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浪漫之在路上_第136 章 天花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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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军的大哥果然没有食言,市政在胡同里改造下水道工程时,顺便给李奎勇家的四合院安装了上下水。
  李奎勇花钱请人把耳房打造成了卫生间,安装了蹲便器,这下冬天上厕所再也不用冻屁股了。又在四合院的厨房里接上了上下水。
  最让秦岭满意的就是,有了上下水自己家的洗衣机终于派上了用场。其实四合院里接通了上下水和集中供热系统,要比住在单元楼里舒服的太多。
  小六结完婚搬回自己家住了,东厢房空了出来,李奎军和李奎民时不时就会回家住几天。
  晚上开饭,李奎军拿出了卤肉和花生米要和自己大哥喝两杯。李奎民趴在李奎勇耳边轻声说,“大哥,三哥仕途受挫,这是到您这找安慰来了。”
  李奎勇也不多问,三杯酒下肚后,李奎军自己就开始了哭诉。“大哥,我是警校毕业,正儿八经的科班生。在分局刑警队已经锻炼了四年了。
  平时分局领导想买个电视机、电风扇、的确良布料,我都跑前跑后的一一办妥。这次分局治安科要提一个副科长,本来我以为十拿九稳的事儿,没想到给黄了。”
  李奎军仰头干了杯中酒,“大哥,分局领导如果提拔了一个资历老的,经验丰富的老同志,我都认了。
  可他们提拔的是一个狗屁都不懂的高中毕业生,加入警队还不到三年时间。您说我心里能服气吗。”
  李奎民给李奎勇敬了一杯酒,“三哥,您还是少见多怪了。好歹顶缺的人还在警队锻炼了三年,见过刚参加工作就提拔正科的吗,我们那就有。”
  李奎勇笑着问道,“刚参加工作就能提正科,这人来头不小吧。”李奎民一脸的蔑视,“谁叫人家有个牛逼大爷的。”然后说出了一个大家都熟悉的名字。
  李奎军骂了一声操,“我也是这种遭遇,人家家里有穿草鞋长途跋涉过的长辈,咱们就一胡同串子拿什么跟人家比。”
  李奎勇笑着说,“还行,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就成。和你们一起初中毕业的同学除了上山下乡去插队的,现在还在干临时工的恐怕也大有人在吧。你们要学会知足常乐,要有平常心。”
  “大哥,我在刑警队每次出任务都冲锋在前。遇到蹲点的苦活累活,也都是抢着干,我就是觉得不公平。”
  李奎勇叹了一口气,“我在陕北白店村插队的时候,村里的支书曾经说过一句至理名言,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没有绝对的公平。有些东西习惯了就好。”
  李奎军哭丧着脸说,“大哥,我也想进步啊,总不能一辈子就这样平庸下去吧。能有个一官半职,在社会上别人都会高看你一眼。
  说个不好听的话,您以前在废品收购站当临时工,谁会多看您一眼。现在您当上了工会主席,连居委会的李主任见了您都客客气气的。”
  李奎勇端起酒杯和两个弟弟干杯,“平民子弟想往上爬,不光难度大还有天花板,你们心里一定要有数。要不然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
  当年我和你们的大嫂下乡插队,十一名知青当年就参军走了一个。钟跃民你们还记得吧,第二年也参军走了。这就是人和人的区别,有些东西是没法改变的。”
  “大哥,啥是天花板?您给我们说说呗。”“哥,那些参军离开的人都是大院子弟吧。”biqubao.com
  李奎勇拍了拍奎民的肩膀,“等你们升到了一定的位置比拼的就不在是个人素质了。你们可能当科长、当处长,但有些位置你们连想都不要想。”
  李奎军和李奎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大哥,我好像明白您说的意思了。”“哥,这就是我们和大院子弟的区别吧。”
  “奎军,下次冲锋在前的时候多想想咱妈。你要是因公光荣了,倒也一了百了。要是闹个残废回来,咱妈老了还得伺候你,你对得起她老人家吗。
  我没指望你们能给家里做多大的贡献,只希望你们都平平安安的,让咱妈过一个安详的晚年。”
  秦岭白了自家男人一眼,“奎勇,你胡说八道些什么呢。奎军,你大哥的意思是让你注意安全,他这人就是有好心没好话儿。”
  李奎军端起酒杯给李奎勇敬酒,“大哥,您说的话我都记住了。以后我不会再莽撞行事了。”
  远在大西北的小四收到了两张汇款单,一张是李奎勇汇的五百块钱,另一张是秦岭汇的五百块钱。
  “四哥,秦岭是谁啊?怎么没听你说过这个人。”小四红着眼眶说,“秦岭是奎勇的爱人。”
  秀英拿着两张汇款单吃惊的说,“李奎勇给你汇了一千块钱?!四哥,这钱也太多了,咱们还是退回去一些吧。”
  小四揉了揉自己的脸,“这是奎勇的一片心意,咱们不能退。走,去连队开介绍信,咱们取钱去。”
  “四哥,你说李奎勇为什么要分两次汇款啊,这不是多花手续费吗。”
  小四摸了摸秀英的大辫子,“奎勇这是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也是让秦岭表达她对咱们的结婚祝福。”
  秀英挽着小四的胳膊往外走,“你们兄弟之间的感情真好。你只写了一封信,对方就汇了一千块钱过来,这事说出去都没人敢信。”
  “取了钱咱们就去买礼物,下午去你家看你父母。明儿个咱们就把结婚证领了,以后就不用偷偷摸摸的了。”…
  随着电视机、电风扇和的确良的火爆销售,李奎勇家的存款已经有了三十多万。秦岭紧张的都不敢出门了,就怕家里进贼把钱偷走了。
  马军如愿以偿的抱得美人归,和对象领了结婚证。通过挖废铁、给李奎勇卖货,马军手里攒了不少钱。给女方家里送上了一台电视机,就把老丈人和丈母娘全都搞定了。
  婚礼在马军家住的大杂院里举行,马军的师父亲自掌勺,婚宴办的极为体面。新娘一身大红色的连衣裙更是让来宾眼前一亮。
  喝完新人敬的酒,秦岭就急着跑回家当守财奴去了,只留下李奎勇一个人在频频举杯…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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