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搬着凳子坐近一点,含着笑:“四哥?” “莫急,容我与你慢慢说。”逍遥王饮了两口热茶,这一路走来扇扇子,天冷,险些把自己扇感冒了。 这两日,他动用手里的关系,将尽可能认识的人都盘问了一遍。 最终,还是一个朋友告诉了他大概。 “你要找的这四个位置,我只打听到了其中一个——垠渊之南。” “据悉,上上个月,有一个从南方来的商人,他带来了特殊的水产贝壳,以及一些珠子和水果,那是所有人都没见过的东西,连我也未曾见过。” 逍遥王缓缓说道: “听他说,他来自南边的南边,那里有几个小国家沿海建立,倒是有一个叫垠渊的地方,不知是不是你要找的那个?” 叶锦潇仔细的听。 垠渊之南,根据字面意思,这垠渊便是无边无垠的深渊,渊,在古代也有水的意思,自然也包括海。 垠渊,便是无边无际的大海。 既如此,指的应该是南边的海。 只要到那里去,或许就能找到回现代的线索。 同理可得,剩余的三个位置:洪荒之西,凛冬之北,晨曦之东,代表的是其他三个方位。 “南边的南边?不知有多远?” 逍遥王道:“人外有人,山外有山,这片土地究竟有多辽阔,坐落着多少国家,天底下,或许还真没人能全部走一遍。” 古代车马慢,交通多有不便,如果叶锦潇想去四个不同方向的极点位置,恐怕要花费数年、数十年。 “怎么?你想去?”逍遥王不解。 “不知你打听这个有什么用?若是想要什么东西,倒可以叫老五派人去取。” 虽然南边路途遥远,可骑上快马,日夜兼程,两三个月倒也能一个来回。 叶锦潇似开玩笑的说了一句: “我想自己去。” 逍遥王的身体陡然坐正,脸上的表情不再玩味,难得的用正眼看着叶锦潇:“你认真的?” 叶锦潇看他反应,便已经知道了答案。 她只笑笑,藏起心思:“开玩笑的,四哥。” “那么远的地方,还是陌生的国家,我一个人怎么可能跑那么远?” 逍遥王认真的看着她,似乎在确定什么。 见她笑得坦荡,不像藏着心思的样子,这才稍微放心:“你方才吓到我了。” “别怪四哥多心,实在是你一介女流之辈,说出的话着实大胆,那南边的南边有什么危险,路途多遥远,连我都未曾去过。” “况且,太上皇指着抱重孙,过完年你也十六岁了,该和老五要个孩子了。” 古代女子十五岁及笄,便可成亲嫁人。 若十八九岁还未生子,定会被人非议:指不定是身体有毛病,生不出来。 谢暖烟还未到十六岁,就已经生下了叶锦潇。 这种环境与氛围,令叶锦潇感到压抑,好像有一层阴影罩在头顶上,无法摆脱,她的双手双脚就像被戴上了枷锁。 她必须按照这个世界的规矩去生活。 去成亲、去生子,去伺候夫君,开枝散叶,孝敬长辈…… 叶锦潇捏着指尖,脸上挂着淡淡的笑:“瞧四哥这话说的,德王夫妇成亲多年,不也是没生么?” “二哥太胖了,影响健康,暂时生不了,你跟老五身体没毛病,我跟皇爷爷、还有父皇,都盼着你们呢。”逍遥王笑道。 “四哥怎么不生?你这个当兄长的不先做好表率,倒是催起我跟聿王来了。” “前几日太子妃聚宴,不就是在给我挑么?你当时也在,可有瞧得顺眼的千金?看哪个乖巧些,我便娶回去,生,生一窝呢。” “……” 他看起来丝毫不抗拒成亲,也认为成亲生子是该做的事。 叶锦潇想打太极,却不成想被他噎住了。 是啊。 每次进宫,太上皇便催生。 去一次,催一次,就连太子妃也催女眷们生育子嗣。 似乎生儿育女、伺候夫君,是刻在她们血脉里的任务。 其实,叶锦潇对逍遥王挺有好感的,他为人诙谐幽默,靠谱也和善,可即便是这样的人,也改变不了骨子里根深蒂固的固统思想。 她仿佛不是自己,她是聿王妃,是皇家儿媳,更是应该生育孩子的母亲。 只要她一日还是聿王妃,便摆脱不了这样的枷锁桎梏。 她甚至都不能去远方。 甚至连离开帝都城,都会被楚聿辞盯着。 她的人生举止、言行选择,思想行为,全部都会受‘聿王妃’这个身份的束缚。 她想回现代。 她绝不会被古旧的思想传统压垮肩膀,被迫低头。 - 太傅府。 今日的叶家可谓是喜从天降,大喜! 叶暮辰‘失踪’数日,突然回家,带来的竟是剿匪有功的勋章,由于受了伤,皇上更是钦派了御医前来看诊,可给一大家子高兴坏了。 “叶大人教子有方,皇上很高兴,叶三少爷身体有疾,却能果敢无畏、奋不顾身,擒获山匪,身残志坚,值得南渊的万千男儿学习标榜。” 张御医拱着手,笑着道喜:“待令郎伤势好些,宫中恐怕会有奖赏下来,叶大人,您好福气。” 叶太傅笑得嘴巴都合不拢了。 哟呵呵! 现下,整个帝都城恐怕都传满了叶暮辰的传言。 瘸了一条腿,用擒住了山匪头子! 一个瘸子都能舍命保护百姓,更何况是手脚健全的人呢? 男儿该有凌云志,该像太傅府三少爷一样,即便命运不公,身体有疾,也能竭尽所能的发光发热。 各种传言…… “张御医打趣了,犬子也是运气好,不足一提,不足一提啊哈哈!” 叶太傅眼睛都快笑成一条细线了。 老太太高兴的掐着佛珠:“佛主保佑,老身多年潜心向佛,心诚所至,这都是辰儿应得的。” 大哥叶临泽赞许:“三弟这一次做的不错。” 二哥叶云羡满目欣慰:“三弟本就有武在身,一心投军,要不是当年叶锦潇从中作梗,害得三弟断了腿,三弟也不会吃那么多苦头。” 哼! 即便那个小贱人害了三弟又如何? 是金子,无论到哪都会发光。 梁姨娘喜上眉梢,乐得收不住。 这可是她精心培养、亲自教出来的好儿子! 都是她教得好啊! 辰儿得到圣上嘉奖,有功在身,为太傅府增添勋章,她的脸上面子十足,再看看谢暖烟那个生不出儿子的老母鸡,拿什么跟她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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