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小两口忙,最近一直没有过来,当然不知道小宝去镇上读书的事了。”陈母一边逗弄着怀中的铁蛋一边说道。 “娘,小宝是住在小弟家吗?”冬梅一下就想到了问题所在,她从没听说镇上私塾还提供住宿。 “是啊娘,爹是去小弟家了吗?”陈家瑞闻言先是一愣,随后才反应过来,之前就听爹娘讲,村中夫子建议侄儿去镇上读书,只是没想到大哥大嫂动作这么快。 陈母点点头,“你大哥大嫂想着小宝还小,去镇上读书,若是赶上阴天下雨不方便,就让他住在你小弟家了。” “这样做确实方便,也不耽误大哥下田或是赶集,就是弟妹可能要辛苦点。” 侄儿虽然已经八岁了,但洗洗涮涮肯定得麻烦弟妹,所以陈家瑞说的也没毛病。 “小溪又有了身孕,可不得辛苦嘛!”想到家中又要添丁,陈母就笑的合不拢嘴,她这辈子最喜欢热闹了。 “啊!娘,您说弟妹又有喜了?”妯娌生完明轩与婉凝,就没再有孕,此刻听到小溪再次有喜,冬梅还有些意外。 陈母笑眯眯地说点点头,“嗯!刚搬去镇上没几日就查出来了,已经两个多月了。” 听到小弟又要当爹了,陈家瑞不禁在想,以他们小两口现在的条件来说,再生两个也养得起,若是换成他家,怕是就有些吃力了。 想到以后又多了个喊他伯伯的奶娃娃,陈家瑞心中就美滋滋的。他已经开始幻想,这个奶娃娃会是什么模样,是否也像明轩与婉凝一样聪明伶俐。 “就是不知这次是否与上次一样,也是双生子。”冬梅对小溪腹中这胎充满了好奇,说实话,她都有些羡慕妯娌这运气,双生子是多么难得,有多少人烧香拜佛却求而不得。 “大夫这次只号出一条喜脉。”虽然双生子难得,但同时也伴随着危险,陈母觉得一个也挺好,只要儿媳平安其它并不重要。 隔壁村有个妇人,也曾怀过双生子,但是因为难产,差点丢了性命。 所以,她很庆幸,小溪这次只有一个孩子,这样生产的时候就会顺利很多。 她只希望,小溪能平安地生下这个孩子,反之,她担心小儿子会疯掉。 “那也不错啊!以后小弟家可有的热闹了。”陈家瑞甚至已经幻想出三个小萝卜头,围在弟弟左右的热闹场景了。 就在这时,大门外传来老黄牛哞哞的叫声,随后陈家兴便与父亲赶着牛车进了院子。 陈家兴跳下牛车,将鞭子递给父亲,然后走到母亲身边,高兴地说:“娘,您都不知道爹他卖货有多厉害,今天赚的钱比平时两个集还要多。” “是嘛!那以后就让他跟你一起去摆摊,反正在家也是闲着。” 老头子年轻时就跑商,口才自是有的,如果当年没有回家侍弄庄稼,估计早在镇上买了大宅子。 陈母听到大儿子的话,这才没有丝毫惊讶。 “娘,这怕是不妥吧!别人还不得指我脊梁骨啊!”陈家兴悠悠说道。 父亲辛苦了大半辈子,如今已经一把年纪了,他又怎么舍得让老人家陪他一起去摆摊。 陈父看出了儿子的担心,他轻轻地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微笑着说:“儿子别担心,爹身体还硬朗着呢!这点小事难不倒我。” 陈家兴看着父亲那坚定的目光,心中不由得涌起一阵感动。 他知道,父亲一直都是一个坚强的人,为了这个家,他付出了太多太多。 如今,父亲虽然年事已高,但他仍然愿意为了家里的生计去镇上摆摊,这让陈家兴感到无比自豪。 然而,他又想到了村里的那些妇人。她们总是喜欢在背后议论别人,若是以后父亲和自己去镇上摆摊,肯定会成为她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想到这里,陈家兴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母亲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她轻轻地叹了口气,说道:“老大,你不用担心别人的议论。我们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问心无愧就好了。” 陈父知道儿子是心疼他,才会反对他一起去镇上摆摊,但他却觉得自己还年轻,帮孩子们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也没什么。 “儿子你记住,人性最大的恶,恨你有、笑你无,嫌你穷、怕你富,背后嘲笑你的人,其实说白了他就是嫉妒,不必过于在意,时间久了,也就没人再说了。” 不管是学识、财富、还是社会地位。你有我没有,恨你;我有你没有,笑你;嫌弃你一穷二白;羡慕你人美家足;嘲笑你无权无势;害怕你衣紫腰金。 人性的复杂程度堪比世界级的数学难题,让人无法解答。 都说直肠子的人讨人嫌,因为直肠子的人不够虛伪,嘴巴不甜,不会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不会睁着眼睛说瞎话,不喜欢哄别人开心,性格总是直来直去。 但有些人,自己过得好可以,别人过得好却不行!你有钱了,想方设法让你变穷;你有权了,处心积虑到处污蔑你;你有社会地位了,费尽心思给你造谣生事。 总之你好了,他就难受,一定要给你的生活毁了,哪怕添点堵呢。 这就是我们现实生活中所面对的人性。 你无法理解这些人的想法,因为在他们的生活中已经没有了底线,没有底线的人性才是最可怕的。 陈父活了大半辈子什么样的人没有见过,早就把人心看得透透的了。 当年被赶出老宅时,可谓是身无分文,所有人都笑他傻,还说为了个女人不值得,全都等着看他笑话。 后来又怎样,还不是见他日子过起来了,就跑过来套近乎,今天借点面明天借点米,也从不说什么时候归还。 一提就翻脸,还说你如今过得这么富有,那点东西对于你来说,不过九牛一毛,如何如何。 好不容易把东西讨回来了,对方便四处造谣说你坏话,从不会提起曾经占过多少便宜。 这就是人性,所以陈父从小就告诫几个儿女,救急不救穷,做人不能太心软,否则肯定会吃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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