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楹视线从许士林脸上掠过。 见他表情平静,不由凝眉。 挑衅般的说:“我不信,你倒是救一个试试?” “没好处得事情,我可不做。”老头子嘿嘿一笑。 转而上下打量着蓝楹,那冒着精芒的眼神,似乎要将一个人看穿一般。 蓝楹被她看的浑身不自在。 却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偷偷瞄了许士林一眼,嘻嘻一笑:“你想要什么好处?” “老夫这一生阅女无数,还从来没有看过千金大小姐的胸脯。” “只要你给我抓一下……” “做梦!”一道历呵声从电梯口传来。 一个光头佬气势汹汹走在最前面,他穿着一件黑风衣,走起路来衣摆飞扬。 “胡适?”梁宽叫出他的名字,神色之中有了恼怒。 许士林半靠在墙上,淡淡的说:“老头子爱出风头,我们就不要插手。” 梁宽连连点头称是。 “毕竟得罪老头子的人,下场都不会好。”许士林冷笑一声。 感慨这段时间,倒霉的人真多。 胡适快步走来,走到蓝楹面前略一拱手,声音还算客气:“蓝楹小姐,让你受惊了。” 说完一招手,身后数个全副武装的人立刻将蓝楹保护起来。 蓝楹不满冷哼,撅着嘴巴娇憨愤怒的说:“真没意思,都不给人家玩的机会。” “爸……” 地上的胡志华发出微弱的呼喊声,伤势极度严重。 双手扭曲变形,呈现九十度弯曲,基本上是没有修复的可能了。 双腿更是血肉模糊,沾着红肉的白骨,瞧上去令人作呕。 只是一眼,胡适瞬间崩溃。 手一扬,数十支枪对准了在场的人。 “啊哟,新玩意儿啊!”老头子饶有兴致看着那黑洞洞的枪口,笑道:“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用这玩意儿对着我的脑袋。” 他说话之间,声音逐渐降温,最后一个字时,已如寒冰。 许士林嘴角抽了一下,看来又有人要倒霉了。 “不仅对准,我还要打烂你的脑袋。” 胡适说着,手中枪往前一送,推动着老头子的脑袋后移两分。 怒目而视:“说,是不是你将我儿子打成这样的?” 老头子瞬间就怂了。 双手举起来:“哎哟,得得得,伤了人,我救活还不成吗?” 他一边说着,右手直接伸进裤子中,在大腿上使劲的搓了几下。 手再一次拿出来时,已多了一团黑乎乎的泥团。 蹲下身就要往胡志华口中塞。 胡志华面部表情都扭曲了:“爸,快杀了这个老疯子。” “玛德,竟然敢用你身上的泥条恶心人。”胡适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气。 当即扣动扳机。 所有人都本能身躯绷紧。 梁宽和萧青禾更是一颗心瞬间提到嗓子眼,几乎惊呼出声。 想象中的枪声没有,血溅当场也没有。 反倒是老头子已经将泥丸塞入他的口中。 “老头子我以药淬体,药即是我,我即是药。” “每个部位的药效也各有不同,就好比这腿上的,刚好就是治腿外伤的。” “呕……”胡志华干呕不止,本就虚弱的身体,在这一声声干呕之中,更是随时都可能断气一般。 只是那泥丸,入口即化,如何吐的出来。 胡适带来的人看见这状况,不禁露出怀疑之色。 原来胡适在洛城,也不是真的只手遮天,甚至他的儿子还被人这样欺负。 胡适面色铁青。 “今天不杀你,以后我还怎么带人做事?”说罢抬手,啪啪啪连连扣动扳机。 依旧没有任何一个子弹飞出来。 每一下都是空弹。 “怎么可能?”胡适怒吼一声。 无论怎么开枪,子弹就是不出来。 他有些崩溃,立刻要查看弹夹。 双眼一瞪,见鬼了,弹夹竟然是空的? “你是在找这个吗?”老头子笑着摊开手。 皱巴巴地手掌中,刚好六颗子弹。 “什么时候?” “怎么可能?” 这一刻,胡适的眼神之中终于多了一丝慌乱。 “咦?” “你们快看!” 蓝楹一声惊噫后,指着胡志华的腿。 