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我全家都是反派_第216章 棉棉的日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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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到家中。
  天色已黑。
  吃了晚饭。
  晚饭是姐夫煮的米饭,米饭好硬好硬,比平时要多嚼三下才能吞进去。
  江瑜一边吃一边感叹:“现在家里条件真好,这米煮的这么干这么结实,要在以前,这一勺就能煮一锅了。”
  江枫也在努力的嚼米饭,一边嚼一边道:“少侠是不想吃软饭了。”
  江长天有他落霞妹子开小灶,给额外煮了面。
  他一边吃一边道:“我这辈子就适合吃娘子煮的软软的饭,太硬的不行,硌牙。”
  秦落霞就温柔的笑。
  何御史晚上应酬去了。
  江棉棉今天下午付出了劳动力,感觉还挺辛苦的,饭都多吃了半碗。
  看的江长天夫妇欣慰不已。
  做父母的总觉得闺女太瘦了,肯定是每天吃太少。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
  江长天在床上悄悄和霞妹说今日见闻。
  “她真的帮人把手指缝起来了,我看不是随便缝的,里面细细的管子,好像都勾起来,一对一的对上了,你还记得棉棉画的那人骨图吗?这孩子像是见过很多尸首一样,而且是剖开那种。”biqubao.com
  秦落霞有点心虚。
  会不会孩子是随了自己了。
  她虽然没有宰人,但是宰杀动物,那可是切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小时候把囡囡背背上是不是也干过这种事,她好像很擅长这种事,她能把一只野猪宰的整整齐齐分类放好,一块一块的,可以把一只野猪切碎了拼成四只鸡……
  心虚。
  终于感觉闺女有像自己的地方。
  特别像。
  但是特别心虚。
  秦落霞打着哈哈,绕过这个话题,开口道:“瑜姐儿好像慢慢显怀了,那肚子不尖也不圆,也不知道怀的是男娃还是女娃。”
  “不管男娃女娃,孟家肯定都会稀罕,他们要不稀罕的话,正好,留在家里,家中人丁兴旺,人多就好。”
  “枫哥儿还没有合适的对象,那个吴知州的闺女你觉得咋样?”
  “不咋样,有点傻。”
  “没事,府城还是太小,遇不到合适的,以后到京城看看,总能遇到合适的。”
  两人脚挨着脚,说着闲话。
  江长天睡着了。
  打起了小呼噜。
  ……
  江棉棉回到自己的闺房。
  闺房很大。
  是她特意要求的。
  床很大。
  还有书桌,书柜,有茶台,有画画的台面,有沙发,有地毯,有衣帽间。
  反正就是要很大,要很舒适,要功能齐全。
  卫生间也是要配备。
  半夜出门拉屎太难。
  半夜床前拉屎太臭。
  晚上看书的话,油灯要亮。
  蜡烛很贵,百姓是一般不会点的,百姓点的更多是油灯。
  一盏油灯可以点很久。
  江棉棉偶尔喜欢好多油灯加蜡烛摆着,窝在沙发上看书。
  想尿尿了,趿拉着拖鞋去净房。
  沙发边有小茶几,摆着零食茶水,还有胖丫会给她伺候。
  若是她走路走多了,胖丫还会给她捏脚丫丫,捏小腿,这个是姑婆要求的。
  姑婆说小姑娘的腿脚要经常揉捏,担心她小腿肚肉肉变硬变粗,不好看。
  她的衣帽间很大,衣服超多,比较好的都是成套成套的,不用考虑怎么搭配,当然更不用她自己洗了。
  她现在的衣服拿去洗的话都有讲究的,不能随便洗,像是那种一盆子放着拿棍子去河边洗的,一般一次就报废了。
  这些色彩鲜艳的裙袍,洗起来也特别麻烦。
  反正有专门的洗衣人。
  她家现在是“三脱三换”阶级。
  就是家中有很多衣服,可以每天至少换三套。
  不仅仅衣服多,穿不同衣服去不同的地方,社交圈子也多。
  反正就是已经比小康高一些的阶级吧。
  江棉棉晚上吃多了,米饭确实好硬,还好她换过牙了,但是这些新牙牙也要保护好,那是用一辈子的,这时候牙医水平太低。
  这会子不想睡,也不想躺着看书。
  江棉棉从柜子里掏出一本黑皮壳的书的样子。
  书封写着《棉棉日记》。
  没错,这是江棉棉的日记本。
  正经人都有一本日记本的。
  她会自己做一下记录。
  大概是因为迷茫。
  有一些时候,否则某个时刻,她总是有点不在状态。
  像是身体躺着,灵魂飘起来,第三视野全扫一般。
  所以她会写日记。
  记录日常。
  然后也会在日记本上画一些奇怪的图画。
  写一些特别的述求。
  比如说:今天好热,好想穿一条又薄又多层又凉快又好看的裙子。
  然后过几天,阿爹会给她送来一条裙子,说是恰好在外面看到,这个还行。
  比如说:不开心,不想吃饭。
  然后晚上就会有格外各种好吃的。
  比如说,今天不想背书,真的不想,背不下来。
  但是阿爹还是会让她背。
  总有一两天,假装没有看过她的日记本。
  江棉棉心知肚明。
  但是还是会认真写。
  比如今日。
  也算是值得纪念的一天。
  必须要写日记。
  今日第一台手术,断指再殖。
  手术难度8分。
  手术完成度7.8分。
  要提醒用正确的方式保存断肢。
  不可耽搁太久。
  江棉棉记录了今天给人做手术的过程,还有缺了什么,如何改进。
  一笔一划写的很认真。
  虽然都是她写,说不定将来会成为重要考古资料。
  主打一个让考古人员怀疑历史,怀疑科学。
  认真的写完一篇正经的日记。
  江棉棉又带着江小树跟胖丫四处溜达了一下,看到后院大石头已经被阿爹让人搬走了,效率很高。
  接下来,日子简洁,日记本的字少。
  第二日。
  不用上课。
  施粥。
  第三日。
  不用上课。
  施粥。
  第四日。
  不用上课。
  施粥。
  第五日。
  不用上课。
  施粥。
  今日那个一直循环排队,脖子特别粗的壮汉来找我。
  他见到我,就跪下,并且掏出了一把血淋淋的刀,对着他自己的脖子道:“这几日我都来领药粥,但是第二日开始就有一群人鬼鬼祟祟,我张隗彪吃了小姐您五日饱饭,无以为报,跟踪这群人,听闻他们准备把小姐您趁乱掳走,我于是先宰了他们。我杀人了,跟小姐说一声,感谢饱饭之恩,我张隗彪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人是我杀的,我一命偿之,不连累您。”
  我伸手去阻,差点没有拦住,他力气太大了。
  我还以为这些事只会发生在话本中,然而它真的发生在眼前。
  我让人把他送进衙门了,如果他真有罪,阿爹会给他定罪的,如果他没有错,这算不算主动自卫?
  总之,这真是一个仗义又杀伐果决的时代。
  有点可惜,那几个被杀的人,都很新鲜,没有要接受器官移植的人。
  也不知道怎么配型。
  不过就算有,我现在也搞不定。
  缺的很多,助手尤其缺,要开始培养。
  希望明日能见到张隗彪。
  希望能建一个医学科。
  最后希望阿娘少做几顿面,想吃米饭。
  日记本合上。
  蓝色的皮封很漂亮。
  ……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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