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瓶酒下肚,众人都横七竖八的躺在土炕上。“奎勇,这次县城招工的事儿到底该怎么解决,总不能把名额作废了吧?” 李奎勇靠在炕头,慢悠悠的说道,“我觉得刘刚更需要这个招工名额,他的家人都指着他挣钱养家糊口呢。如果民主投票,我会投刘刚一票。” 何卫东叹了一口气,“算了,这都是命啊。我也投刘刚一票。” 周永强苦笑一声,“只要不让黑又粗进城工作,我都无所谓了。我也投刘刚一票。” 曾为民撇撇嘴,“没想到哥们儿的人缘这么差,竟然没人给我投票。老刘,等你挣到了工资别忘了请客啊。哥们儿也投你一票。” 刘刚趴在炕上嚎啕大哭,仿佛要把所有的委屈和心酸都哭出来。他没有拒绝知青们的好意,也不敢拒绝,因为那关系到他一家人的生死。 李奎勇看着刘刚就像看到了梦境中的自己,刚开始假装坚强,到最后就真的坚强了。没有人能与你共情,路终究还是要靠自己走下去。m.biqubao.com 间隔了一天时间,知青们又聚集在村委会开会。和头一回的紧张气氛相比,男知青们都显得很轻松,聚在一起嘻嘻哈哈的聊着天。 村支书张大春黑着脸坐在台上,“就一个招工名额问题还搞得这么破烦,你们这些知青娃娃自己选,谁的得票多谁就去县城工作。” 李奎勇第一个举手发言,“我选刘刚同志。”张大春没好气的问,“这就完了,不说说你娃选他的理由?” 李奎勇走到台前给张大春和伏娃等人散了烟,“支书,这又不是选人民代表,还要什么理由啊。刘刚同志符合招工条件,我就选他了呗。” 何卫东、周永强和曾为民也都举手选了刘刚。这个情况让门劫裂夫同志直接炸了庙,“李奎勇,你们无耻!这是你们私下串通的结果!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在宿舍喝酒串通的事儿。你们这是搞小圈子,妄图通过私下密谋来达到你们不可告人的目的!我告诉你,你们的阴谋是不会得逞的!” 看着状如疯狗的张红梅,李奎勇只是耸耸肩。“有谁规定男知青不能在一起喝酒了?既然是民主投票,那我选刘刚有什么错? 张红梅同志,你要搞清楚,这只是选一个招工名额,又不是什么国家大事。还踏马串通,阴谋?!你也不怕别人笑掉大牙!” 张大春敲了敲桌子,“你这个女娃是怎么回事,旁人是不是不选你娃就算搞阴谋诡计?!年纪不大,毛病倒不小。” 张红梅开始了她的胡搅蛮缠,“张支书,我认为这个招工名额就应该照顾知青点的女同志,凭什么入伍参军、县城招工这些好事儿都落在知青点的男同志头上!教员教导我们,妇女能顶半边天!” 没想到秦岭举手发言了,“我也投刘刚同志一票,民主选举和男女平等是两码事,张红梅你不要混淆视听。” 不等张红梅反驳,刘佳直接站起来发言,“我也投刘刚同志一票,我认为刘刚同志的品行要比某些人强的太多了。” 村支书张大春一锤定音,县城招工的名额给了刘刚。张红梅趴在桌子上放声大哭,除了王媛在劝她,其他知青都不屑一顾的走开了。 回到宿舍,李奎勇将从古墓中取出的泥土一点一点的拿出来,放在清水里淘洗。他非常笃定,这些泥土里面一定有好东西。 这是个细致的工作,刚好适合在农闲时间完成。李奎勇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时间,兹当是给自己解闷了。 李奎勇忙自己事儿的时候,秦岭就教罐罐认字。他们俩都有一个共识,就是不能让自己闲下来,人一旦闲下来这日子就难熬了。 晚上,激情过后,李奎勇和秦岭相拥而卧。“奎勇,跟你商量件事儿,能不能让刘佳搬过来住?” 李奎勇的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不行,刘佳那个傻妞搬过来住,咱们俩以后还怎么亲热?这不是耽误事儿嘛,绝对不行!” 秦岭主动送上了香吻,“刘佳和张红梅彻底闹掰了,她在知青点被张红梅和王媛两个人孤立,过得很艰难。 而且小六走后,咱们孤男寡女的住在一起容易让人说闲话。虽然有罐罐在,可他毕竟还是个孩子。刘佳如果搬过来住,那情况就不一样了。” 看到李奎勇还在犹豫,秦岭也不再矜持了,“大不了我晚上偷偷去你的房间,让你吃个够。” 李奎勇一脸的淫笑,“这还差不多,便宜刘佳那个傻妞了。唉,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美好生活就要结束了。” 秦岭拉起被子蒙住了两个人的头,就听见被子里传来了模模糊糊的声音,“老婆,经过我的滋润…你的都变大了。”“大坏蛋,还不赶快…” 秦岭和罐罐去知青点给刘佳搬的家,这个傻妞一到院子就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还专门到李奎勇住的窑洞和他打了招呼。 李奎勇躺在炕上叼着烟,一脸的不耐烦,“傻妞,搬到了我们院子住,要守这里的规矩。” “切,这里又不是在火车上,你以为你还是李厢长啊。”“嘿,叫板!看到外面的院子了吗,以后请叫我李院长。” 秦岭和刘佳都哈哈大笑,“李奎勇,你真不要脸,就喜欢自己给自己封官。说说吧,住在你们院子都要守什么规矩?” 李奎勇扳着指头说,“第一,院子里发生的一切事儿都不许给外人说。第二,永远都要服从李院长的命令和指挥。第三…第三我还没想好,等想好了再告诉你。” 秦岭拉着刘佳就往外走,“你别听他胡说八道,见天儿的就没个正形。我们宿舍什么规矩都没有,你不用理他。” 李奎勇揉着罐罐的小脑袋瓜儿,“罐罐儿,你要记住,唯有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 罐罐听的一头雾水,“勇哥,额去打水了,水缸里的水都用完了。” 李奎勇跳下土炕,穿好鞋。“天冷路滑,打水的事就交给哥了。水缸里的水都是我用的,刚好看了半天书,我也该活动活动腿脚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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