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残疾相公种田养娃_第720章出发去县城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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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县城的路很远,小毛驴得走四五个小时呢!为了能早点进城,陈家瑞和冬梅一大早就起床忙活了起来。
  一路上吃的喝的都得备齐,不然路上买太贵,不划算。这不,冬梅正在忙着烙饼子,陈家瑞喂完鸡鸭,就跑过来,帮忙烧火。
  他一边加着柴火,一边还想着昨晚冬梅连连求饶的模样,心里不禁坏坏一笑。
  “相公,你在想什么呢?”冬梅见陈家瑞从外面进来后,就一直低头沉思,也不知在想啥,就撞了下他的胳膊。
  陈家瑞抬头看了眼笑靥如花的女子,又想起她昨夜求饶的模样,嘴角一勾,笑道:“其实,我还是更喜欢娘子喊我瑞哥。”
  此言一出,冬梅瞬间红了脸,但想到两人已结为夫妻,也没啥不好意思的,不禁瞪了男人一眼,“好的,瑞哥。”
  “哎!以后娘子还是这么喊吧!”两人从小玩到大,陈家瑞总觉得叫相公,不如喊瑞哥来的亲切。
  冬梅羞涩地笑了笑,两人之间的氛围变得轻松愉快起来。
  “瑞哥,一车山货就已经够重了,若是再加上我们母子三人,毛驴能拉的动吗?”
  这头毛驴可是家中最值钱的物件,要是累出毛病来就麻烦了,不但男人失去了重要的交通工具,还得花不少银子再买,冬梅不免有些担心。
  “这个问题我已经想过了,一头毛驴肯定不行,我打算去镇上找小弟借驴。”
  老宅虽然有牛车,但陈家瑞觉得牛车太慢,没有毛驴跑得快,他宁愿去镇上找小弟借驴,也不想赶牛车去。
  冬梅有些不解地问道:“为何不去找宋叔借驴,还要跑去镇上,是不是有点远啊?”她觉得去镇上借驴有点麻烦,而且还要多走一段路。
  陈家瑞看着冬梅,温柔地笑了笑,“你是不是忘了?宋叔每天要去镇上送兔子竹鼠?”他知道冬梅有时候会犯迷糊,所以特意提醒她一下。
  冬梅一拍脑门,恍然大悟:“是啊!瞧我这记性,怎么把这事给忘了,那就按瑞哥说的办吧!”她觉得自己有些粗心大意,还好陈家瑞提醒了她。
  陈家瑞满眼宠溺地看着冬梅,点点头说道:“好,咱们吃过饭就出发,你不是还没去过小弟的铺子嘛!刚好过去瞧瞧。”
  他想带着冬梅一起去镇上,顺便让她看看小弟的铺子。冬梅不知道的是,男人特别喜欢她犯迷糊的样子,觉得她特别可爱。
  “可不是嘛!家旺铺子开张这么久,我还没去过呢!”
  听公婆讲,小叔铺子里的生意特别好,冬梅一直想去瞧瞧,顺便看看两个孩子和好久不见的妯娌,但儿子太小去哪里都不方便,最重要的是瑞哥每天进出山里,也没有时间带她和孩子们去镇上。
  这会听他说去小叔家借驴,觉得也不错,一举两得,便点头同意了。
  一盆色泽金黄的饼子很快就烙好了,除去早饭要吃的,剩下十几张饼子,都被冬梅包了起来,还顺便包了不少小咸菜,卷着饼子吃刚刚好。
  这时两个孩子也睡醒了,铁蛋和哥哥的感情特别好,醒来并没有闹着要找娘亲,而是爬到了哥哥的被窝里,找毛毛玩。
  当陈家瑞和冬梅进屋时,就看到铁蛋正坐在哥哥的胸膛上,骑大马,玩的特别开心。
  “怎么又在欺负哥哥啊!快下来。”冬梅把手中的饼子放在一旁的桌子上,就过来抱铁蛋。
  之前还玩的正嗨的小家伙,闻到熟悉的奶香,立马扑进冬梅的怀中,迫不及待的去掀娘亲的衣衫。
  毛毛这才得以脱身去洗漱,听到爹爹打算带他们去县城,笑得别提多开心了。
  吴婆婆的孙子,常和小伙伴们炫耀他去过县城,还说县城不知比镇上好了多少倍,不但有各种美食,新奇玩物,还有很多奇装异服,皮肤黝黑,满脸络腮胡的它国人。
  每次小伙伴们都听的津津有味,想到自己马上就能看到传说中繁花似锦的县城,毛毛的小心脏就怦怦跳个不停。
  睡了一夜的铁蛋可能是饿坏了,寻找到那甘泉的出口,便咕嘟咕嘟的喝了起来。
  直到喝得小肚子鼓鼓的,这才从娘亲的怀中爬出来。
  早饭很简单,白面饼子配鸡蛋汤。
  一家三口坐在桌前吃早饭,铁蛋自己扶着窗台练走路,一次次摔倒,在一次次爬起来,就连陈家瑞都被小儿子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给感动了。
  若是别人家孩子,一次次摔腚墩,早就哇哇大哭了,但铁蛋却是个性格倔强的孩子,哪怕眼中蓄满了泪水,却从不落一滴泪。
  “不愧是我陈家瑞的儿子,就是坚强。”陈家瑞放下手中的饼子,对再一次爬起来的铁蛋夸赞道。
  吃完早饭后,陈家瑞就开始往驴车上搬山货,这个季节皮子的价格不是很好,他打算留着冬季时再卖个好价钱。
  像易碎的木耳,这次他也不打算带过去,只带了核桃榛子栗子这些,毕竟还要留出三个人的空间,他担心孩子们不小心再把木耳弄碎,那就卖不上价钱了,等下次自己去县城在卖也不迟。
  去县城路途遥远,担心妻儿坐的不舒服,还特意铺了两层厚厚的垫子,又给小儿子带了两件换洗的衣裳,扶着冬梅和孩子上车坐好,这才锁好房门,赶着驴车往村外走。
  因为带的山货不多,所以母子三人坐在车上并不拥挤。可以说刚刚好,若是再多拉一袋,或许都坐不下。
  铁蛋最喜欢坐车了,小家伙开心坏了,站在冬梅腿上撒欢的往上窜,若不是扶得牢,毛毛都担心弟弟会跳到地上去。
  “呦!你们一家这是去哪啊!”有村民看到一家四口,拉着货物往村外走,不免有些好奇。
  “去我小弟那瞧瞧,刘大哥下田了?”人心隔肚皮,陈家瑞担心别人知道他们一家去县城,在跑去家中偷东西,虽说埋银子的地方很隐蔽,但杂物间里还堆放着不少山货。
  保险起见,他便撒了个谎,镇上一天能跑好几个来回,这样也就不会招贼人惦记了。m.biqubao.com
  “你们兄弟几个可真厉害,一个比一个过得好,不妨给老哥也出个主意,看做点啥能赚钱。”
  家中那几亩田,一年的收成去了嚼头,根本就剩不了几个铜板,见陈家兄弟做买卖赚了钱,村民也活了心思。
  “我哪有那头脑啊!就我这营生,还是家旺给出的主意呢!”
  陈家瑞摇了摇头,别说他没有什么好主意,就是有,也不会说,做买卖可不是小事,那是需要本钱的,若是赚了还好,一家子感恩戴德,要是赔了,还不得怪到他头上啊!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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