众人循声望去,那双露出白骨的腿,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就连胡志华自己,也发现异样,甚至慢吞吞的试图挪动双腿。 奇迹般的一幕发生了,胡志华竟然站起来了。 持枪的众人直接刷新认知。 “天啊!这是神仙吧?” “身上泥丸都能治病,他是活佛吗?” “活佛,我少了一个蛋蛋十年了,求活佛赐药?” 原本剑拔弩张的场景,跪倒一片,纷纷求药。 就连蓝楹,脸色也是变了又变,视线在老头子身上流转,眼珠子滴溜溜的转动着,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胡适双手一抖,枪支直接掉在地上。 扑通一声跪在老头子面前。 咚咚咚的磕头,大声说:“活佛,神仙,之前都是我错了。” “是我混小子冒犯了您,怎么收拾他都是应该的。” “求求活佛给我一颗药吧,我什么都愿意付出。” 老头子垂眼一看,哼笑一声。 “你心肝不好。” 众人表情尴尬。 胡适哇的一声叫出口,连连点头:“活佛您说的实在是太对了。” “我们家族遗传性的心脏病,我从出生开始就被医生说活不过三十岁。” “心脏搭桥什么我都做了,现在还出现肝硬化,要是找不到匹配方法,医生说我活不过三年。” 胡适看着胡志华站起来的双腿,哀求道:“求您搓一搓吧!” “我给您搓澡都可以。” “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答应。” “钱、权、甚至女人……” 胡适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明显朝着蓝楹看了一眼。 老头子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他将视线落在胡志华身上:“我看的没错的话,你儿子和你有着一样病症,这些年酒色掏空了他的身体。” “他也活不过三年。” 刚沉浸在双腿站立喜悦中的胡志华,身躯一颤,扭头跪下:“活佛,救救我啊!” “之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我爸有的是钱,只要您救我们,想要多少钱都可以。” “对对对,活佛,只要你救了我们,我们给您两个亿。”胡适一咬牙,当即许诺。 这个价格吓得胡志华一抖。 急忙在胡适耳边悄声说:“给他这么多?我们不用了吗?” “你知道个屁,药到手……”胡适眼神一凛,杀意溢出。 父子两人相视一笑。 老头子也笑了。 只是笑意未达眼底,看向他们的眼神,和看一个死人没有差别。 “真不凑巧,昨晚才洗了澡。” 老头子也不避讳,直接撩起衣服,露出光洁肚皮。 伸出手,从肚脐眼里面搓揉半天,才拿出指甲盖大小的泥丸来。 “治心肝的,勉强一人份。等我下一次将药养成,三十年后了。” 老头子故作遗憾:“就不知道你们的身体,能不能等到那个时候。” “不能等。” 胡志华第一个开口:“我还年轻,以后胡家,我来发扬光大。” 他双手使不上劲,张开嘴就要冲过来叼药。 才走两步,“咚”的一声重重摔在地上。 胡适一个扫堂腿将他踹在地上,怒骂道:“不孝顺的玩意儿,百善孝为先,你这么年轻等着遗体捐献。” “爸,那种东西根本不确定。你就我这么一个独生子,你要考虑好,我可是要为胡家传香火的。” “去你玛德。”胡适骂了一句,一把拿过药丢入口中,冷冷道:“你怎么确定,我就只有你一个?” 胡志华听到这话,整个人都萎靡了,遍体身寒的跌坐在地上。 胡适吞药之后,神清气爽。 双手一拱,命令道:“将活佛请回去。” “好好保护,日夜轮守,禁止任何人探视,让活佛好好炼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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