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琴除了长得好看以外,其他的一无是处,其实他早就后悔了。 只是他已经结婚三次了,不能再离了。 再离,脊梁骨真的要被戳断了。 其实曹雄小时候也是个熊孩子,被惯得无法无天,他当时还是清醒的,意识到孩子要长歪的时候立刻当机立断把孩子送到了军营里,进行军事化生活。 后来曹雄渐渐的就长回来了。 对于儿子曹雄,他是愧疚的。 他跟前两任妻子都没有孩子,曹雄是他唯一的孩子。 小时候他没什么时间管,都是李琴在管,很惯着孩子,以至于孩子逐渐长歪不对劲他才意识到问题。 曹雄被送到军营以后,好几年都回不来一次。 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 他在军营里也有了一个相知相恋的爱人。 但是,李琴不同意。 大闹特闹,非要把他们给弄散了。 然后强制的把自己娘家的不占血缘关系的表侄女嫁给了曹雄。 再后来,壮壮出生。 李琴还是和以前一样,特别惯着孩子。 壮壮毕竟才五岁,平时熊了点,但还是有礼貌的。 他不知道壮壮私底下竟然这么残忍。 也是因为曹雄曾经很熊,后来被掰过来了,所以他才想给壮壮一次机会。 哪怕付出巨大的代价。 更何况,这些代价还是他看不到的。 他现在只想给孙子一个机会。 狐仙看着林翩翩:“我孩子真的还有救吗?” 林翩翩肯定的点头。 “他愿意给功德就行,到时候先让你孩子的魂魄在出云观里承三年的香火,凝实魂魄,三年后,我会施法让他重新投生到你的肚子里。就是辛苦你再把他生出来一次了。” 狐仙迫不及待的说:“我愿意的。” 只要她的孩子还能转生,别说生一次的,就算是生十次,她也愿意。 狐仙又说:“我孩子在您道观里承受香火,我可以过去陪着他吗?经过这件事,我没有安全感,守在孩子的身边才安心。”biqubao.com 这样的小要求林翩翩不可能拒绝。 还是老话,现在灵气稀薄,动物能生灵智特别不容易,她对他们特别宽容。 “可以,不过道观里人太多,你自己注意点。” 狐仙连连道谢:“谢谢,谢谢。” 林翩翩大手一挥:“你可以从壮壮的身体里出来了,然后,跟他交易。” “好。” 狐仙的话音刚落,一道凡人看不见的红光从壮壮的身体里出来。 下一秒,客厅里就多了一只红狐狸。 这一幕,把陆佳琪吓了一跳。 然后就是惊艳。 她在陆津的耳边小声的说:“好刺激!不过好奇怪,难道不应该是棕色的狐狸吗?” 毕竟狐仙附身在壮壮的身上的时候,壮壮身上长的是棕色的毛。 可是眼前这只是红狐,毛色发亮,特别的好看。 陆佳琪哪里知道,红狐是很爱惜自己的羽毛的,红色的毛发是他们的骄傲,附身在人类身上,还是自己讨厌的人类,怎么可能让对方长红毛? 当然是又丑又醒的棕毛了。 没长黑毛是因为红狐对自己审美最后的倔强! 林翩翩说:“你们握个手,交易就形成了。” 然后,一人一狐完成了握手。 几乎是握手的一瞬间,沙发上的壮壮就恢复成了原本白白胖胖的小孩子。 交易达成。 林翩翩掏出一张符递给曹卫国。 “你让壮壮随身佩戴七天,去去晦气。” “好。” “一万一张。” “好好好。” 曹卫国连忙扫了钱。 林翩翩收了钱,对曹卫国郑重的说:“好好教育孩子吧!” 曹卫国脸上露出了一丝苦涩。 “好。” 他已经在心里做了决定了。 林翩翩看着曹卫国脸上的面相,又看了看躺在沙发上的壮壮的面相,耸耸肩,带着陆津和陆佳琪离开了。 三人离开了曹家。 陆佳琪忍不住开口:“嫂子,壮壮真的能变好吗?” 不是她对壮壮没信心。 而是一个五岁的孩子就能虐杀十七只小动物,骨子里的血腥和残忍根本不是普通人可以比的。 她很难不以最坏的想法去想壮壮。 就像曹卫国说的,五岁就能虐杀动物,长大了就能杀人! 她觉得这样才是可信的。 林翩翩摊开手:“谁说的准呢?不过壮壮身上有孽,他的命格是在奶奶和母亲的溺爱下,五岁就死了。是曹先生用他的大半功德给了他一个生存的机会。我刚刚离开的时候看到了曹先生脸上的刚毅,或许还有机会吧。” 她也看了壮壮的面相。 两种命格互相交替。 一种是杀人犯,凄惨死去。 一种是真的养回来了,普通却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赎罪的一生。 所以后面就看曹卫国的努力了。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曹卫国在林翩翩他们离开以后,就瘫软的坐在了沙发上,垂着头,一瞬间,这位曾经的大人物的肩膀就拉了下去。 李琴突然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慌,她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 “老曹……” 曹卫国抬头,眼神无波,平静的开口:“李琴,我们离婚吧。” 李琴腿一软,直接就坐在了地上。 然后崩溃的大哭:“不,我不要离婚!老曹,我二十岁就跟了你,你不能这么对我!” 曹卫国揉了揉眉心,对于她的哭闹只觉得烦躁。 曹卫国已经想明白了。 他时日不多了。 李琴就是一个祸害。 一旦他死了,李琴就会端出母亲的态度对曹雄颐指气使,到时候,他付出巨大的代价换来的壮壮的机会也会被消耗。 这个家,看不到希望。 还会灭亡。 他必须在此之前,把一切的危险因素全部扼杀。 “我会补偿你,让你这辈子都安逸的。离婚,你没得选。” “不要,我不要离婚!” 李琴抱着他的裤腿,不愿意放开,说什么也不离婚。 她当初费尽心思嫁给他,这些年的将军夫人当的多滋啊,一旦离婚,她还怎么在圈子里立足? 更何况,曹卫国没几年活头了。 她怎么可能愿意放弃将军夫人的头衔? 她跟以前一样,一有不如意就撒泼打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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