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锦云再抬头时,脸上依旧温婉端庄,连笑容都散发着柔光:“那孩子说自己死了爹娘,一人乞讨到燕京,后来又碰到我的马车。” “老夫人也不知怎的,向来一直放心我处事,那日却背着我叫李妈妈去医馆将阿狗,咳,将泽哥儿从医馆接回。” “又提起我为夫君在侯府守寡了六年,说泽哥儿与夫君小时候有八分像,和泽哥儿有缘,要我收了泽哥儿当继子,日后让他孝顺我这个嫡母。” “二婶百般阻拦,说咱们侯府还有哲言这嫡亲的宋家血脉,哪儿轮得到一个街头乞儿做侯府嫡子,这事便暂且搁置了。” “如今想来,幸好这事没定,若不然等他生母寻上门,那就尴尬了。” 不,宋谦只觉得,现在尴尬的是他。 若谢锦云顺顺利利收广泽做继子,他便可以继续和婉知在外双宿双归。 如今为了孩子不受委屈,他不得不行此步棋。 听谢锦云字字句句,宋谦的眉头不自禁的收紧,心中生起阵阵不快:“你似乎很嫌弃广泽出身?” “真是怪了,世子刚回侯府,怎的对一个孩子如此上心。”花溪守在门口听不下去了,便端着自己刚泡好的茶水走入房内,把沏好的茶端到宋谦的面前。 宋谦眼中那一丝不悦,因花溪这一番话转为慌意。 但他很快又压下心中的不安。 不等宋谦开口辩驳,谢锦云放下玉箸:“世子有大爱,上可容纳百姓,下爱怜孤儿寡母,实乃侯府之幸,亦是这菩萨般的大爱让世子能死而后生。” 宋谦嘴角一僵。 他怎么听着这话刺耳。 可想到自己如今的处境,还需靠谢锦云背后的谢家,便忍了忍,双手紧紧攥着拳头,起身道:“我今夜过来是要同你说,明日我陪你回门,你早些歇息。” “日后世子有何事,只管派人过来说一声,不必麻烦着世子辛苦跑一趟。” 宋谦面容泛起一丝诧异。 他记得,他与谢锦云的婚事,是谢家老夫人牵线结成的。 在回侯府之前,虽与谢锦云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 可年幼时那两次相见,谢锦云满脸女儿家的娇羞。 那时他一门心思都在梁婉知的身上,并不承谢锦云的爱慕之情。 而这些年,她又抱着他的牌位给他守了六年寡。 她如今就这样把他给赶走,也不想挽留他过夜? 宋谦也不知哪来的邪火,摆了摆手,转身离开了。 花溪把宋谦的态度都看在眼里,心里又气又恼。 花容与白露、香露几个却替谢锦云捏了一把汗。 豆蔻也心生不满,进来念叨了几句:“夫人,你怎能那样同世子说话,世子来玉翡阁,就说明世子心里有夫人。” “你懂什么,闭嘴吧你。”花容狠狠瞪豆蔻。 豆蔻是老夫人房里的人,本是要给宋谦做通房的丫鬟。 宋谦没回府之前,豆蔻充当老夫人的眼线。 如今宋谦回来了,豆蔻自是生了那等子心思。 她自然希望谢锦云能与宋谦早些同房,老夫人高兴了,便会让她到世子跟前伺候。 将来像后院那几个姨娘一样,生下一儿半女,便有了仰仗。 谢锦云又岂会不知豆蔻的心思。 豆蔻对宋谦的爱意,可不是一点点,是几近发狂的那种热衷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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