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我全家都是反派_第66章 三媒六聘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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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下过雨。
  路边的草很湿润。
  也很绿。
  草叶上有水珠,阳光下亮晶晶的。
  如同江小瑜的眼睛,亮晶晶的。
  因为孟少瑕都要离去了,居然还给她带了一盒点心。
  孟少瑕解下了身上的佩剑,双手捧着,递给了江枫。
  “此剑名为朝阳,吾祖父亲赐,上过战场,见过血,但是皆是可杀之人,我与江兄一见如故,愿以此宝剑赠之。”
  孟少瑕捧着剑。
  江枫有些动容。
  他混惯了市井,外表看着忠厚,实际并不老实。
  言行更多是因为下意识的生存法则。
  可是面前的方脸京城宝马少侠,却是他遇见的难得真正至诚之人。
  “不,不,不,我配不上,这样的好剑,给我浪费了。”江枫连忙拒绝道。
  实际上他压根没有想要孟兄的剑。
  他最多想过侍卫身上的剑,就已经觉得威风凛凛。
  面前的剑,剑鞘上的花纹并不繁复,但是很古朴,也是一朵花的模样。
  剑柄很油亮,可以看出这真是一把常用的剑,至少每日都有抓握,不是装饰用的。
  整把剑最特别的可能是手柄顶端有一块玉石,像是从白变红,血沁过一般。
  血红艳丽。
  他名为朝阳。
  孟少瑕执意把剑塞到江枫怀中。
  “你配得上,宝剑配英雄。来日我遥在京城,定可听到清源山江枫之名。”
  何宸抱着婴孩,见孟兄这举动,热血沸腾。
  脱口而出道:“不如我们结拜。”
  孟兄没有理他。
  江兄在看宝剑。
  怀里的婴孩瞪大眼看着他,又流口水了。
  孟少瑕递出了宝剑之后,又把身上的玉佩摘了下来。
  递给了江瑜。
  “此玉佩陪伴我多年,多次让我逢凶化吉,送给你,小瑜儿,你长点心,再不要把自己弄丢了。”biqubao.com
  江瑜正想着好吃的,猛不丁被塞了一块玉坠,吓得手不敢松,担心松开了玉掉地上碎了,被碰瓷。
  她都没有摸过这样贵重的东西。
  “我,我,我不要。”江瑜紧紧抓着玉佩,怼到了孟少瑕眼前。
  “不要紧张,就是补了见面礼,你看我们身上都挂东西的,就是为了见面给人送的。”孟少瑕笑着道。
  身后的马车上有一年长一些的老卒捂上了眼。
  少爷这一出门,除了衣服还在,其他东西都送出去了。
  那玉佩是老夫人祖传的,传到少爷这一代,当世极少的暖玉玉心,称之为玉灵,去天下搜罗也未必能再搜罗出一块一样的。
  江瑜就好奇的看向了何宸。
  何宸看向孟兄,只能点头:“对对对,见面礼。”
  他双手抱着娃,喊手下道:“过来,帮我把玉佩解下来。”
  手下把他身上的玉佩取下来。
  虽然不是祖传的,也是极好的玉佩,但是也不像是孟兄说的那样,他们挂玉佩就是为了送人,他又不是玉佩挂子。
  以后真是,他再挂玉佩都有点心理阴影了。
  他把玉佩放到了婴孩的襁褓上挂着。
  “给小棉棉的见面礼,等你长大倾国倾城,我就说我还抱过你,哈哈哈。”
  江棉棉瞅了一眼面前的玉佩,着实好奇。
  她已经上手去抓了。
  滑溜溜,冰冰的,很好玩啊,是个圈圈,上面还有装饰,真的很漂亮。
  喜欢。
  她的小胖手刚好能穿过去哦,应该是玉环,手镯的镯心雕刻的,但是对婴儿刚刚好。
  江棉棉咧开嘴对着面前的少侠露出一个大大大大的笑容。
  何宸就见小婴儿又流口水了,她真的好爱笑,笑起来没有牙,还流口水。
  冲淡了离别的哀思。
  他没有想到江枫居然会拒绝。
  哪怕不跟他去青州,可是可以跟孟兄去京城,孟兄真的是一个很不错的人,侠义心肠,家里长辈也很不错。
  可是江枫说他不敢离家,妹妹年幼,阿娘内向,阿爹体弱,少年说他要顾家。
  何宸和孟少瑕都是大家族子弟,他们真的懂,没有家族的惨。
  家族子弟作恶最大的处罚就是逐出家门,那些人无一不痛哭流涕懊悔求饶。
  因为没有家族,就若浮萍,如同泡沫。
  谁都可以欺凌,大人可以打你,野狗也可以咬你。
  江枫一家就是如此。
  不过江枫拒绝了,何宸反而更钦佩他。
  觉得他不愧是:“向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
  铮铮铜骨少年,虽然拒绝出乎意料,却又感觉理应如此。
  他昨夜就连夜写书信给他京城的叔父,写了江兄这首诗,写了自己的见闻,每当他有迷茫之事,他都愿意跟叔父说。
  叔父虽然忙碌,但是对他却是极为用心,有问必答。
  何宸家那么乱,他还能长的这么正,离不开他叔父的悉心教导。
  可能也是有预感江枫会拒绝。
  因为江兄的诗,他读懂了。
  何宸让手下准备了文房四宝,还有很多纸,自己随身读的书,都留下来给江兄。
  孟少瑕送出了宝剑,送出了宝玉,连宝马都留下了。
  因为宝马自己不走……
  他没有想到江枫会拒绝。
  但是也准备了很多东西给江枫家人。
  很多点心。
  细粮。
  花布,头绳。
  却没有留下多少银钱。
  他们不敢送太多值钱的礼物,因为担心财多招祸。
  依依惜别,终有一别。
  孟少瑕几度回头。
  看到自己的马,看到马边站着的姑娘,一手拿着点心盒子,一手用力跟他挥手告别。
  看着那少年,抱着婴孩,别着宝剑。
  婴孩居然在江兄怀里挥舞着胳膊,像是在跟他们告别。
  他往前走几步,又回头。
  往前走几步,又回头。
  大约是姑娘的手都挥累了,她坐在了路边的石头上。
  看他回头,又伸手挥了挥。
  何宸也忍不住回头。
  看着那几个身影越来越小。
  他们走的越来越远了。
  ……
  从前车马好慢。
  从前路好长。
  从前人告别,总是会写诗。
  从前人重感情,因为相遇不易,别离更不易。
  李白说“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王勃说“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王维说“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白居易说“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高适说“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
  何宸和孟少瑕坐在摇晃的马背上。
  各自有沉思。
  似乎在读各自的离别。
  走了一段路,他们到了一片茂林跟前,这片林地尤其茂密,看不清林中有谁。
  是个打劫的好地方。
  孟少瑕和何宸忽然相视而笑。
  接着哈哈大笑。
  因为这里,他们遇到了几个浪荡子少年打拐子,遇到了被拐的女孩踹拐子,不是因为拐子要卖她,而是因为拐子不给她爹妈留钱。
  密林,泥土地,野蝉,再普通不过的常见风景。
  因为有了不一样的人,这也成为不一样的景。
  何宸笑道:“此行甚好!”
  孟少瑕也点头:“甚好。”
  “孟兄你是不是喜欢江小妹啊,你那玉佩可是玉灵,我都听我祖母叨叨过。”何宸有些好奇问道。
  孟少瑕开口道:“吾喜她率直,喜她吃的欢快,喜她对家人一片真心。吾心甚喜之,但不愿唐突,待我回去禀告父母,三媒六聘,来求娶。”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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