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残疾相公种田养娃_第61章贪吃的公公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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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说要是把婆婆娶进门,怕家人都被她克死,公公知道是大嫂从中作梗,担心他成亲后会分走家里的田产,所以每当有人上门为公公提亲时,大嫂都撺掇他娘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对方。
  从小没体会过亲情的公公,在婆婆身上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他不想错过婆婆这么好的姑娘,便找来村中有威望的人,当着大家的面写下了断亲书,带上几件破烂的衣裳,直接搬去了村外两间荒废已久的茅草屋,这可把大嫂高兴坏了,这下再也不用担心田产会被分走了,以后都是自己儿子的。
  因为有三个儿子,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公公的娘亲本就与他感情不深,这么多年只知道让二儿子赚钱,其余一律不管不问,所以公公的理开对于她来说,只是少了一个赚钱的工具而已,并没有其他的感觉。
  村民见公公可怜,这家送点米,那家送点粮,倒也把生活用品给凑齐全了,自此公公努力赚钱,终于在半年后把婆婆娶进了门。
  两人都是能吃苦的,没几年就把日子过起来了,最后在村中买了一块地皮,建起了四间青砖瓦房,还置下了三十亩上等田,在村中过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这可气坏了公公的大嫂,三番五次过来家里找麻烦,最后被婆婆暴打了一顿以后再不敢上门找事,可能被打的记忆犹新,公公的大嫂从此以后再见到婆婆都是躲着走。
  公公与婆婆相濡以沫几十载,事事依着宠着婆婆,两人相互扶持走到今天真的很不容易。
  张氏看了眼身旁的男人,希望几十年后她与相公也能如公婆那般恩爱有加。
  收拾完碗筷,小溪与陈家旺打了声招呼,就要挎着篮子往外走,一旁的毛毛听到小婶要去祖父家,也嚷嚷着要去,还说他要去找小宝哥哥玩,小溪便把他也一起带上了,毛毛很乖知道婶婶肚子有小弟弟,也不要抱任由婶婶牵着他的手,往陈家老宅走。
  “毛毛,八月瓜好吃吗?”看着仿佛在品尝人间美味般的毛毛,小溪开口问道。
  “婶婶,好吃,可甜了,比糖水都甜。”在毛毛为数不多的记忆里,吃过最甜的东西要属隔壁吴奶奶给他泡的糖水了,他觉得八月瓜不仅比糖水甜,还比它好吃,是长这么大吃过最好吃的水果,以前爹爹也会上山给他摘野梨和山楂回来,但是太酸了,吃过一次就再也不想吃了。
  “娘,你们在家吗?我是小溪。”小溪见老宅院里静悄悄的,还以为没人在家呢!
  陈母听完自家老头子的话也想开了,她觉得老头子说的对,儿孙自有儿孙福,孩子们也都老大不小了,自己总不能像老母鸡一样护着他们一辈子吧!二儿子是继续凑活过,还是散了和离,都让他自己做决定好了。
  想开之后心情都好了不少,此时正在房内陪大孙子玩噶了哈,因为孩子的嬉笑声,没有听到外面传来的动静。
  张氏把米饭盛进盆里正准备刷锅,就听到院外传来弟媳的说话声,连忙在围裙上擦了下手,就撩起门帘往外走。
  一出门就看到小溪领着毛毛进了院子,这令张氏很吃惊,杨氏知道公婆对她不喜,平时无事几乎都不会带毛毛过来,二弟又忙着下田或是打零工,更是很少回老宅,她都已经有两个多月没见过毛毛了,上次见到还是去赵家办事,路过二弟家门前,看到独自一人在院中玩耍的毛毛。
  “是弟妹来了呀!毛毛怎么与你一起过来了?”
  “二哥带毛毛去我家了,见我要来老宅便嚷嚷着要来小宝玩。”小溪看到大嫂诧异的眼神解释道。
  “大伯娘好,”毛毛看到张氏礼貌的打着招呼。
  “好!好!来让伯想抱抱是不是长胖了。”大嫂虽对杨氏不满甚至可以说厌恶,但是大人之间的事与孩子无关,她还是很喜欢这个礼貌又懂事的小侄儿。
  “爹娘,家兴,你们看谁来了。”大嫂抱着毛毛大声喊道。
  张氏的大嗓门还真是管用,没一会就听到撩门帘的声音,公婆与大伯哥抱着小宝都出来了。
  “呀!是毛毛来了,快让祖母抱抱,祖母都想死你了。”陈母看到院中站着的小孙子高兴不已,自己虽不喜欢杨氏这个儿媳,但还是很喜欢这个乖巧懂事的小孙子。
  一旁的陈父看到小孙子也很开心,见老婆子已经抢先一步把毛毛抱在了怀里,就没再上前与她争抢,而是对一旁的小溪说道。
  “小溪,你这篮子里装的是什么吃食,味道咋这么香。”说完还深吸了一口气。
  “爹,是我做的卤猪头和猪蹄。”小溪撩起篮子上盖着的布,一股浓郁的肉香瞬间弥散在小院,担心太凉了口感没有刚出锅时香,小溪又把肉放回了锅里温着,虽然是吃过饭送来的,但却并没有凉透,还是有些温度的。
  “妈呀!这味道我太香了,就着这香气我能多吃一碗饭。”大哥陈家兴闻到香气夸张的说道。
  “是啊!弟妹这厨艺就是好,无论什么食材到你手都能做得这般香气浓郁,有时间弟妹一定要教教我怎么做出一锅可口的饭菜。”大嫂走到篮子前看着色泽诱人的卤味,轻声说道。
  “小溪,这真的是猪头肉?看起来怎么有点不像,还有大家都嫌猪头不好吃,很少有人浪费银钱买它吃,没想到它竟然也可以做的如此香气浓郁。”如果不是顾忌自己公公的身份,陈父都想上手抓一块猪蹄吃了,他实在是受不了这香气的诱惑了。
  “爹,这确实是猪头肉,只是我用的调味料有点多,它有些变色而已,不信您尝一口。”看到双眼放光的公公,小溪就猜出了她的心思,立马开口说道。
  “真的吗?那我真尝了。”说完陈父就上手抓了一块早就看上的猪蹄,放进了嘴里,“嗯!这也太好吃了吧!之前我还觉得猪蹄上没有肉应该很难吃,没想到这筋头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都多大年纪的人了,怎么还像个毛头小子一样贪吃。”陈母瞪了自家老头子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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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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