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完了?” “留了药和方子,按时擦,大概四五天就能下床,后面慢慢养着,注意卫生勤洗澡就行了。” 叶锦潇说完,男人万分感激的跪地道谢,给诊金。 她只收了五文,便上了马车。 “聿王妃,您真是个好人!好人啊!” 楚聿辞目光复杂。 曾几何时,‘好人’这两个字是用来形容叶锦潇的? 坐上马车。 回府路上,她始终头偏向一侧,看着车窗外的夜色,垂放在膝盖上的指尖有一搭、没一搭的轻点着。 楚聿辞的目光一直落在她的侧脸上。 安静下来,仔细地打量她,才发现她美得清冷,周身又带着些许祥和,眉骨柔软。 但每次看向他时,都是疏离的。 每个人都有两幅面孔,而她面对他的一直都是冷凉的那一面。 想起孩子的事…… “叶锦潇。” 她的头移过来:“说。” 言简意赅。 似乎多跟他说一句话都是累赘。 楚聿辞的手掌缓缓捏紧,“无事,唤你一声。” 叶锦潇寡淡的扫了他一眼,便移开了目光。 马车内有良久的安静。 男人薄唇抿了许久,又嗫嚅着:“叶锦潇。” “?” 有病? 叶锦潇提起屁股:“要是跟我坐在一个马车里不自在,我下去走路就是了。” 看他那忸怩的样子,跟针扎似的。 “本王不是这个意思!” 楚聿辞捏住她的手腕,将她抓坐回来,压在腹中的话一鼓作气的脱口道: “我们……能不能像正常夫妻那样相处?” 此话一出,连他自己都惊怔了。 他在说什么? 叶锦潇皱起眉头:“什么意思?” “我……本王……” 他张了张嘴角,“本王只是觉得,你我婚姻大局已定,本王着实不该冷落你,明日陪你一同吃午饭,可好?” 才发现成亲四个多月了,他们竟从未同桌吃过饭。 叶锦潇讥讽一笑。 陪她吃饭? 所以,他这是准备给她‘恩赐’,赐予她一份‘恩宠’? 觉得她会受宠若惊,然后跪地谢恩,抱着他的大腿,感激涕零,觉得自己终于熬出头了? 把她当成柳明月了? “谢谢,我不习惯跟别人一起吃饭。” “多吃几次就习惯了,本王陪你……” “王爷是听不懂我的话么?还是我拒绝的不够明显?把话说得太直白只会撕破脸皮,然后丢脸。” 叶锦潇再次拒绝,令楚聿辞的脸色瞬间难看。 她以前分明是求着他…… “为什么?” “你莫非以为全天下的女人都得围着你团团转?” 自傲,又自负的大男子主义。 以为自己稍微施以恩宠,别人就会感激的跪着接? “我与你永远都不可能做夫妻。” 叶锦潇冷冷的说完,直接掀开帘子,跃下马车,“柳侧妃的解药方子已经告诉你了,你也不必在这里装好人恶心我。” “叶锦潇!” 她背影决绝,走路回去,也不愿跟他同坐一辆马车。 脑中回荡着的是那个雨夜里,她被摁在地上,当众杖责三十大板。 ‘我没有害景云,药是柳侧妃给的,你查都不查,有失公义!’ ‘毒害景云,推倒月儿,还敢嘴硬,打!’ 那份钻心的痛,已经刻在骨子里。 她说过,此生势不两立。 楚聿辞跳下马车,快步追了上去: “以前我们或许存有误会,但能不能重新认识?你我婚约是圣上亲赐,此生都无法解开这层纠葛,况且,本王身份不低,位高权重,于你而言又何尝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叶锦潇侧头,目光冷淡地看着他。 首先,她不喜欢大男子主义。 封建思想刻在他脑中,根深蒂固。 其次,她不喜欢他。 他就算当了皇帝,得了天下,也与她无关。 “一个女人都没弄明白,还想抓着另一个女人,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我可真同情柳侧妃。” 一门心思往他身上扑,可他却三心二意。 楚聿辞眼眶一涩:“别提她。” 很多事他也是后来才明白的。 “我知道,柳明月仗着本王的宠爱,做了许多不该做的事,本王已经规范了她,从今往后再也不会了。” 叶锦潇看着他:“哦,那与我有什么关系?” “本王知道你不喜欢她,可我却不能休了她,我曾经向她允诺过。” 楚聿辞抓着她的手腕,不舍放开: “可她不会成为我们之间的阻碍。” 叶锦潇真是笑了。 “抱歉啊,你是你,我是我,不是‘我们’,我不仅不喜欢柳明月,也不喜欢你。” “望悉知。” 挣脱他的桎梏,大步离开。 楚聿辞立在原地,望着她冷然的背影,目光彷徨: “叶锦潇,你真绝情……” - 回来后,叶锦潇丝毫没把楚聿辞的话放在心上,而是转头放在了医术上。 准备开个医馆,专治妇科与疑难杂质。 昨晚的那个妇人,妇科病太过严重,下面一股腥臭味,长满霉菌,都已经溃烂了,还羞于与人提。 不知多少女人正受着这份病痛,还不好意思去看大夫。 想了一晚,次日一早,便出去寻铺子。 一找就是三四天,都没有合适的,再去叶七那边走一趟,日日早出晚归,忙得不见人影。 风行将她的行踪一字不漏的汇报给了柳明月: “王妃她似乎想开铺子,这几天在湖心茶楼,接连约见了好几个店老板,今日也约了一个。” 柳明月闻言,唇角隐晦的勾起: “多谢风行大人。” 湖心茶楼么? 这天。 叶锦潇找寻了几天,看中了月湖旁边的一家铺子。 月湖位于城中央,位置极好,店铺向阳,雅致的一幢小楼阁修得十分漂亮,门前就是小桥流水,杨柳依依,十分舒适。 但这店老板得知她的身份,故意开出天价,还约她茶楼一聚详谈。 十万两银子能买下来的小楼,喊价八十万两。 奈何叶锦潇看中了这个位置,耐着性子去茶楼,准备与老板好好谈谈。 可一走出王府,便觉察到身后有一只‘尾巴’。 叶锦潇眸子隐晦的往后扫了一眼,准备将‘尾巴’甩掉时,却瞥见一抹翠色的衣角晃过。 那衣角略有眼熟。 若有所思的眯了眯眼,登时放慢脚步,优哉游哉的来到湖心茶楼,悠闲的上了二楼。 “小二,谢老板在哪个包厢?” 小二热络的迎接:“客官,您上楼右手边,包厢名字‘夜雅’。” “多谢。” 叶锦潇提步迈向楼梯时,飞快的侧眸往外扫了一眼,随之神色如常的上了二楼,进了包厢。 一楼拐角隐蔽处。 “进去了!” 月珠压低声音,目光火热,“侧妃,王妃进去了!” “都备好了?” “侧妃放心,这谢老板是老爷的故交,您交待的事他必能完成,再加上合欢散……” 呵! 进了包厢,那个贱人插翅难逃。 “好!” 柳明月戴着面纱,一双阴戾的眸子死死地盯着二楼的方向。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月珠,你立即回去通知王爷,就说王妃恬不知耻、勾结外男,与人私通,再多带一些人来,将事情闹得越大越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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