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婆婆今日前来竟是为了小宝读书之事,小溪微微一笑,“娘,就算您不提这事,我与相公也正有此意,而且早晨宋叔过来送菜,就已经让他去家里代为转达了。” 陈家老两口还以为听错了,直到看见儿子点头,这才相信一切都是真的。 “爹娘,前几日铺子里忙,我们就没有提起此事,如今生意已经基本稳定了,回去让大哥把小宝送来便成。” 陈家旺拎起水壶,给爹娘大姐大姐夫的茶杯续满。 “儿子,如今小溪又有了身子,若是再把小宝送来,会不会给你们添麻烦啊!” 陈父没想到小两口竟然早就合计过此事,并且已经让人去传话了。 可能他们来的太早,这才与宋叔错过了吧! “儿啊!,娘也不想给你和小溪添麻烦,但是这下雨阴天来回跑实在是不方便……” 虽然大孙子已经能自立,但送来镇上住,多多少少还会给小两口添些麻烦,陈母心里有些过意不去。 “娘,您说这话就见外了,兄弟间相互帮助难道不是应该的嘛!况且我也很喜欢小宝。” 嫁进陈家这么久,公婆还有两个大伯哥和姑子妯娌,一直对自己很好,从未红过脸。 家中有事情只要知会一声,他们宁愿自己的买卖不做,也会过来帮忙。 试问这样好的哥哥去哪里找,所以小溪一直很感激婆家人对她的关心与疼爱。 难得有机会可以帮到他们,又怎么会拒绝。biqubao.com “小弟真是有福气,娶了个这么通情达理的弟媳,要是我妯娌也住在镇上就好了,这样我也能省下一些食宿钱。” 虽然陈家茹与小溪一年也看不到几次,但爹娘可是没少在她面前夸赞弟媳。 这也促使她对小溪印象特别好,有一句话不是说爱屋及乌嘛!她可能就属于这种人。 “那回去后,我也劝劝二弟赶紧搬去镇上,这样我们就能借光了。” 听到娘子的话,吴少杰忍不住打趣道。 陈家茹闻言摆了摆手,“还是算了吧!二弟家日子也没比咱家强到哪里去,还不知何年何月,才能买起镇上的宅子呢!” 搬来镇上这么久,都没有带妻儿出去逛过街,让小溪独自带两个孩子出去,陈家旺又不放心。 孩子们每天只能在后院,或是铺子里围着爹娘转。 若是侄儿搬过来住,他们也算多了个玩伴,所以他恨不得立马让小宝过来。 “爹娘,你们回去就让大哥把小宝送过来吧!” 老两口听到儿子如此说,不禁陷入了沉思。 学堂先生已经不止一次提过,他的学识有限,能教的也就那么多。 而且小宝特别聪明,早已经把千字文百家姓这些启蒙书籍,背得滚瓜烂熟。 若是再继续留在村中学堂,只会耽误了他们前程。 想到这些,陈家老两口点了点头,“好,回去就叫你大哥把小宝送过来。” “村中学堂的先生只是童生,自是无法与私塾里的秀才或是举人相提并论,早点把小宝送来镇上读书,对他而言,只有好处绝无坏处。” 娘家的这几个侄儿都挺聪明,若是以前或许还担心供不起他们读书。 但如今日子好过了,陈家茹觉得,宁愿多花点束脩银子,还是送来镇上私塾最好。 …… 一家人,坐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继续讨论着。 再说离开铺子的田家父子,刚走到街头,田大福就提议自己先回村。 却遭到了田宝儿的拒绝,“爹,来都来了,您就过去坐会,上次老丈人还提起你呢!” 本想一走了之的田大福,听完儿子的话,瞬间停住了脚步。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大女儿这头,不是一日两日就能解决的。 儿子却还没有成亲,还是先顾这边要紧。 “那总不能空手上门吧!”想到儿媳家中还有一个妹妹两个弟弟,田大福看了眼空空如也的双手。 “这还不简单,一会我们路过杂货铺,买上一坛酒,两包糕点便是。” 爹心情不好,老丈人酒量好,让两人坐在一起喝几杯,估计就把所有烦心事都忘了。 这也是田宝儿为何要拉他爹去老丈人家的主要原因。 “那好吧!”田大福点点头,随后就朝前方不远处的杂货铺走了过去。 没一会,两人再次出来时,手中便多了一坛酒,还有两包糕点。 “姐,你在想什么?我都喊你几声了,也不答应。” 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对着坐在窗前发呆的姑娘说道。 直到脚步声停在近前,大丫这才回过神,看到眼前之人是大弟弟,就说了句,“阿姐在想新花样,坊主说我的花样过时了。” “原来是这样啊!那大姐你忙吧!我就先回去了,不过这个送给你。” 说完小男孩就把一盒胭脂递给了姐姐。 大丫一瞧这盒胭脂少说也得十几文,“文瑾告诉阿姐,买胭脂的铜板哪里来的?” “阿姐,这是我与张胖子斗蛐蛐得来的,可惜只赢了这么多,不然就能送你一盒更好的胭脂了。”小男孩有些不开心的说道。 知道弟弟没有做坏事,大丫瞬间放心不少,不过还是叮嘱文瑾,少与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少爷来往。 “阿姐,我知道了,若不是想送你一份生辰礼,我才不会去与他们玩呢!” 张胖子仗着他爹开了间棺材铺,整日对他们这些穷人家的孩子呼来喝去,文瑾一点也不喜欢他。 “谢谢文瑾,你的礼物阿姐很喜欢。”大丫揉了揉弟弟的头。 “大姐,你朝思夜想的人来了,与他同行的还有你未来公公。” 二丫风风火火的从外面跑进来报信。 听到心上人来了,大丫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让她意外的是公公竟然也来了。 姐弟三人还没说两句话,大丫就被老娘叫去厨房帮忙了。 这边铺子,陈家茹也提出告辞,家中婆婆身体不好,她与相公已经出来差不多两日了,也是时候该回去了。 大姐婆家离得远,赶驴车怎么也得半日时间才能回到隔壁镇。 若是这阵回去,太阳落山前就能到家,为了不让二人贪黑,陈家旺与小溪也就没深留,而是包了只卤鸡,让他们路上吃。 送走女儿女婿,陈家老两口也没多待,又坐了一会,就准备回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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