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院中等待娘亲回来吃饭的两个小家伙,犹如两只嗷嗷待哺的小雏鸟,看到走进院子的娘亲,便如离弦之箭一般扑了过去。 然而,在即将扑到小溪时,他们仿佛想起了爹爹的叮嘱,瞬间改变了方向,如两颗流星般直直地扑进了孙举人的怀中,脆生生地喊了声:“爷爷!”然后才抬头看向一旁的小溪,奶声奶气地说道:“娘亲有宝宝……不能碰。” “爷爷”这两个字,如同一把利剑,直直地刺进了孙举人的心窝,他激动得双手颤抖,使出浑身力气将两个孩子紧紧抱在怀中,轻声说道:“明轩、婉凝真乖,等你们再长大一些,爷爷就教你们读书识字,好不好啊?” “老伯,孩子们可重了!您还是把他们放下来吧,不然晚上胳膊肯定会酸痛难耐的。”小溪一脸担忧地看着孙举人,生怕累着老人家。 孙举人却摇了摇头,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说道:“不妨事,我这把老骨头还没脆弱到连孩子都抱不动的地步,你就放心吧!” 随着与两个孩子的接触日益增多,老人家对这对兄妹的喜爱之情也愈发深厚。 他们不仅容貌俊俏,而且天资聪颖、乖巧懂事,远超同龄的孩子。虽然言语尚不完全成熟,但他们却能迅速领悟大人话中的含义。 在他眼中,并没有“女子无才便是德”这种荒谬的观念。他深知,若是这般,为何富贵人家都偏爱迎娶琴棋书画无所不通的大家闺秀,而非勤劳俭朴的农家女子。 他认为,无论男女都应读书识字,如此方能通晓更多的人情世故,而非一味地埋头苦干,在婆家侍奉一家老小,却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两个孩子虽尚年幼,无法完全理解读书的意义,但却将小宝哥哥的那句话铭记于心:只有努力读书,将来才能金榜题名,赚取更多的财富,让爹娘过上幸福的生活。 便狠狠地点了点头,嘟着小嘴说道:“读书……赚钱给娘亲花。” 听到这句话,孙举人不禁哈哈大笑起来,他轻轻地将两个孩子放在地上,满眼宠溺地刮了一下他们的鼻尖,说道:“对,我们明轩婉凝可真聪明,这么小就懂得将来赚钱给娘亲花了。” 望着这对可爱的儿女,小溪喜笑颜开,心中倍感欣慰。 “夫人,午饭做好了,现在要吃吗?”就在这时,桃红从厢房里走了出来。 小溪微微一笑,轻声说道:“不急,你先去我房间的柜子里,把那件蓝色长衫取来。” 老人家虽然多次来到后院,但他从不进入正房,只是在院中陪孩子们玩耍,显得十分懂礼。 “好的,奴婢这就去。”桃红应了一声,便迈步走进了正房。 片刻后,她双手托着一件做工还算精致的蓝色长衫,来到了小溪面前。 “我的女红不是很好,还请老伯不要嫌弃。”小溪一边说着,一边将长衫递给了孙举人。 俗话说:“礼轻情意重。”这件长衫虽然没有精美的刺绣图案,但却饱含着这份难得的情意,孙举人又怎会嫌弃呢? “挺好的,比我那件破了洞的衣服好多了,我都记不清有多少年没穿过新衣服了。” 老人家接过衣衫,轻轻地摸了摸,虽然不是稀有的蜀锦丝绸,但料子也不差,对于普通百姓来说,这已经是很奢侈的了。 “要不,老伯您去厢房试一下吧?如果有不合适的地方,我再给您改改。” 看得出老人家对这件外衫很是喜欢,小溪的心中也十分高兴。 “那好吧。”孙举人觉得小溪说得有道理,不试一下,确实不知道是否合适,于是点头答应了,然后拿着衣衫径直走向了厢房。 “丫头,这长衫也太合适了,简直就像是专门为我量身定做一般。” ”孙举人那充满喜悦和兴奋的声音,如同一阵清风般飘进院子里,传入庭院中主仆二人耳畔。 “夫人,真是难以置信,原来老爷子竟然还有如此孩子气的时候。” 桃红不禁感叹道。她早已从小溪口中得知了老人坎坷的身世,内心充满了同情。 然而,这却是她第一次目睹孙举人如此幼稚的一面。 “他或许是被压抑了太久,今日的老人家可谓是满心欢喜。 试想,任谁每天面对着空落落的房间,久而久之,也会变得沉默寡言吧,小溪暗想,老人家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变化,恐怕是因为从每日的说书中找到了自身的价值。 “丫头,你觉得如何?”说话间,孙举人已从房间走了出来。 “嗯!这件长衫于您甚是合适,尺寸恰到好处。”小溪上下打量了孙举人一番,“只是……略微宽松了些,您是否介意脱下来,让我再修改一下?” 不得不说,读书人穿上长衫,就是比寻常人更有气质,孙举人虽已至不惑之年,但那股儒雅之气,仿佛是与生俱来的。 “不必麻烦了,人老了,就喜欢穿些宽松的衣裳。”老人家倒也实诚,近两年来,他的确不喜欢穿得太紧,总觉得浑身别扭,仿佛被束缚了一般。 就连桃红都夸赞,这件衣衫穿在老人家身上,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气质。 因担心弄脏新衣,老人家很快回厢房换上了旧衣,随即提出告辞。 后院皆是女眷,他不便多留,亲了亲两个孩子,便匆匆回到了前面的铺子。 孙举人离开后,小溪便带着两个孩子进屋吃饭。饭桌上,小溪看着两个孩子,心里想着孙举人说的话。 “读书识字,才能通晓更多的人情世故。” 看来她的想法并没有错,她不仅下定决心要让自己的女儿读书认字,更是立志,要将其培养成一个在各方面都极其出色的女子。 既要拥有大家闺秀的那份沉稳气度,又得具备乡野农妇那节俭勤劳、操持家务的美好品德。 只可惜天不遂人愿,随着时间的流逝,当年那个年幼懵懂的小女孩已然出落得亭亭玉立。 但长大成人之后的婉凝却并未如母亲所愿,成长为一个符合传统标准的大家闺秀,甚至可以说是毫无半点儿淑女该有的样子。 然而令人欣慰的是,婉凝虽然生性活泼好动且不甘于安守本分,但却完美地继承了其父母双亲的机智聪慧,将家中生意经营得风生水起,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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