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李白),南朝正是在您的治理下,才滋生出许多高洁之士。” “但就如这红糖冰粉,冷于其表,内心炽热,心念高堂天子。” 意思就是…… 在南霆烨的治理下,南朝国泰民安。 有识之士无用武之地,便归隐山林。(原文意为不参与权势斗争而归隐,朱弦月借红糖冰粉改了含义) 倒是说得南霆烨很舒坦。 在气头上的南霆烨,属于看什么都不顺眼。 朱弦月的美食加言语,倒是分散了他的注意力。 “你倒是懂了不少。” 朱弦月是包衣出身,做了大宫女这个位置,能被人尊称一声姑姑,也不过是略识得几个字罢了。 朱弦月连忙道:“在万岁爷身边,强将手下无弱兵,即使万岁爷没费心,奴婢也总能学到些东西的。” 好一句“强将手下无弱兵”,更是让南霆烨打心底里高兴。 他年轻时被封为大将军,领军打仗。 后来做了天子,需安定朝堂,不再带兵。 倒是有几分怀念那战场上的硝烟和灭敌的快感了。 他端起来尝了尝。 里面还有花生、葡萄干等物。 确实口味极佳。 一碗下肚,心中的火气降了不少。 对于自己刚刚迁怒于朱弦月的事情,也有几分愧疚。 不过。 天子就是天子。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 他不会有错。 “朕记得……你入宫多年了。” “回万岁爷的话,奴婢十六岁入宫,如今已有八年了。” 嗯,明年就该出宫了。 像朱弦月这种宫里的“老姑姑”,因年岁太大,出去后也不会找到什么称心如意的郎君。 不过手里倒是积攒了许多银两,下半生不仇。 古人命短,朱弦月这个年纪,就算是老姑娘啦。 南霆烨便问了句:“……可有婚配?” 朱弦月面色微红,道:“并没有。” “奴婢是老姑娘啦,若来日得隆恩出宫,也会找个尼姑庵,带发修行的。” 南霆烨对这回答还是挺满意的。 这弦月,心里挺干净。 南霆烨本就在如贵人处吸了些不可明说的香料。 此刻也是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 情不自禁地拉住了朱弦月的手。 朱弦月没有挣脱。 她是奴婢,别说南霆烨碰她了,就是白嫖,那也是她的福气。 南霆烨把她横抱起来,放在龙榻上。 不一会儿,殿内传出来淫靡之声。 外头守着的赵成德会意,倒是一笑。 这弦月啊,也算是给自己挣了一条出路。 只是这路途,太过艰险。 成为南霆烨的女人,的确高人一等。 但比起出宫后无忧无虑的生活来,还是少了些自在。 罢了,事已如此,多说无益。 这一夜,养心殿叫了三次水。 南霆烨已经许久没有如此放肆过了。 多是像批阅奏折一般了事。 他是朕没想到,已经二十四岁的朱弦月,竟比那刚及笄的女子还要水嫩。 让他一时间爱不释手。 若不是朱弦月最后哭着求万岁爷不要了,他还不会停下。 如此,一夜也就过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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