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之我和小哥青梅竹马_第41章 墨脱生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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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初和张启灵在山下租了个房子,两个人在墨脱住了下来。
  他们想打探一下康巴洛人的消息。
  可惜打探了许久,也没有什么有用的消息。
  倒是墨脱村里有个美人的消息越传越远。
  看到白初同张启灵从雪山上走下来,山下的藏民都以为是雪山上的什么东西成了精。
  怎么会有人好看成这样。
  两人出现在村里不到一天,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了他们。
  大人们因为面子不好意思围过去,小孩子们可不会有这个顾虑。
  白初和张启灵还在收拾东西,出门就看到门外的篱笆上多了一排小萝卜头。
  他们睁着大眼睛,好奇的看着白初和张启灵。
  “你们好啊。”
  白初冲他们招手。
  看的一群小孩都不好意思起来。
  “你们是从哪里来的?”
  “你真好看。”
  人或多或少都颜控,白初一出现就吸引他们的注意。
  “从很远的地方过来的,吃糖吗?”
  白初将手里的糖分给小孩们。
  白初好看,性格又好,还给他们糖吃,很快博得这群小孩的喜欢。
  小孩们还自告奋勇的要帮忙。
  张启灵见白初在外面站了几分钟,没一会儿就带着一群小孩进来,小孩们还特别勤快的开始帮忙。
  “哥哥?”
  “我认识的新朋友,他们来帮忙。”
  张启灵点头表示明白,让出一条路给这群小孩。
  小孩子们年纪不大,手脚都很麻利。有了他们的帮忙,张启灵和白初收拾东西的速度大大加快。
  两个人就这么在墨脱住了下来。
  村里都是相熟的人,很快就把白初和张启灵的消息打探得七七八八。
  知道两人来寻亲,没想到母亲去世了。
  白初和张启灵年纪都不算太大,又是从那么远的地方过来的。村里的人对两人颇为爱怜,平日里能照顾都会多照顾一点。
  怕两人没有收入,村里人就带着他们一起打猎。顺便教教他们怎么打猎,让两人有一技之长。
  没想到两个小少年看着清瘦,力气居然那么大,学起东西来也很快。
  两人很快就学会了打猎技巧,抓什么都手到擒来。再加上上没老下没小,生活水平在整个村里都是头一等的。
  有一次两个人居然打到了一头大野猪,一百多斤重。
  两人拖着野猪会村子的时候,村里人那叫一个羡慕。
  “瞧瞧这两兄弟,还真是有本事。居然打到那么大一头野猪。”
  “要是没本事,两个人能走那么远到这儿来?”
  “你说我们家闺女许给他们俩中的一个怎么样?”
  女人看了眼正在收拾东西的女儿,“这两兄弟都那么勤快能干,脾气看着也不错。”
  女人越说越觉得有谱,这个年头不就是为了生存,白初和张启灵无论是谁看着都挺有本事的。
  “你别说,之前已经有不少人悄悄打听两人了。”
  女人也是被这些人问得起了心思。
  “两人也没个爹娘,上面没人闺女也好过。”
  女人越说越觉得合适,就准备找个机会问问白初和张启灵的想法。
  白初和张启灵将野猪拖回家。
  野猪很大,两人也吃不完。
  想到村里人对他们的帮衬,白初和张启灵商量,“阿朝,不如我们把这头猪分给刘大娘他们吧?我们来这里之后,他们那么照顾我们。”
  最开始的两人饭都不会做,是隔壁的刘大娘手把手教他们怎么做的饭。
  李大叔帮他们修过篱笆。
  屋顶漏水的时候也是村里的人帮忙修的。
  村里人都或多或少的帮过他们。
  就连那群小孩,在他们什么都没有的时候还给他们送过吃的。
  “嗯。”
  张启灵也记得村里人对自己的好。
  知道白初和张启灵要把野猪分给他们,村里人高兴得不行。
  这年头,肉这东西可是稀罕物。
  虽说家里都有人打猎,除了经验极其丰富的猎手,谁都不敢保证天天都有收获。
  一群人拿着盆去白初家分肉。
  杀猪分肉这事白初和张启灵连手都没沾,所有事都被村里人包圆了。甚至走的时候,他们还帮白初他们收拾了院子。
  经过这回事,村里人对知恩图报的两兄弟越发的喜欢。
  夏天的风吹过山谷,天气渐渐热了起来。
  白初和那群小孩玩得极好,天天跟他们混在一起上山下河,跟个十三四岁的少年人没什么区别。
  偶尔还会玩得挺晚。
  见白初玩了许久都没有回来。天色晚了,张启灵就准备出门去找人。
  才起身,白初就从门口走了进来。
  “阿朝,我回来了。你今天没一起去真是太可惜了。”白初将外衣脱下来,“我看到这里的人怎么接新娘子的了。”
  “接新娘子?”
  村里最近没有成亲的人。
  “不是我们村的,是隔壁村。可热闹了。”
  白初从口袋里掏出几颗包在红纸里的糖,“特意给你带回来的喜糖。”
  张启灵没有伸手去接,他的注意力全在隔壁村这几个字上。
  西藏不比北平那种富饶的地方,这里村子和村子之间间隔很远。
  远远超过了一百米。
  “发什么呆呢,张嘴。”
  张启灵下意识张嘴,一颗糖被白初塞进了他嘴里。
  甜味在嘴里蔓延,嘴里都是糖果的味道,甜得有点发腻。
  张启灵忍不住用舌尖拨动糖果,甜味越发的浓郁。
  “好吃吧。早上叫你一起,你不去,现在后悔了吧?”
  白初也吃了一颗,把剩下的糖果都塞他兜里,“十里八村的人都去了,特别的热闹。新娘子也好看。”
  “你吃饭了吗?我和他们吃了喜酒,晚上不吃饭了。”
  张启灵不会按时吃饭,只有在很饿或者体力不支的时候才会进食。
  不过白初不愿意他这样,只要在家都会让他像正常人一样按时吃饭。
  张启灵点头,表示自己吃过饭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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