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残疾相公种田养娃_第 111章 心烦意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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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在路上遇到陈家瑞后,李冬梅死水般的心湖,又荡起了一丝波澜,毕竟是喜欢了十几年的人,怎么能说忘就忘了呢!
  当听说自己喜欢的男人,要另娶她人时,她的心仿佛刀扎般一样疼,当陈家瑞把杨氏娶回家那日,她的心在滴血,痛的无法呼吸了,知道从此以后她们再无可能,她彻底伤心绝望了,本想一走了之,但想起年迈的爹娘,如何能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最后她还是放弃了。
  也是这时几次上门提亲的婆家,再次上门提亲,她想既然不能嫁给喜欢自己的人,为何不选择满心满眼都是她的男人,安稳一生,就这样她答应了夏家的亲事,没多久就成了亲。
  婚后相公待她特别好,明知道她心中藏着另外一个男人,依然如珠如宝的疼她宠她包容她,让婆家两个妯娌嫉妒得很,本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平平淡淡甜甜蜜蜜的过下去。
  谁知相公突然生了恶疾,早早离她而去,平时就嫉妒自己的两个妯娌开始落井下石,鼓动公婆把她赶出夏家。
  就这样婆家以她克夫为由,把她赶回了娘家,为了不给爹娘兄嫂添麻烦,她主动提出搬去村外的茅草屋生活。biqubao.com
  虽然她没有田地,但还有一门刺绣手艺,每个月靠卖绣品得的银两,就足够养活自己,这也是两个妯娌落井下石的主要原因。
  婆家三个儿子相公最小,兄弟几人先后成亲,但却一直没有分家,一大家子十六七口人,都生活在老宅,因为她有一门刺绣手艺,婆婆特许不需要她下田干活,这也引起了两个妯娌的不满,不然也不会在相公去世不足百日,就把她赶出了婆家。
  本以为会这样静静的在茅草房孤独终老,谁知这个时候却遇上了曾经既爱又恨的男人,尤其是得知他休了杨氏以后,内心更是矛盾极了。
  此时听到母亲的话,她也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只是淡淡一笑,“娘,瑞哥休妻我能有何想法,如今的我,只想安安静静的过日子。”
  “闺女啊!你还年轻,总不能就这样过一辈子吧!家瑞那孩子,是你爹我两从小看着长大的,人品绝对挑不出毛病。
  如果你还没有忘了他,不如就再往前走一步吧!最起码以后有个头疼脑热,身边也有人照顾你不是。”
  陈母沉思良久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她希望女儿可以幸福的过完这一生,而不是孤苦无依的独自生活到老。
  “娘,我现在内心很矛盾,还不想考虑这个问题,一切都顺其自然吧!”李冬梅闻言手中的动作一顿,语气平静的说道。
  李母知道女儿心里其实一直没有忘记陈家瑞,至于她为何心里矛盾,大概也能猜出几分来,虽然女儿不爱女婿,但却很感念相公对她的好,如果这么快就改嫁,肯定会招来村里那些碎嘴婆娘说长倒短。
  还有村里人都知道女儿与陈家小子的事,如果前脚休了杨氏,后脚女儿就嫁过去,肯定会有人猜疑二人早就有染,所以家瑞才会休妻,估计到时唾沫星子都会把人淹没,既然女儿都这么说了,那就只能暂时把这个事情先放下,以后再说吧!
  李冬梅伺候母亲躺下后,就回了村外茅草房,此时的她心烦意乱极了,只想一个人静静。
  陈家瑞最近接连跑了十几个村子收山货,离镇上比较近的小山村,都已经被他走遍了,如今家中已攒了不少山货。
  采山货需要时间,并不是每天都能收到,如果运气好,能收个二百多斤货物,就算每斤只赚三文差价,也能收入六七十文,是在镇上打零工三天的收入,有时运气差,可能走一天,也不过只收到六七十斤。
  但陈家瑞却一点也不气馁,钱都是一点点攒下的,不可能一口气吃个胖子,所以就算每日只赚二三十文,他依旧很高兴,每天都是笑呵呵的,百姓也喜欢把山货卖给他。
  虽然他收山货没几日,但这些村子的村民,见到他却都很热情,只因他从不压价,甚至同样的山货比其他小贩还要高上一文。
  今日陈家瑞没去收山货,他打算先推一车山货去镇上卖了,换回一些本钱,在称二斤肉回来,给儿子改善一下伙食。
  左邻右舍见最近几日陈家大门禁闭,不禁有些疑惑,纷纷再猜测,陈家瑞在做什么,难不成休妻之后后悔了,每日在家喝酒解忧,总之说什么的都有。
  此时见陈家瑞推着一车东西,从院中走了出来,纷纷上前打听情况,陈家瑞看到大家再打量车上的物品,所以你也没瞒着,直接说自己最近在收山货,如果村中谁家有,可以拿来他这里卖,价钱绝对公道。
  村民闻言瞬间一片哗然,原以为躲在家中喝闷酒的男人,原来做起了货郎,看样子做的还不错,仔细看可不是,人家脸上除了高兴,哪里有一丝颓废之态。
  “家瑞,你怎么想起做货郎了?”隔壁李大哥望着一车货物,好奇的问道。
  “是啊!家瑞,我也想问问呢!货郎好做吗?你看我家就那几亩薄田,除去赋税口粮,根本就所剩无几,如果做货郎赚钱多,明日我也让俺家男人去做这行。”一个妇人双眼放光的看着陈家瑞问道。
  “我家过得是什么日子,相信大家一个村住着,没有人会不知道,家中这些年攒下的银两断断续续,都被杨氏拿去贴补娘家了,家中只剩下十几个铜板,口粮也不过能吃上半月有余。
  此时秋黄不接,如果我再不想办法赚钱,可能就要与儿子挨饿了,镇上活计不好找,这才想着去做货郎,虽然赚的不多,但也能勉强维持生计。”
  至于大嫂说的赚不赚钱,我只能说,无论做什么买卖,都有赔有赚,不敢保证每次都能赚钱,但做这行很苦,每天来回百十里路,走一天下来,晚上还要挑血泡。
  每日穿梭在大山深处,特别是山路崎岖,空手走着都费劲,更何况还要推着一车货了,一脚踏空,就有可能掉下山底,不死也半残,所以你们想做这行之前,还是要好好思量一番,再做决定。”陈家瑞又不是傻子,多一个同行那就是多一个敌人,为了吓住村民蠢蠢欲动的心思,故意夸大其实的说道。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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