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瓛无父无母,自然也无家, 御车中继续传出好听的声音, “等你大办那天,就在常府罢,常府算是夫家,我帮你亲自做媒。” “陛下~” 蒋瓛刚想表达自己源源不断的感激之情,可忽然想到了什么,眼中闪过一丝恐惧, “陛下,属下还是别在常府办了罢.....” “啊?为啥?” “常大哥说,非得等他们三兄弟娶亲之后,才允许我娶妻,说这事也得讲个先来后到, 本来我要结亲就已经够让常大哥生气的了,再在常府办的话,他们三兄弟非得,大闹一场不可!” 朱雄英闻言一阵无语,一时不知道该从哪儿吐槽, 大舅不想让蒋瓛结亲就直说,还非得说是得等到三个舅舅都接亲以后,才允许蒋瓛结亲,那要等的话,那不得等到花都谢了, 不夸张的说,三个舅舅都能娶到老婆的难度不亚于大明征服世界, 甚至说,大明征服世界已经在日程上了,三个舅舅讨老婆的进度,却遥遥无期, 孰难孰易,一目了然, “陛下?” “无妨,我在常府,看谁敢闹。” 蒋瓛长舒口气, “有您这句话,属下就放心了。” “只是我也没想到,你倒是偷摸行动的够快啊。” 而且蒋瓛娶的还不是什么大户女子,只是个寻常小商贾的女儿, 蒋瓛挠头笑道,满眼幸福, “陛下,我也不讲什么门当户对,关起门来,自己日子过好比啥都强,我确实是喜欢她,跟她在一起,我就舒坦。” 朱雄英心里也替蒋瓛高兴,如果能有一个如同小太阳的女子,照进他的生活,也算是功德圆满了。 “陛下,您要不嫌弃的话,以后属下要是生儿子了,那属下便教他练武,还为陛下效力, 如果属下生的是女儿,以后也给陛下留着!” “哈哈哈,好啊。” 朱雄英笑着应道,也没当回事。 不过,要是蓝玉在旁,听到蒋瓛说这些话,非得痛骂他一句臭不要脸的! 这句话说出来的不要脸程度,已经基本等同于, 只要能为陛下效力,就算让我住豪宅开好车,我也愿意! 啥好事都是你蒋瓛的了? 这孩子都没怀上呢,自己先倒是安排起来了,看不出来,蒋瓛脸皮也是越来越厚了。 御车一停, “陛下,到了。” 朱雄英走下,奉天殿内数个小火炉全功率烧着,甚至一刻都不停,哪怕这些宫殿根本就没有人,也得保持温暖, 老朱以前可不这样,只要宫殿内没人,火炉一定是要熄的, 可现在,老朱怕大孙儿冻着,三令五申,只要是大孙儿常去的这几个宫殿, 不管什么时候都得烧着火炉,务必要保证大孙一踏入宫殿,就得是暖呼的, 洪武爷惜物不假,可与最宝贵的大孙儿比,这老爷子,可是不惜物了, 奉天殿内,一道英武高大的背影立在殿中, “三保。” 朱雄英走进,马三保惊喜回身,拜道, “末将参见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马三保看向当今圣上,只见圣上着黑龙黄袍,外边披着白色大鳌,贵气扑面而来,少年天子的魅力,几乎是男女通杀。 而朱雄英也在瞧着马三保,相较于上次见到马三保,很明显马三保,要英武了许多,身子也魁梧了不少, 脸上还带了几处微小的刀疤,更添英气, “三保,这次传你进京,是要有事情教你去办。” “末将愿为陛下肝脑涂地!” 马三保整日在老七身边,老七就跟狂热传教士一样,整天恨不得说一千遍英哥儿,马三保已经彻底被老七洗脑了, 历史中的马三保,一生有两个大贵人, 前有沐英,后有朱棣, 但凡少了任何一个伯乐,这匹千里马都不能肆意奔驰, 而现在,马三保有三个大贵人, 云南时的沐英,现在的七王爷,还有一直在暗中为马三保保驾护航的朱雄英, 这含金量,远比老四要大的多, “三保,大明财政要开源啊。” 马三保眼睛一闪,立马会意,这件事之前,陛下就与其打过预防针, “陛下,末将随时准备好为大明出海!如今船队早就准备好了,只等着陛下一声令下,末将便可带五十艘大船出海航行!” 如果现在让马三保下西洋,难度绝对要比历史上轻松太多,在朱雄英的帮助下,这支舰队有了更先进的航海技术,对于航海路线也有精准的地图, 这就省去了很大的试错空间。 本来郑和七下西洋是大亏钱的,如果不是朱棣对郑和是真爱,赔上国库也要支持郑和下西洋, 郑和这个出海行动,不出两三次就得被叫停, 朱棣一死,新帝一继位,郑和便再也不能出海, 可见朱棣对郑和的支持力度有多大! 不过,这也不怪大明朝叫停郑和下西洋,实在是因为此举,太赔钱了! 要知道,郑和出海的舰队就是当时世界上最牛逼的,甚至说,郑和的舰队放在西方大航海时代,都能算是独一档, 可在背后,经营这么大一只舰队,已经不是烧钱就能概括的了, 除了厚往薄来的朝贡贸易是亏钱的以外,更亏钱的地方在于,郑和舰队空间没办法用来贸易,他得给大明贵族带上香料和象牙等物, 也就是说,郑和下西洋是去给大明勋贵代购去了! 郑和只能依靠仅剩的船只空间,倒买倒卖一些商品,以此来维系船只费用, 可现在不一样了,朱雄英要把郑和船队,打造成一个纯粹的贸易舰队,就是为了挣钱! “先不急,现在外使都在京城,你也好知道知道出海后,该带上什么大宗货物。” 马三保眼睛一亮, “这感情好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509/737978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