噬魂不知道低多少次擦汗了,不远处的发电机一直在哄哄作响。 崔南烟超控着精密的仪器进行筋脉链接,大屏幕上一根根筋脉被她接连在一起。 噬魂内心从震惊到无法言语,到此刻的平静,他只有一个想法,王妃真的是神女下凡。 手术时间极为漫长,需要大量的体能支撑,汗水再次滑落在长睫上时,手术终于落下了帷幕。 她呼出一口气,用袖口擦拭眼角,伤口缝合得非常完美,只是腿部外面有一个铁制的支架。 “一会你家王爷就醒了,见到这个不要慌张,过段时间这个需要拆掉的。” 崔南烟很累,精神消耗得特别严重,脚下不稳差点摔在地上。 “王妃!”噬魂连忙抓住她的手臂,这才避免了造成伤害。 “您还是休息一下吧。属下这就准备吃食给您。” 这场手术进行了十六七个小时,这也的确是她的极限了。 在噬魂离开之后,素手在空中一招,一瓶水出现在手中。 先是自己喝了一口,然后给封豫口中送进了半瓶。 剩下的小心翼翼收起来,藏到了秘密的仓库中。 空间中最厉害的不是田地和空间,而是有一方神奇的灵泉。 发现时灵泉每天只有很少一点,从每天的一滴到后来的一小杯,不知道用了多久的努力。 她怀疑跟自己开垦种植的面积也有关系,看来想要更多的灵泉就要多多种地。 灵泉的功效很多,恢复体力促进身体恢复,以及对植物生长都有很好的效果。 她觉得这个东西就是液态肥,只不过对人也有用罢了。 这个秘密她谁都没有告诉,包括封豫。 想着想着她靠着沙发就睡着了,再次醒来不知道过去了多久。 闹钟的声音将她吵醒,睁眼就发现封豫的吊针已经快要滴完。 他在床上沉睡着还没有醒来的迹象。 噬魂一直守在门外,发现她醒来,立即端上来温热的粥水小菜。 “王妃,您可醒了,属下就煮了一点粥您将就吃点。”不会做饭的他有些惭愧,不敢看她。 “谢谢。”粥熬得不错,填饱了肚子,她从新戴上手套检查伤口。 发现一切正常这才放下心来,看来麻醉有点时间长了,人竟然还没有醒来,也可能是他太累了。 傍晚时,封豫终于睁开了眼睛,有些发懵地看着周围,有点呆萌可爱。 崔南烟拿着电筒在他的眼睛前照了照,然后竖起一根手指。 “这是几?” “1.” “这是几?” “四。” “嗯,很好,你家王爷没傻,估计是药有点麻过劲了,一会能好些。” 她用棉签沾了点水,在他干裂的唇瓣上擦了擦。 冰冰凉凉的触感让发懵的大脑从新恢复功能,这时候封豫才想起来,他做手术了。 挣扎着无力的身体想要坐起来,看着脚上的支架有点呆愣。 “手术非常成功,现在就看你恢复的效果了,不出意外三个月后就能健步如飞了。” 崔南烟手中拿着病历本,飞快地记录着他所有的状态和反应,冷光灯下冷静自信,十分迷人。 边城的一切都井条有序地进行着,按照封豫的说法就是要组织一个居委会,用于探查民情。 居委会的主要成员们就是妇女和大娘们,还有一些孩子。 他们可以把每天所收集来的消息通通禀告到上面的衙门,再由专门的人来整理是否有用。 其实这就是一个简易版的情报组织雏形,每个情报组织有很多的形式。 有的是妓院,有的是酒楼,有的是一些看似平常的店铺。 而崔南烟要的就是打进敌人的内部,从百姓的口中入手,用来知道大量的信息。 不要小看这些信息,这些信息对侦办一些案件十分有效,毕竟这个年代交通不发达,也没有网络。 有的人偷盗了也不会逃走,看似从他突然的改变就能抓到尾巴。 哪怕是你多买一件衣服,和多吃一口肉都能发现。 封豫再次出现在人前的时候他坐着轮椅,腿肿成了大象腿。 谢星野面色古怪地看着他,嘴上勾起幸灾乐祸的笑意。 “呦,王爷,养伤呢?哎呀呀不能动了啊!听说您被媳妇打得下不来床嗯!” 也不知道从哪里传出来的,久久不曾露面的封豫被媳妇打坏了,躲起来养伤。 崔南烟抽了抽嘴角,这个小侯爷还真的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嘴巴又欠,就喜欢撩闲,而且乐此不疲地撩封豫,挨打以后还没记性。 逮着能占便宜机会绝对不放过,手上打不过,那就嘴上斗过。 封豫现在是身体不能动,但是他并不是哑巴。 毒舌起来也是捅人心窝子。 “呵,小侯爷你倒是想让媳妇揍你,可惜你连媳妇的一根头发丝都碰不着!啧啧~” “本王看小侯爷这些天好像是有点发胖了,不知道谢夫人会不会嫌弃你。” 眼睛跟扫描仪似的,上下打量着谢星野,最后在他微凸的小腹上多做停留,那嫌弃的眼神不言而已。 谢星野立即憋了一口气,收腹! “王爷,您一定是看错了,本小侯爷哪里有小肚子,开玩笑……呵呵!” 见说不过,落荒而逃,独自一人回到帐篷内疯狂做着卷腹发誓要让媳妇看见完美的自己。 轻松愉快的日子很快被皇上的一封圣旨打破,封豫紧蹙着的眉毛缓缓松开。 扬起的嘴角怎么都放不下! 是的,封豫现在可不是只有虚名的王爷,而是真正掌管兵权的王爷! 如今他手握将近十万军队,京师带出来的五万,又从本地招兵五万人,十万的军队已经有了雏形。 封豫不伤一兵一卒,夺回边城,同时又活捉了北衡的大王子,俘虏北衡士兵一万多人。 这个消息送到京城时掀起了轩然大波! 有的人眼红,有的人高兴,有的人痛心疾首,觉得自己看错了人。 崔宝儿挺着大肚子在得知这个消息后肠子都悔青了,当天晚上一激动差点早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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