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天天还有一个学名叫龙葵果,听村里老人讲它不仅是一种野果,还是一味药材,有止咳平喘、解热镇痛、消肿等功效,每年龙葵果成熟的季节,村民都会摘龙葵果拿回家泡酒喝,小溪也不例外。 老百姓日子苦,舍不得给家里孩子买糖吃,就会去摘龙葵果回来给孩子打牙祭。 娘家菜园里每年都会长几棵龙葵果的秧苗,但小溪却从来没有吃过,那个小心眼的继母,就像防贼一样防着她,只为留给她的一双儿女。 只有上山打柴或是打猪草时,偶尔碰到龙葵果秧,才能品尝到那甜滋滋的味道。 小溪捧着龙葵果吃得一脸满足,见此陈家旺内心感叹道,还真是个容易满足的人,同时也更加坚定了他要努力赚钱的心思,想着等以后有钱了,第一件事就是让媳妇把所有美食水果都品尝一遍。 这一碗可真不少,小溪满足的打了个饱嗝,两人才一起往山上走,路过自家田地时还特意过去看了眼,地里的玉米已经灌浆抽穗了,淡红色的高粱穗头也株株颗粒饱满,看起来很喜人。 林子里确实长蘑菇了,但是不多,都是些易碎的草蘑或是酒盅蘑,别看草蘑易碎却是所有蘑菇种类中,炸酱最香的。 酒盅蘑顾名思义就是因为它的伞盖长得像酒盅而得名,用它来炖鸡汤最鲜了,借做月子的大堂嫂光,有幸喝过一次,自此小溪就记住了那个味道。 两人一边捡柴一边采蘑菇,虽然蘑菇没捡多少,但柴却没少捡,虽然家中的柴足够烧一两个月了,但小溪还是觉得不够用,只要有一丝空余时间,两人都会上山来捡柴。 北方的冬天不像江南四季常青,如果家里没有足够的柴,冬天可能就要遭罪。 尤其是大雪封山的时候,就只能靠体温硬扛很难熬,身体底子差的甚至会一命归西。 所以两人宁愿少休息也要多攒柴,因为夏季烧火做饭炕热,小夫妻俩一直睡在床上,冬季睡炕虽热乎乎的特别舒服,但也很费柴,这也是两人热衷捡柴的最主要原因。 陈家旺专挑那些粗壮的树枝捡,这样的比较耐烧,只需架上几根就能做一顿饭,这才没一会就捡了两捆,小溪的收获也不错,不但捡了一捆柴,还捡了少半筐蘑菇。 最令小溪开心的是她还捡到了一截长满木耳的朽木。 要知道山珍可是很珍贵稀少的,特别是这木耳,听说大户人家的女眷都喜欢吃这东西,好像是有润肺止咳的功效,听说还有一种更为珍贵的银耳,一斤就要十几两银子呢!可惜自己只捡到了木耳。 “相公,你看我找到了什么?”小溪朝着前方不远处的陈家旺喊道。 陈家旺回过头就见媳妇开心的像个孩子一样,正在向他招手,把捆好的干柴摞在一起,就往这边走了过来。 “媳妇,捡到金子了啊!这么开心。”陈家旺忍不住打趣道。 小溪闻言连连点头,自信满满的说:“捡到的虽不是金子,但我有办法让它生出银子来,相公你信不信。” “快让我看看是什么宝贝东西?”陈家旺双眼放光有些急迫的问道。 “你看就在那里了。”小溪指着一个不大不小也不太深的土坑说。 顺着小溪指得方向看过去,就见坑里有一截朽木,上面密密麻麻长了不少木耳,目测怎么也有五六斤吧! 这下陈家旺的眼睛更亮了,立马跳进坑里把朽木抱了上来,看着上面的木耳笑了好一会,才恋恋不舍的放在地上。 以前就听人讲这木耳很值钱,大户人家都喜欢吃,只是很少有人捡到,没想到媳妇运气这么好,这要是卖了少说也得几两银子。 “媳妇,你刚刚说的能让它生出银子,是什么意思啊!” “相公,你说这木耳既然喜欢长在朽木上,如果我们把朽木拿回家,是不是以后就可以收获更多的木耳,木耳卖了那不就是银子嘛!”小溪笑眯眯的说道。 “把木头拿回去它要是不生木耳呢!岂不是白费力气。” 对把木头拿回去能不能生出木耳,陈家旺抱迟疑态度。 “我感觉应该可以吧!要不搬回去试试,如果真长不出来木耳,不是还能烧火嘛!也不算白费力气。” “好吧!听你的,一会走时把它带上。” 小溪蹲在地上,把木耳一朵一朵全部摘了下来,还没少摘,原本只有少半篮的蘑菇瞬间被装满,拎起来还挺沉,就像陈家旺猜的那样,怎么也得有五六斤吧! 两人又在朽木四周寻了一遍,再没见到木耳的影子,却抓了一对鹌鹑,捡了一窝六个蛋,小溪决定晚上回去做红烧鹌鹑吃,虽然鹌鹑长得小,但也能有一盘,做熟两人吃刚刚好。 看到满满一篮子蘑菇,想到美味的蘑菇酱和红烧鹌鹑,还有白花花的银子,陈家旺高兴极了,干活的速度都比以往快了不少,只盼着早点回家做晚饭。 林子里的光亮渐渐暗了下来,两人知道时间不早了,这才收拾东西准备下山,小溪挎着篮子,拎了一小捆干柴,陈家旺竹篓里装满了柴不说,还用两只胳膊各夹了一大捆。 小溪也想帮忙多拿着柴,奈何男人太过谨慎,生怕累到她对腹中的胎儿有影响,无情地拒绝了她的提议,原话是,我是男人多干活照顾媳妇天经地义,只要你好生活就充满了奔头。 听了男人的话小溪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两人有说有笑的往上下走,路上遇到村民无不夸赞小两口能干,会过日子。 陈家旺与小溪还没走到家门口,就与领着毛毛准备回去的陈家瑞碰上了。 “二哥,你过来了?”陈家旺虽嘴上说着不去二哥家,但其实心里惦记的不行,见父子俩过来热切的说道。 “小叔,小婶好,”毛毛礼貌的打着招呼。毛毛已经有几日没见到小溪了,听父亲说要去小婶家,立马穿鞋下地跟了过来。 看到笑眯眯的毛毛,小溪不禁叹了口气,毛毛这孩子也真是命苦,怎么就摊上杨氏那样一个娘呢!多么乖巧懂事的孩子,咋就放好日子不过非要作妖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479/737836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