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浪漫之在路上_第65 章 思想工作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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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家沟村女知青的悲惨遭遇引发了白店村知青们的极大愤怒。虽然犯罪者已经被判处了极刑,可仍然不能平息知青们的怒火。
  县乡两级知青办的领导走进各村、各队给知青们做思想工作。再三保证类似的恶性案件绝对不会再发生。
  台上讲话的领导唾沫星子乱飞,一副慷慨激昂的表现。李奎勇在台下打着瞌睡,果然是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不可能做到感同身受。
  这件事儿最大的受益者就是村支书张大春,他在知青心中的形象越发的高大起来,大家心里都念着他的好。
  女知青们都被吓坏了,刘佳这个傻妞在每晚睡觉之前都会检查院门是否关好。张红梅更是为了得到男知青们的保护,破天荒的向众人服了软。
  她的举动让李奎勇觉得无比好笑,有其他三位女知青在,她肯定是最安全的。有仙桃吃,谁还会去啃烂杏?
  随着天气转暖,李奎勇的悠闲时光也走到了尽头。白店村一九七一年的春耕春播工作又轰轰烈烈的展开了。
  经过两年的锻炼,知青们干起农活来有模有样,再也不会招来白店村社员们的笑话。
  拉了一天的犁,李奎勇疲惫的躺在炕上看信。信是小六寄来的,里面的内容让李奎勇哈哈大笑,倒是缓解了他的疲劳。
  小六在信里向李奎勇诉苦,那些农村兵为了留在部队,一个个都拼命的表现。他们甚至把扫大院的扫把、掏厕所的粪勺都藏了起来,就是为了方便自己一个人表现。
  这些人排队抢着给新兵连的干部洗衣服。抢不到干部的衣服,就抢着给自己的班长、战友洗衣服,小六觉得他们都疯了。
  接着又开始痛诉新兵连的伙食,说他们的吃食还不如知青点的伙食好。除了大年三十见了一次荤腥,其他的时间都是萝卜白菜。
  末了,小六告诉李奎勇,部队的竞争太激烈,他根本就比不过那些农村兵。他打算在部队混几年就复员回四九城,回家还可以照顾上李母和家里的弟弟妹妹。
  信的最后,小六请李奎勇代问秦岭和罐罐儿好。等部队有了探亲假,他一定回白店村来看望他们。
  李奎勇连夜给小六写了回信,告诉他家里和白店村一切都好,不论小六做了什么样的决定,李奎勇都支持他。
  点上一支烟,李奎勇陷入了沉思。小六有了从军的经历,回到四九城公家是要给他安排工作的。
  剩下的就是秦岭和小四的工作问题了,小四在局子里有案底,他还得在兵团农场继续锻炼,没有个七八年的功夫是回不了四九城的。
  至于秦岭得早点安排她回四九城。回去的越早工作就越好安排,等知青集体返乡的时候,黄瓜菜都凉了。
  四九城哪有那么多的工作岗位给知青安排,到时候会出现大量的待业青年。这种事儿就是手快有手慢无。
  李奎勇深吸了一口烟,至于自己上不上班都无所谓。就是给自己安排了工作,早晚也是要开溜的,他对自己的将来早就有了打算。
  李奎勇俯身开始给家里写信,奎元已经参加了工作,接下来就是奎民和奎军面临上山下乡的问题。
  李奎勇在信里反复强调绝不能让奎民和奎军下乡插队,并且教给了他们一些逃避插队的小窍门。
  李奎勇再三叮嘱弟弟妹妹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坚决不能随大流。只有把学习成绩搞好了,将来才会有出人头地的机会。
  苦逼的日子还在一天又一天的重复,春耕春播干下来,知青们都变得又黑又瘦。
  一场透雨过后,村支书张大春总算是给社员们放了一天的假。趁着涨水曾为民拉着李奎勇来到村头的小河洗澡。
  两个人穿着大裤衩湿漉漉的躺在石头上抽烟,“奎勇,你说咱们还有回四九城的那一天吗?我的发小写信告诉我,他们一起插队的哥们儿摔断了腿,乡里给他办了病退手续直接被送回四九城了。”
  李奎勇看了曾为民一眼,“老曾,你丫别胡思乱想,那样可太不值当了。把自己搞成了残疾可是一辈子的损失。”
  曾为民叹了口气,“只要能返城回乡,终身残疾我都认了。可是我没有那个勇气,奎勇,你能不能帮帮我。”
  李奎勇一脸奸笑,“成,哥们儿打断你的中腿,让你丫一辈子都忘不了我。”
  “奎勇,我不是在和你逗闷子,我说的是真的。你打断我的一条腿或一条胳膊,我想博一下。”
  李奎勇丢掉了手里的烟头,一脸正色的说道,“为民,你考虑过即使断了腿也不能返城的后果了吗?我真心劝你放弃这个危险的想法。”
  曾为民的情绪有点激动,“腿断了都不能返城,难道非要让我们死在这里才算达到目的?!奎勇,我现在活的没有任何意义,要不是因为父母,我宁愿去死。”
  李奎勇拍拍曾为民的肩膀,“为民,腿是被打断的还是被摔断的是有区别的。你千万别犯傻,自己从山崖往下跳。万一摔坏了脑袋,那结局更悲惨。
  现在的知青点四处漏风,哪还有什么秘密可言。到时候再给你小子戴个破坏上山下乡运动坏分子的帽子,你家里人都得跟着倒霉。”
  李奎勇一头扎进了水里,结果裤衩留在了水面上。他赶紧的回身捞裤衩,“卧槽,这要是让张大春看见了,又要说我耍流氓了。”
  眼前滑稽的场面让心情郁闷的曾为民也笑出了声,“为民,咱们早晚都会回到四九城。如果十年之内回不去,哥们儿就陪你一起去跳崖,我说到做到。”
  李奎勇抖着身上的水珠走上岸,“县城也不是就招一次工,下次再有这样的机会,哥们儿保证投你一票。如果你变成了残废,那可就彻底没机会了。”
  曾为民被感动的红了眼眶,“奎勇,你把票投给了我,那你和秦岭咋办?”
  李奎勇搂着曾为民的肩膀,“你丫都寻死觅活了,哥们儿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你万劫不复吧。等将来你小子发达了,别忘了勇哥的好就成。”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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