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大福的心瞬间敞亮的不行,跟在小溪身后进了屋子。 正与安安哥哥玩七巧板的兄妹俩,看到田大福,立马就要从炕上下地,奈何他们个头还小,好一会,也没有够到地面,咧着小嘴巴就要哭。 这可把田大福心疼坏了,上前一步就接住了两个孩子,“婉凝乖,不哭,外祖父抱……” 也不知是田大福的轻哄起到了作用,还是两个孩子看到外祖父高兴,竟然瞬间变脸,笑的那叫一个甜。 把小溪与丁氏二人都看傻眼了,这变脸速度也太快了吧! 不过也不得不承认,两个孩子很喜欢外祖父,不然也不会因下不来地,被急哭。 “想……祖父。”兄妹二人在外祖父怀中撒着娇。 听到孩子们说想自己,田大福顿时心花怒放,笑的合不拢嘴。 就算女儿不肯原谅自己,但有两个孩子的喜欢就足够了。 看着被外祖父抱在怀中的弟弟妹妹,一旁的安安心生羡慕。 除了爹爹与葛爷爷喜欢抱他外,就再也没有别人了,祖父他已经好久没有见到了,外祖父也只喜欢舅舅家的哥哥。 田大福竟从安安眼中看出了一丝渴望,孩子清澈的眼眸让他不忍,把明轩与婉凝放下,“你是安安是吧!长得真俊俏,爷爷抱抱好不好?” 安安虽然渴望,却也知道这不是他的外祖父,便把目光投向娘亲,见丁氏点头,这才扑进了田大福的怀中。 什么举高高,骑大马,田大福都让安安尝试了个遍。 见外祖父与哥哥玩的开心,明轩与婉凝也跃跃欲试,没一会,孩子们咯咯咯的笑声,就传遍了整个房间。 快午时了,上山挖笋的男人们也该回来了,小溪不禁加快了手中的动作,丁氏坐不住也过来帮忙。 这个季节,家家户户,最常见的菜品,就是白菜萝卜,要不然,就是秋季时晒的干菜。 午饭自然也少不了萝卜白菜,不过这次小溪换了个做法,她打算炸萝卜丸子,以往吃了太多萝卜汤,实在是腻的慌。 萝卜丸子的做法很简单,先是把萝卜皮去掉,萝卜斜切片后,切小条,最后再切小丁,猪肉也切丁,葱花切碎。 萝卜丁焯水后捞出,挤干水分,加入面粉肉丁大葱碎,搅拌均匀,最后再放盐酱油等调味料。 看着拌好的馅料,小溪长出一口气,“终于大功告成。” “小溪,你这是要做什么?”帮忙切白菜的丁氏,一直有注意小溪这边,但是看了好半天,也只知道,是一种吃食,但具体是什么并不清楚。 “堂嫂,我要做萝卜丸子,每日喝萝卜汤,实在是腻得慌,我就琢磨了一种新吃法,没想到还挺成功,两个孩子也很喜欢吃。小溪一边把大锅点着,一边与妯娌解释。 “萝卜丸子?还是第一次听说,不知道好不好吃。”同样的食材,经过妯娌的手,做出的味道却尽不相同,得知她要做新菜品,丁氏心中不禁产生了一丝期待。 小溪从丁氏的语气中听出了期待之意,便打趣道,“保你吃完一个,还想再吃一个。” 丁氏瞬间红了脸,也不知为什么,自从怀上这胎后,她就特别的馋,只要一提吃食就口舌生津,口水直流,为了不让妯娌发现,一直在不停的吞口水。 油很快就热了,待油热的差不多时,一个个萝卜丸子,就顺着小溪的虎口滚入锅中。 没一会,厨房里就香气四溢,一股清香之气,很快就顺着门缝飘进了院子里。 丁氏眯着眼狠狠地吸了口气,“好香啊!” “快尝尝味道如何?”小溪夹起一个萝卜丸子吹了吹,就给丁氏递了过去。 只是轻轻一口,丁氏就喜欢上了萝卜丸子的味道,这也太好吃了吧!确实比萝卜汤要好吃的多,不过就是有点费油费面粉。 这两样的价格都不便宜,要是偶尔吃一次还可以,经常这么吃,怕是承受不了。 见丁氏仿佛吃到了人间美味的表情,小溪忍不住问道:“怎么样?味道如何?” “小溪,你的厨艺也太好了,没想到在普通不过的萝卜,竟然也做的这么美味。” 丁氏真心羡慕小溪的厨艺,哪怕她做菜的水平,有妯娌一半也好啊! “嗯!我当初也是突发奇想,没想到竟然还挺成功。” 小鸡炖蘑菇已经好了,就剩一道清炒白菜,胡瓜片炒鸡蛋没有做了。 这两道菜好做,待相公他们回来再炒也不迟,妯娌二人便回里屋看孩子去了。 山上,陈父正领着三个儿子和侄儿,干得热火朝天。 老话说人多好干活,人少好吃饭,还真是那么回事,这才短短半日,几人就挖了七八百斤竹笋。 估计在挖上一日,就能凑够周掌柜订的量了。 望着这片看不到尽头的竹林,陈家旺感激不已,如果没有酸笋生意,家中就不可能存下那么多银子。 这片竹林,可以说是他陈家旺的福地,真是越看越喜欢,越看越高兴,就是不知这桩生意还能做多久。 毕竟府城离芙蓉镇路途遥远,运输不是很方便,如果不是周掌柜在镇上有生意,估计也不会在家中订酸笋了。 哎!与其担心哪天生意做不成,不如趁这个间隙再想些其它营生,不然家中的收入就会锐减。 都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但是考虑的太远,其实也挺累人的,陈家旺摇了摇头,又看了眼天色,见时辰已经不早了,便提议下山。 挖笋是个体力活,干了半日也只是喝了几口水,不提还好,这一提,几人立马感觉饥肠辘辘。 半日的收获还真不少,竟把驴车堆满了,几人只好跟在车后往山下走。 一路上倒是也遇到过几个村民,大家看到车上的竹笋并没有意外,如今村中谁不知陈家小儿子把酸笋卖去了府城。 只盼着冬季早点到来,只有那时,陈家才会收村民挖来的竹笋,他们便能小赚一笔。 听到院中的动静,田大福从屋里走了出来,五人看到他的出现先是一愣,随后便攀谈起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479/737839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