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即便如此,他也迫切的想要得到她的原谅,至少让她知道他的心意。 他是真的知错了。 叶锦潇吃好了饭,还有正事要做,没空在这里陪叶暮辰扯闲话。 “柔儿,银款可都备好了?” 柔儿快步上前,“小姐放心,按照您的吩咐,备着呢。” 月湖旁的那家铺子转让,需要十五万两,这几日整理嫁妆,又变卖了些,钱款已经备齐。 “行,随我出去一趟。” 她起身便走,楚聿辞立马跟着,她驻足。 “我不喜欢有人跟着我。” 他的脚步狠狠一滞,“潇儿……” 叶锦潇没有多言,提步便擦过叶暮辰的身侧,准备出门。 “四妹!” 叶暮辰拄着拐杖,匆忙的转身,“四妹,我今日说的都是真心话,是我对不起你,我知错了。” “四妹!” 他急切地跟着,下台阶时拐杖撑到衣摆,直接绊了一个大跟头。 嘭—— 摔进院中,万分狼狈。 雨水打湿衣服,污泥四溅,竟像一条丧家之犬。 叶锦潇微顿,回头看去。 “四妹。”叶暮辰抬起头,眼角绯红,“你终于肯用正眼看我了。” “以前都是我不好,是三哥对不起你。” 然,叶锦潇想的却是,叶暮辰要是在聿王府有个好歹,那梁姨娘闹起来,定会跟狗一样咬着她不放开。 是个麻烦。 但她可没有什么耐心哄他离开。 “叶三少爷是来求医的吧?” 她无温一笑,拔下发间的银簪,“把它捡回来,我便为你医治。” 素手一扬,丢到六七米开外的墙角下。 登时,叶暮辰就跟狗见了骨头似的,连拐杖都顾不得拿了,跛着腿飞扑过去。 叶锦潇头也不回的离开,“叶一。” 叶一眯眼,只见叶暮辰快要扑到银簪时,猛地一脚给他踹翻出去。 叶暮辰狼狈的滚了三四个跟头,此时衣服、头发全都淋湿了,又脏又湿,顾不得身上的疼痛,赶紧去捡银簪。 快要靠近时,叶一又是一脚踹过去。 接连两次,叶暮辰学聪明了,知道防备与格挡。 可惜,他只有一条腿,连走路都一瘸一拐,更别提与拳脚利索的叶一为敌。 第十二次被踹翻出去,叶一冷笑: “堂堂太傅府的三少爷,可真像一条狗呢!” 叶暮辰浑身一震,后知后觉的才发现好多婢女、下人在看他,包括聿王,而他就像一只皮球,接二连三的被叶一踢出去,惹得不少人偷笑。 他的脸陡然涨红,一股强烈的屈辱感涌上心头,万分悲愤难堪。 故意的! 这些人分明就是故意的! 他出身太傅府,官宦世家,儒雅娟秀,此时却像戏子一样,惹人看笑话,无疑就是将他的尊严扔在地上践踏! 从小到大,何曾受过这等羞辱? 叶暮辰抓起拐杖,极其羞愤的逃离,因为走得太急,还摔了两个跟头,听着身后的私语窃笑声,就跟针扎一般如芒在背。 耻辱! 极其耻辱! 楚聿辞看着落荒而逃的叶暮辰,不禁想起那天夜雨之中的自己,又何曾不是这般狼狈? 笑话叶暮辰,又何尝不是笑话自己? 呵。 无论是对他,还是对叶暮辰。 潇儿,你当真这般狠心。 “今日雨大风寒,王妃穿得单薄,你将这件大氅给王妃送去。” 阿春领命,“是。” - 城中热闹,不少百姓议论着新雅戏馆的事: “出事了……就是城中最出名的那家戏馆,听说私藏了堆积成山的银钱。” “一家戏馆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兹事体重,听说大理寺越过顺天府,直接亲手办案呢……” 叶锦潇走在街上,听着来往的议论声,轻抚着毛茸茸的大氅领子,眼中并无意外。 