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秋菊心灵手巧,一双兔皮靴肯定难不倒她。” 陈父看了眼雪白的兔皮,幻想着大孙子穿上皮靴的画面,不禁竟笑出了声。 厨房里婆媳二人正在摘菜,这个季节最不缺的就是蔬菜。 知道小儿子抓了兔子竹鼠,陈母便只张罗了四道菜。biqubao.com 分别是白菜炖豆腐,凉拌葵菜,番椒炒肉,还有韭菜炒鸡蛋。 此时婆媳俩正在厨房摘韭菜,听到院中陈父的笑声。 陈母笑道:“也不知你爹想到了啥美事,自己竟笑的那么欢。” “娘,人不都说笑一笑十年少嘛!您看爹这会是不是特别年轻,连脸上的皱纹都消失不见了呢!” 公婆的性格都特别随和,成亲也有两年多了,却从未听说他们与两个妯娌生过气。 小溪很喜欢这样和和睦睦的氛围,不像村中其它人家,不是妯娌间相互较劲,就是婆媳不和,整日闹得鸡飞狗跳。 等将来儿子长大娶妻生子,她也要做个好婆婆。 “就你这丫头会说话,要是被你爹听到,还指不定怎么高兴呢!” 小溪的话听得陈母心中甭提多舒坦了,小儿媳虽然平日里话不是很多,但却最得她心。 只不过如今与大儿子一起生活,她无法偏袒小儿子一家,唯一能做的,便是闲时多帮忙拉扯一下孩子。 二儿子那边根本不用她担心,李家老两口都特别疼爱冬梅,有啥事不用吱声,就会过去帮忙。 当年老头子就是吃了公婆偏心的苦,所以哪怕小两口在忙,他们夫妇俩能帮的也有限。 三个儿子哪个都得一碗水端平,不然久了,就算儿子不说啥,两个儿媳也会有意见。 她们夫妇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四个儿女能永远和和睦睦,相互帮衬走完这一生。 而不是像其他人家一样兄弟不和,甚至大打出手,老死不相往来。 自家老头子的经历太苦了,陈母不想让自己的儿子们再经历一遍,所以这么多年,他们对任何一个儿子都是不偏不向。 “娘只顾着高兴,都忘记问你们打算啥时搬去镇上了。” 小儿子一家搬去镇上本是好事,但也不知为何,陈母心中多少有些失落,可能与再想看两个孙子孙女,就得去镇上有关吧! “这个我们还没有想好,毕竟家中还养了那么多兔子竹鼠,如果相公搬去镇上,只靠我一个人估计也忙不过来。” 虽然小溪也想现在搬去镇上,但想到家中的田地,还有养的牲畜就有些犯难。 没买铺子前,她也考虑过把家中事宜交给公婆来打理。 当然不能让两位老人家白帮忙,但如今看来这个想法显然不行。 大哥平日里不去镇上摆摊,就是在家中雕刻,根本没有工夫帮忙养兔子竹鼠。 上山割竹子打芦苇这些活,就只能落在公公身上,老人家身体不好,又怎么做得了这等重活。 小溪决定晚上回去与相公好好商量一个对策。 陈母闻言点点头,“也是啊!要是你大哥不去镇上摆摊,这些事情倒是可以交给他来帮忙打理。” “要是你爹身体好,其实他也能帮忙,但是……” “娘,您不用担心,我心中已经有了大概对策。” 小溪不想让老人家跟着担心,就撒了个谎。 “好好,你们有主意就好。”听到小儿媳已经想到了办法,陈母瞬间放下心来。 婆媳俩在厨房里,有说有笑,聊着孩子们长大后的事情。 这边陈家兴也来到了二弟家门前。 毛毛从邻居家出来,刚好看到迎面走来的陈家兴,“大伯,您怎么来了?可是找爹爹?” 陈家兴摸了摸侄儿的小脸,“是啊?大伯来找你们去祖母家吃晚饭,毛毛这是去哪了?” “我去邻居家找小伙伴玩了,大伯来的好巧,刚好今日爹爹在家。” 别看毛毛年岁不大,但却异常聪明。 话落,一大一小两道身影,就先后进了院子。 “相公,好像是大哥来了,快出去瞧瞧。” 坐在窗前绣屏风的冬梅,听到门口传来说话声,抬头一看原来是大伯哥与毛毛一起回来了。 “是嘛!那我去瞧瞧。”说完陈家瑞就抱着小儿子出了房门。 “二弟在家呢!还以为你出去收山货了呢!” 陈家兴点了点铁蛋的小鼻子,小家伙立马露出两颗小牙咯咯笑了起来。 “嗯!这两日有些累,就没去,大哥过来有事?” 大哥近两年越来越痴迷于雕刻,几乎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寻找木料,或是专研雕刻上,很少来家中坐,故而陈家瑞才会有此一问。 陈家兴佯装生气,“这话说的,没事大哥就不能来家中串门了?” “大哥,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你每日都很忙,难得有工夫来家里,所以才会这么问。” 还以为大哥真生气了,陈家瑞连忙开口解释。 陈家兴看了眼焦急的弟弟,“好了,就是逗你玩的,谁知二弟竟还当真了。” 陈家瑞一脸夸张的说道:“哎呀!吓死我了,还以为大哥真生我气了呢!” “大哥过来了,外面热,快进屋喝杯水凉快凉快。” 冬梅咬断绣线也紧随其后来到院中。 陈家兴摆摆手,“我就不进去坐了,只是过来传个话,爹娘让你们晚上去家中吃饭。” “吃饭?我记得爹娘的生辰都在下个月啊!” 对于爹娘突然让去老宅吃饭,陈家瑞与冬梅百思不得其解。 虽然他们也在老宅吃过饭,但那都是在逢年过节,或是爹娘大哥生辰的时候,平日里他们一家四口很少留下吃饭。 这不年不节,突然让回老宅吃饭,夫妻俩难免会有些不解。 望着满头雾水的二弟和弟妹,陈家兴笑着说:“是小弟在镇上买了铺子,爹娘说这也算得上是件喜事,非要庆贺一番。”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啊!不对,大哥,你刚刚说啥?小弟买铺子了?” 陈家瑞先是恍然大悟,随后又一脸吃惊。 “对啊!小弟买的铺子还是带后院的那种,估计收拾完,小弟一家就要搬去镇上了。” 想到弟弟买的铺子那么好,大哥陈家兴一脸荣辱与共的模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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