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混蛋怀着六分醉意要回家,被小六紧紧的抱住。“四哥,你喝了酒今儿个就住在这里吧。” “看见奎勇一家人其乐融融,我有点想我妈了。你松开手,我踏马要回自己家。” 小六紧紧抱着小混蛋的腰,“四哥,你今天喝酒了,说什么我都不会放你走。如果你再惹事儿,那些老兵会第一个插了勇哥!勇哥为了保你,给他们承诺过三刀六洞的!” 小六感觉小混蛋紧绷的身体突然放松了下来,仿佛浑身没了力气。听到他嘶哑的嗓音说道,“小六,我不走了。我回房躺一会。” 小混蛋红着眼眶走进李奎勇的房间休息,小六不放心也跟了进去… 德胜门外的北晓市,因为天黑,影影绰绰站着、蹲着好些人。也有人在脚前摆一马灯,但灯捻都调得小小的,就像是走夜路过坟圈子看见的“鬼火”。所以也有人称呼它为“鬼市”。 李奎勇、小六和小四仨人在人群中来回逛悠,还时不时的停下询个价。 “勇哥,咱们的将校呢大衣好像卖便宜了!刚才那个小丫挺的竟然卖四十块钱一件!” “李奎勇,卧槽你大爷!敢情老子抢来的将校呢大衣都被你丫给卖了?!钱呢?都让你们给密下了?!” 李奎勇和小六都捂嘴偷笑,“小四,你丫别不知道好歹!哥哥我不能看你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知道为什么便宜卖吗?那是在帮你赎罪呢!”m.biqubao.com 小四被气的直翻白眼,把头扭向了一边。“这才对嘛!教员同志说过,知错就改还是好同志。小四,你现在的态度就很端正!” 兄弟仨人在晓市不光买了常四爷要的茉莉花茶,还买了粮油米面和几只被套的野兔子。 常四爷惬意的在小院里喝着茶,“茶叶不错,就是这水差了点意思。要说这四九城的水啊,那还得数乾隆爷御笔亲封的天下第一泉,玉泉山的泉水。” 李奎勇用剪刀把兔子的嘴给剪开,然后再把兔子嘴部的皮和肉分开,把皮一直往兔子的脖子处褪。褪到兔子耳朵是要把耳朵剪掉的,然后再把兔皮像个围脖似得整个儿褪下来。 “常爷,您还是嘴下留德吧!这话要是被小将们听到,我们这一大家子都得跟着吃瓜捞儿。” 常四爷撇着嘴骂道,“姥姥!居委会每次开诉苦大会能缺的了咱们爷们儿?!我才是最苦大仇深的那一个!” 李奎勇闻言不由得会心一笑,居委会的诉苦大会的确缺不了这位常四爷。他上台都不用说话,只要扯着公鸭嗓子嚎两声,就能让与会的同志们掬一把同情的泪水。 “那是党和人民对你的惋惜和同情。老常同志,你要认清形势,不要倚老卖老。” 看着李奎勇熟练的剥皮手法,常四爷咂吧着嘴说,“爷们儿,可以啊。这剥皮的手法真够熟练的!” 李奎勇也不搭理常四爷,把剥好的三张兔子皮丢给了自己弟弟。“奎元,把皮子硝好,等攒够了数量就给咱妈做个坎肩。” 这些剥皮、硝皮子的技术都是李奎勇他爹李顺发活着的时候教给他们的。李母把李奎勇拉进西厢房,“奎勇,昨天刚吃完红烧肉,你今儿个又买了野兔。这种吃法,咱家受得了吗?” “妈,我爹为啥走的早?不就是因为吃不饱饭把身体累垮了。咱家的钱和粮票我心里有数,您放心吃不穷咱们。 对了,等我插队走时,我会给您留下一笔钱。您可千万别省吃俭用,家里人的身体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李母喏喏的答应了一声。作为旧社会过来的她,讲的就是夫在从夫,夫死从子。李奎勇说的话,她是必须要听的。 连续两天的肉食让李奎勇的弟弟妹妹们眉开眼笑,觉得自家大哥那就是天底下最好的哥哥。 常四爷微醺的喝着茶,美滋滋的从一个小箱子里取出了三件瓷器放在了桌子上。“爷们儿,这三件物件儿你要不断的把玩。看花色、看底款、看胎质、看画工! 有个六、七年的光景,那些赝品就入不了你的眼了。这可是康雍乾三代传下来的精品,你一定要用心去细细领会。” 常四爷喝了口茶,卖弄的说道,“等这三件你看会了,爷再给你换三件。当年这套宅子就是你家四爷用一件小玩意儿换来的。” 李奎勇看着桌上的三个瓷瓶,啧啧称奇。“常爷,您老牛逼!这些老物件竟然没被小将们搜走,我真是佩服的是五体投地!” 常四爷一脸的睥睨之色,发出切一声,“就那些生瓜蛋子还想跟爷玩儿?!咱们爷们儿连倭寇都不怕,还会怕他们,姥姥!” 李奎勇摆出一副狗腿子的模样,给常四爷的茶杯续水。“常爷牛逼!小的就拿着宝贝儿先退下了。” 常四爷犹豫了一下,“这东西可千万不能漏了风,你小子出去可别把不住边儿。咱爷们儿还想安度晚年呢…” 李奎勇心中暗笑,这老小子也就是嘴硬,还真以为丫天不怕,地不怕呢?落到小将们手里,丫不死也得脱层皮。 常四爷告诉李奎勇这三只瓷瓶分别是康熙款的豇豆红太白尊,雍正款的斗彩缠枝花卉龙凤梅瓶和乾隆款粉彩九桃瓶。让他一定要小心伺候,千万不能给cei了。 李奎勇把从袁军家里“顺”出来的两只明代官窑的瓷瓶也拿了出来,没事儿就一起把玩,看看明代瓷器和清代瓷器的区别。 不就是神交吗,不对是神会。哥们最擅长意淫,神会算个屁啊。李奎勇拿着缸豆红的太白尊开始了研究,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就搂着瓷瓶沉沉睡去… 睡梦中,李奎勇又来到了那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满世界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人们拿着个小盒子说话行色匆匆,胡同里到处都画着大大的拆字。女人们穿的一个比一个少,露着大腿和肚脐搔首弄姿… 李奎勇在睡梦中还暗自寻思,还是意淫过瘾,比踏马神会来的实在。我去,这年轻人牛逼,大马路上就啃上了。旁边来往的人都视若无睹,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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