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陈家旺这么一说,宋叔对田螺的偏见瞬间降低了不少,甚至有了丝隐隐的期待。 今年的水芹菜长得有点晚,才可以吃,临走时,陈家旺又割了把水芹菜。 鲜嫩的水芹菜看起来就有食欲,但宋叔只当这是给兔子割回去的草料。 得知这是一种很好吃的野菜,不禁有些吃惊,同时也有些后悔自己嘴快,要是东家嫌自己不会说话怎么办。 陈家旺就好像有读心术一般,看到宋叔局促不安,瞬间猜出他的心思。 “最初我也不知这野菜能吃,还是娘子告诉我的,就连家中买卖也都是她的主意。” “东家娘子?”宋叔吃惊不已,如果东家不讲,他还真没看出东家娘子一介妇人,竟是如此聪慧,真是人不可貌相。 “嗯!两个孩子没有出生前,娘子她很能干的,若不是她也没有如今的好日子。” 回想两人成亲后的种种,陈家旺脸上就挂满了幸福的笑容。 东家脸上的笑容做不了假,宋叔就知一切都是真的,没想到东家娘子竟然这么厉害。 娘子最喜欢吃水芹菜了,要是知道水芹菜已经可以吃了,一定特别高兴。 而被陈家旺惦记的小溪,此时正在屋檐下与宋婶说话。 “宋婶,若是你一人做不完那么多针线活,等两个孩子午睡的时候,我也可以帮忙。” “谢谢东家娘子的好意,此时天气这么热,就算做了被子也用不上,我一个人慢慢做就可以了。” 主仆主仆,自己必须分得清谁是主谁是仆,既然已经卖身为奴,又怎能让东家娘子帮忙,宋婶想也没想就拒绝了小溪。 想想也确实如此,这个季节还能盖得住被子的人,大多是身体畏寒或是有病在身,小溪也就没再坚持。 马上就要搬去镇上了,小溪正在准备带走的东西。 当整理衣笼时,看到藏在箱底的首饰盒,心中感慨颇多,虽然她从没戴过这其中任何一件饰品。 但相公却依旧买的乐此不疲,单是丁香耳坠就有三对,还有两支精致的银簪,一支晃眼的金步摇。 望着盒中的首饰,小溪是既开心又心疼。 有哪个女子不喜欢漂亮首饰,她当然也不意外,之所以没有佩戴,也不过是担心在村中太惹眼,遭人嫉妒,从而惹来他人的算计。 不过喜欢的同时也夹杂着心疼,这些首饰都是纯银实心,每一个价格都不便宜。 单是一支金步摇就用了五两银子,能不心疼嘛! 若是全部加在一起,维持普通五口之家,三四年的开销都不成问题。 自己只是一个乡下妇人,这些东西显然与所处的环境格格不入,尤其是那根步摇,但相公却不赞同她的想法。 还说其它妇人插木簪,自家娘子戴银簪,那只能说明对方男人没本事,买不起银饰,只能戴木簪。 所以不用去在意别人的眼光,只要自己过得开心就好,为了不遭贼人惦记,小溪还是把饰品放入了匣子内。 见她拧的很,陈家旺最后也不再劝,只说日后搬去镇上再戴也不迟。 镇上有钱人多,戴个银饰在正常不过了,就算小溪戴支步摇出去走,也不会引起太多人注意。 毕竟大户人家的小姐出门,几乎都会佩戴步摇。 随后又拿起周掌柜送的那对长命锁瞧了眼,无论做工还是样式都特别精致,镇上银匠根本无法与之比拟。 “娘子,你看我带了什么回来……” 刚把驴车赶进院子,陈家旺就迫不及待的开了口。 房内的小溪赶紧把箱笼重新上锁,这才领着两个孩子出了房门。 “爹爹,想爹爹……”明轩与婉凝刚迈过门槛,就朝陈家旺扑了过去。 “爹爹也想你们了,来爹爹抱。” 看到朝自己扑过来的孩子,陈家旺立马伸开双臂,把一双儿女揽在了怀中。 大壮的精神状态比昨日还要好,此时已经能扶着墙慢慢往前走了。 院中父子三人的互动,让他想起儿时父亲也是这般,每次上工回来,无论有多累,都会先陪他玩一会,才去洗手吃饭。 如今再观父亲,不知从何时起两鬓已经有了斑斑白发,再不似从前那么年轻。 爹娘这辈子不容易,他一定要快点养好身体,好好孝敬二老。 “娘子,你刚刚在房内做什么呢!”与两个孩子亲近一番后,陈家旺看了眼一旁的小溪轻声问道。 “在有两日就要搬走了,我把要带的东西收拾一下。” 说话的同时小溪扫了眼驴车,当看到鲜嫩的水芹菜时,瞬间双眼放光。 往年这个时候已经尝过几次鲜了,今年却还是第一次。 “相公,你刚刚说的不会就是它吧!” “嗯!对呀!今天去割芦苇发现它长大了,赶忙拔了些回来,你不是最爱吃嘛!” 小溪笑眯眯的说:“谢谢你还记得我的最爱。” “如果连妻儿的喜好都记不住,那还配做男人与父亲嘛!” 在陈家旺看来,如果男人真爱自己的妻儿,肯定会把她们所有的喜好,都记得清清楚楚。 若是没有,那只能说明爱的不够深,或是心中根本就没有妻儿的位置。 娘子是他一眼看中的女子,如今终于得偿所愿,把人给娶了回来,当然得加倍对她好。 两个孩子那是上天赐他的礼物,自然也得更加疼爱。 不然为何那么多怀了双生子的妇人,大多一失三命,偏偏他的儿女平安降生。 “东家娘子,这个放哪里?”宋叔指了指草篮中的野鸭蛋。 “咦!你们还找了这么多野鸭蛋啊!太厉害了,晚上咱就做韭菜炒蛋。” 要是前两个月,小溪或许还会担心这野鸭蛋里面是否有了小野鸭。 但此时已是七月中,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野鸭一年有两个产蛋季节,春季3到5月为主要产蛋期,秋季10到11月再产一批蛋。 这个季节刚好过孵化期,所以根本不用担心里面会有小野鸭。 “好,谢谢东家娘子。”大家都道野鸭蛋要比家养的香,也不知是真是假,不过很快就知道了,想到晚上就能尝到野鸭蛋的滋味,宋叔就浑身充满力气。 “哇,这么多啊!原来野鸭蛋与家鸭蛋也没多大区别,只是个头小了些。” 听到东家与男人还在芦苇荡捡了不少野鸭蛋回来,宋婶立马好奇的凑了过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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