这叶云羡出手,倒是利落。 平日里,诸多朝中官员爱去新雅戏馆听曲,如今又查出这么多来路不明的银款,其中牵牵扯扯,恐怕有不少人该坐不住的着急了。 而她只需耐心等着大理寺查出结果即可。 城中心——月湖。 小楼坐北朝南,位置极好,一手交钱,一手过户,两个时辰后,成功拿到地契。 “恭喜小姐!” 柔儿与阿春齐声。 叶锦潇折好地契,“一家商铺而已,有什么好恭喜的?柔儿,你去人市雇些人手,按照我画的图纸,重新翻整一遍。” 小楼带院落,前面部分的商铺有两层,精致漂亮;后面的小院有三层,占地不小。 她准备开成医馆,后院住人。 柔儿接过图纸,“小姐,我若去了,那你呢?” “我还有别的事。” “好,阿春,今日天寒,你可得好好照顾小姐。”柔儿仔细的交代阿春,阿春自然不敢马虎。 叶锦潇该去君无姬那里了。 她本不想带阿春去,可今日雨大,阿春已经撑开了油纸伞,她便没有说什么,带着阿春一起去了。 抵达雅苑。 按照约定,跟上次一样给君无姬换血解毒,阿春由于是婢女身份,被留在了一楼。 萧痕拦住她:“你在此稍等,待聿王妃忙完了,自会下来。” 阿春只能点头,“是。” 可不经意的一个抬头,瞧见二楼开了门,一道妖孽的红色身影迎着自家小姐进了屋。 仅是一眼,便惊鸿的忘了呼吸。 好美的男人! 像是从画中走出来的妖物,修炼千年化作人形,骨子里自带妖冶的魅气,那双丹凤眸像是会勾人心魄,阿春的三魂七魄像是被勾走了,足足半刻钟后,才呆呆的回了神。 这人是谁? 小姐已经嫁做人妇,怎么能与他独处一室? 小姐这不是在给王爷戴绿帽子吗? 这位红衣男子与昨晚送小姐回府的黑衣男子,应该不是同一个人。 王爷知道此事吗? 她不禁想起小姐对叶三少爷的残忍,以及对王爷的无情,心中有些感叹。 王爷对小姐那么好,小姐却从不给王爷好脸色,还背着王爷在外面拈花惹草,事迹若是败露,小姐定会被抓去浸猪笼。 小姐难道不怕? 她这样做,未免对王爷太不公平了? 王爷真可怜…… 担心小姐冻着,特意让她来送大氅,殊不知小姐却穿着他亲手送来的大氅,转身投入他人怀抱。 阿春怔怔的想着,全然失了神,直至自家小姐下了楼,被人提醒了一声,才急忙撑开油纸伞,跑过去接人。 “小姐,您忙完了。” “嗯。” 叶锦潇身上沾着淡淡的血腥味,神色看起来较为疲惫。 “回吧。” “是。” 阿春肚子里藏了许多话,但半句都不敢说,默默地做着自己的分内事,表面波澜不惊,腹中早已惊涛骇浪。 前脚刚回王府。 后脚,一名小厮偷偷找到阿春。 “阿春姑娘,王爷让你去一趟书房。” 阿春怔住。 书房! 那种地方,岂是她一个奴婢能去的? 自从跟了小姐,她几乎都是呆在冷院里,连这聿王府有几条路、几座院子都不知道,阿夏阿秋阿冬从未有这等殊荣,王爷却偏偏召见她。 不知想到什么,她的心跳隐隐加快…… “小哥,还请你等我片刻,我马上就来!” 阿春急忙跑回屋里,背着阿夏三人,将藏在包袱里的口脂取出来,抹红朱唇,脸上飞快的扑了些脂粉,戴上小姐赏赐的玉蝴蝶簪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513/737998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