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头,聪明。”中年男子举起大拇指夸赞道。 听到男子的夸奖,小溪反而不好意的红了脸颊,人家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就差把酸笋直接说出口了,要是再猜不出来那得笨成啥样啊! 经过交谈得知大叔姓周,是早年家乡发大水,逃荒过来这边的,现居住府城,开有两家杂货铺,一家布庄。 周掌柜介绍完自己,随后又给小两口讲述了逃荒路上发生的事情。 大水发的突然,并没有来得及挖出家中银两,逃荒路上缺衣少穿,路过村庄大家就进去讨食,走到荒郊野岭,只能进山去打猎,村民本就是地地道道的庄稼汉,根本就没有那打猎的手艺,但为了活下去也只能硬着头皮上。 有很多村民也因此丧生虎口,他爹也伤的不轻,右腿活生生被野兽咬去一块肉,逃荒人群中并没有正经郎中,只有一个能看些简单病症的土郎中,为了避免伤口化脓,上山采了一些草药嚼碎,敷在了他爹的腿上,这才捡回来一条命。 因祖上传下来不少田地,他家在村中也算小富之家,他爹还读了几年书,后来接连三次都未考中秀才,索性回到村中开了一家学堂。 他娘是镇上一个老秀才的女儿,从小在家中就备受宠爱,十指不沾阳春水,只因对他爹一见钟情,便不顾家人反对,毅然决然嫁给了他。 成亲后两人倒也琴瑟和鸣恩爱有加,他爹更是把她娘宠成了公主,也正因为如此,他爹受伤以后,兄妹几个过上了朝不保夕的生活。 没有人出去找食物,他们只能在林子外围挖草根度日。 草根又怎么能填饱肚子呢!只能说是勉强度命,就这样年龄最小且身体最单薄的周掌柜病倒了。 这可吓坏了他娘,找来土郎中把过脉后,原来是被饿到了极限,怕是活不过三日,随后就起身离开了。 他娘抱着周掌柜失声痛哭,恨自己无能,不能出去给孩子们寻吃食,不然也不会把儿子害成这个样子。 一个大娘看到痛哭流涕的周母,想起了去世不久的小孙子,不忍见到生离死别,本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观念,偷偷把身上为数不多的酸笋,递给了周母一块,示意她嚼碎给孩子放入口中。 至于为何大娘偷偷的给,而不是光明正大,不敢呗!逃荒路上这么多人,如果被别人发现自己有吃食,那就危险了,轻则只是东西被抢,重则有可能丢了命,要是一大家子人倒是不怕了,但大娘只有一个人,还是小心使得万年船。 就是每次吃酸笋,她也都是躲在角落里,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 也正是大娘的这块酸笋,把周大叔从鬼门关拉了回来,捡了一条命,经过此事之后,她娘也开始学着其他村民,上山挖野菜,寻找水源鸟蛋,虽然依旧食不果腹,但最起码比靠草根度命强上不少。 直到逃荒来到兰陵县,在朝廷的安排下,落户在了芙蓉镇,重新给他们分了耕田,从此结束了颠沛流离的生活。 周掌柜从小就对经商情有独钟,十三岁就开始走街串巷做货郎,经年日久家中也攒下了不少银钱,娶妻生子后,夫妻俩一起在镇上开了家杂货铺子,收入倒也乐观,足够一家人日常花销。 后来家中儿子读书好,考中了举人,经几位夫子推荐,去了府城青山书院读书,周夫人不放心儿子一人在那边生活,索性拿出家中所有积蓄,在府城买了一座宅子,并做回了自己的老本行。 至于镇上的铺子,就交给了一个信得过的亲戚帮忙打理。 这么多年周掌柜一直也没有忘不掉,那种酸脆的味道,并不是所有地方都适应竹子的生长,这么多年他也只在两个地方,吃到过酸笋,但味道都不如小溪做的好。 今日来镇上拜访老友,顺便来集市看看,有没有什么新鲜东西,可以拉回自家杂货铺卖,谁知道刚走到小两口的摊子附近,就闻到了当年那种刻进骨子里的熟悉味道。 其实他也不知道府城人,能不能接受酸笋的味道,但他却觉得有必要让家中那两个宝贝儿女,品尝一下当年救了他爹一命的味道。 家中夫人常年吃斋念佛,应该会很喜欢这个素菜,就算铺子里卖不完,家里人还可以吃,也不算浪费,再说也没有多少银子,区区四两银子,自己还是赔得起的。 陈家旺与小溪听闻周大叔的话,这回算是彻底相信他们并非在做梦,一切都是真实发生的,要不是周围算是摊主,二人估计早就高兴的蹦起来了。 随后又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么多竹笋自己与相公要挖上多久,才能挖够,山上的金银花要是在晚些时日采摘,估计就会开花了,药效也会随之减退,就卖不上价钱了,看样子这次只能舍些银钱,找村里人帮忙挖笋了,要是全靠她与相公不知道会挖几天呢! “我们不用签个契书吗?难道您就不怕到时我们不认账。”望着准备离开的周大叔,陈家旺问出心中的疑惑。 闻言周掌柜笑道:“小伙子,我相信你们小两口的人品,再说区区四两银子,对我来说并不算什么,你觉得还有签文书的必要嘛! 从你主动提出立文书,我周某人就更加放心了。” 周掌柜问完陈家的住址后,表示半个月后直接去村中拉货,然后就笑容满面的离开了。 与周掌柜谈话的空隙,野鸡和剩下的几个野鸭蛋就被卖完了,只剩准备拿去酒楼的木耳,还在独轮车上,为了早点过来占摊位,今日两人并没有先去酒楼,这会货物都卖完了,便收拾东西准备去酒楼卖木耳。 “弟妹,你们东西也都卖完了,我和你大哥还担心呢!毕竟百姓都嫌弃猪头毛多不好处理,而且做不好还有一股腥气味,没想到你们做的卤味竟然这么受欢迎,真替你们高兴,总算没有白费功夫。”望着一干二净的摊子,张氏眉开眼笑的说道。 “弟妹做的卤味那么好吃,肯定不愁卖不出去,想起那个味道,我就馋的慌。”大哥陈家兴有些不好意思的接话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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