰头,进入了高端购物大厦中。 “意欢,你瞧瞧,有什么喜欢的就让导购员打包!” 乔语安戴着墨镜,张扬明媚,“今天,姐来买单!!!” 听到这话,舒意欢的眼睛抽了抽,不由地勾唇打趣。 “你这是怎么了,中彩票了?” “差不多吧,”舒意欢是她为数不多交心的闺蜜,乔语安也就没瞒着她,“二叔把他的副卡给了我,没有额度,让我随便刷,现在我可是富婆哟。” “啧啧啧,”舒意欢看着她一脸甜蜜小女人的模样,唇角不自觉弯了起来,“看来这段时间,你们两个发展的很顺利……” 乔语安眼中亮晶晶的,大方承认。 “这段时间,我们之间的关系的确是亲密了不少。” “二叔他温柔,体贴,耐心,能包容我所有的小脾气,小性子,关键还长的那么帅,唉,本颜控想不动心都难啊!” “我觉得他的身上有数不清的优点,堪称完美男人,有时候我在他的面前,都会有点自卑,觉得我配不上他。” 世界上真的会有这么完美的人吗? 舒意欢困惑了一秒钟,但看着闺蜜这满脸幸福的样子,也不忍浇她的冷水。 她笑着说道,“别妄自菲薄,在我的眼中,安安你是全世界最好的姑娘,我还嫌弃江燕京配不上你呢。” 乔语安嘻嘻笑着,是个没心没肺的,转而看到不远处的品牌专柜,很快将江燕京给抛到脑后了,拉着舒意欢跑了过去就试新品。 专柜小姐看到俩人打扮的非富即贵,也不敢怠慢,微笑服务着。 乔语安试用的感觉还不错,大手一挥,将新品给她和舒意欢全都买了一份,专柜小姐顿时喜不自胜,小跑着去替她们打包。 乔语安和舒意欢无聊,继续在专柜逛着,转了个弯,便看到一抹眼熟的身影,被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搂着也在这里逛。 女人穿着修长的长裙,身材曲线玲珑,凹凸有致,明明是喜气的娃娃脸,眉眼处却笼罩着淡淡的哀伤,似乎有着解不开的愁绪,让人莫名多了几分怜惜。 乔语安是个记性不好的,总感觉这女人很是眼熟,却又具体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哎呀,我就说今天出门怎么有喜鹊叫呢,没想到是遇到贵人乔小姐了。” 那大腹便便的男人一看到她,立马抛下了小情人,满脸谄媚地迎了上来。 乔语安一懵,和舒意欢目光相对,眼中都露出了茫然。 “你是……?” 那人说道,“乔小姐贵人多忘事,我们昨天晚上在暮色会所门口见过的,我是正丰建设的小吴啊。” 这样说起来,乔语安还真有了几分印象,当时她误以为江燕京变心,过去闹时,围观的老总中的确是有这位,顿时间尴尬了起来。 “咳咳咳……你好,吴总,昨天晚上让您看笑话了。” 舒意欢满目好奇,“笑话?昨天晚上发生什么事了?” 听到这道声音,吴总扭过头去,发现旁边还有一位不输乔语安颜值的清冷美人,五官隐隐约约之间有点眼熟,很像……之前傅氏集团闹的满城风雨的那位夫人,心中又不敢确定,更不敢得罪了,言语也都变的恭敬了起来。 “这位小姐,您可能不知道,昨天晚上乔小姐吃醋,和江总闹脾气呢,说起来我和江总认识这么久,还是头一次看到江总栽跟头,我们在私底下都说,乔小姐是天生来克江总的。” 乔语安被人说破昨天晚上自己胡闹囧事,感觉脸都好像要丢完了,恨不得找个地缝躲起来,吴总哈哈大笑,说起了讨巧话。 “不过乔小姐你放心,江总向来是个洁身自好的人,昨天晚上真的只是一场误会。” 乔语安轻轻嗯了声,“他都已经和我解释清楚了。” 说完话后,她就感觉一直有人在盯着自己,转头望去,发现是吴总身边的这位女伴,顿时愣了又愣。 “瞧我这记性,忘记和您介绍了,这位是我……”吴总见状,拍了下脑门装出恍然的样子,可话说到一半,想到孟雪这难登大雅之堂的身份,又有些难以启齿,“小女朋友,孟雪,你来和乔小姐打个招呼吧。” 孟雪敛去了眼底的黯淡,上前盈盈一笑,“乔小姐。” “孟小姐你好,”乔小姐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转而问道,“意欢,你有没有觉得,我和孟小姐长的很像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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