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两人成亲没有办喜宴,但李家门口还是围了不少看热闹的村民,见陈家瑞穿着一身新衣,赶着毛驴过来接亲,不知有多少小媳妇羡慕冬梅。 人家虽然是寡妇再嫁,但却深得婆家与男人心,听说二人成亲,李家连彩礼都没有要,唯一的要求就是对闺女好。 但陈家却特别重视李冬梅这个儿媳,不但给了二两彩礼钱,还带去镇上买了做新衣的布料,又买了一堆新的生活用品。 有多少小媳妇因为娘家重男轻女,是穿着旧衣与男人走来竹溪村的,没想到人家一个寡妇都比自己嫁的好,怎能不让人羡慕。 冬梅把屋外村民的谈话,听了个真切,她也觉得自己命好,兜兜转转终于嫁给了心心念念的人。 “爹,娘,你们就放心把冬梅交给我吧!我保证这辈子都不会再辜负她。” 望着站在门外的岳父岳母与几个大舅哥小姨子,陈家瑞郑重其事的说道。 “希望你能说到做到。”虽然陈家瑞是他们夫妻看着长大的,但该叮嘱的还是要说。 “爹,娘,时间不早了,还是让家瑞进去吧!”李浩知道这是爹娘舍不得妹妹出嫁,虽然就在竹溪村,但到底与没出嫁有所不同。 老两口也知道陈家瑞那么在乎他们的女儿,绝不会让冬梅受委屈,但就是舍不得,此时听了大儿子的话,立马挪离了门口。 陈家瑞走进屋内,对着坐在床边画着美丽妆容的女人,温柔的说道:“冬梅,我来接你回家。”说完就把冬梅打横抱起,朝屋外走去。 “瑞哥,快放我下来,会被村民笑话的。”冬梅没想到男人胆子这么大,竟然大白天就抱着她出门。 “我抱自己媳妇何错之有,谁爱嚼舌根就让她嚼去呗!今天我心情好,就不与他们一般计较了。”陈家瑞抱着心爱的女人就出了房门,完全不在意村民投过来的目光,而是轻轻的把冬梅放在垫了两层被子的驴车上。 陈家瑞的举动,彻底颠覆了村民的认知,还是头一次见新娘是被新郎抱着出门的,人群里有几个未婚的姑娘,纷纷向冬梅投入羡慕的眼神。 把冬梅放好,陈家瑞随后也上了驴车,扬起鞭子朝自家的方向赶去。 李家的亲朋好友也来了不少,纷纷跟在驴车后,往陈家小院走。 “弟妹,要不还是我一个人来做吧!”望着挺着肚子与自己在厨房里忙活的小溪,大嫂忍不住劝道。 “大嫂,没事的,在家我也烧火做饭的。”刚洗完菜就忙着往灶里添柴的小溪,笑吟吟的说道。 “真是拿你没办法,但是你自己一定要注意点。” “知道了大嫂,我会小心的。” 陈母因为要招待娘家的客人,无法抽身去厨房帮忙,就想让老伴回家把邻居老嫂子叫过来帮忙,谁知还没等她去找陈父, 就见女儿女婿带着两个外孙从院外走了进来。 小儿子成亲时,因为亲家母摔伤了腿,闺女需要留下来照顾婆婆,只有女婿一人过来参加喜宴,吃过饭后就匆匆离开了。 一晃几个月过去了,闺女一直也没有回过娘家,这次二儿子与冬梅成亲,陈家老两口特意让人给隔壁镇的闺女捎了信。 亲家母一个人把两个孩子拉扯大,其中辛苦可想而知,家庭条件就更不用说了,不说是村中过得最差的也差不多。 还好两个儿子都是勤快能干的,各自成家后,除了伺弄家里那二亩半地,大部分时间都在镇上做工,年迈的婆婆和两个孩子都是闺女一个人在照看。 所以即使两个镇离得并不算太远,但闺女却很少有时间回娘家。 没想到这次来的还挺全,竟把两个小外孙也一起带过来了,陈母瞬间高兴的不行。 “快到外祖母这里来,让我瞧瞧石头与栓子是不是又长高了。” 虽然有几个月没有看到外祖母了,但是八岁的石头与六岁的栓子,却早已记事,哪怕一年不见,也绝不会忘记对他们疼爱有加的外祖母。 “外祖母好。”两个孩子齐声喊道。 “好,好,看到你们来了,外祖母就更好了。”陈母蹲下把两个外孙揽在怀中,在他们的脸上各亲了一口,慈爱的说道。 家中虽有二亩半地,但除去留下一家五口要吃的口粮,根本就所剩无几,只要是农闲时节,相公都在镇上做工赚钱。 得知二弟要与冬梅成亲的消息后,陈家茹就和相公商量,打算回来一趟,毕竟已经有几个月没有见到爹娘了,说不想她们是骗人的。 吴少杰怎会不知媳妇这是想家了,就与管事请了两天假,带着妻儿一起来了岳丈家。 母女俩这么久不见,自是有很多话要说,但想到挺着肚子在厨房帮忙的小儿媳,陈母便与闺女说出了她的担心。 刚刚虽然只是与母亲简单的聊了几句,但从老娘话里话外,不难看出对这个小弟媳的喜欢。 能让老娘喜欢的人,肯定有她的过人之处,尤其是得知弟媳如今已经有了四个月的身孕。 连忙起身去厨房帮忙,两个孩子就留给自家男人照看。 “新娘子接回来了。”不知哪个村民喊了一句,紧接着大门外就传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你是小溪吧!我是家旺的大姐。” 陈家茹走进厨房,见只有一个刚刚显怀的小媳妇在帮忙烧火,就猜出这应该就是老娘口中勤快能干的小弟媳了,立马笑呵呵的上前打招呼。 小溪打量着眼前的女子,大概二十四五岁的模样,虽然肤色有些发黄,但长得却很漂亮,尤其是那双眼睛与相公特别像。 就知道女人没有骗她,这人就是她从未见过的大姑姐本人,连忙笑盈盈的说道:“我确实是小溪,大姐是几时回来的?” 望着与刚刚一脸谨慎,截然相反的两张脸,陈家茹就忍不住想笑,她是真没想到小弟竟然是兄弟几个中,最有福气的那个人,娶得媳妇不但漂亮还很聪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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