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个女人,最大的愿望不就是能在家里相夫教子吗? 朱弦月甩开他的手,道:“萧青云,从现在开始,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朱弦月,你这是忘恩负义,你忘记我曾经怎么对你的了吗?” “你怎么对我的?” “我……”萧青云哑然。他对朱弦月算不上多好,更应该说是朱弦月经常用自己的月例银子接济他。 那都是原主那个恋爱脑心甘情愿的,对此朱弦月不多说什么,也没有把银两要回来的理由。 可如今她来了,断不会走原主的后路……原主在被心上人送给沈公公的那一夜,已经活生生吓死了。 “月儿,你那么爱我,不会轻易放弃我的。你之所以这样做,只是气我把你送给了沈公公……” 萧青云还不知当晚和朱弦月被翻红浪的人是沈景翊。 他接着道:“不若这样,今夜你我在御花园假山后相见,我……让你舒坦舒坦,你待如何?” 如何?朱弦月恨不得给他一个大耳光。 萧青云这是认为,朱弦月委屈了。而委屈的女人,只要你亲亲抱抱就能哄好。 “不好。我走了,以后再也不见。” 朱弦月扭头就走。 萧青云觉得朱弦月薄情,可光天化日之下,他又不好追上去,只能在原地急的干跺脚。 …… 朱弦月来到了蔷薇宫。 姝嫔秦可卿看上去是真的“喜欢”她啊,她一来,就从花房宫女升为蔷薇宫的一等宫女。 不仅有自己休息的小房间,还能去姝嫔身边贴身伺候,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窥见圣颜。 “你可真幸福啊,姝嫔娘娘最是体恤下人了。” “咱们蔷薇宫的一等宫女,过得比皇上的常在、答应还要好。” 其余人羡慕不已。 很快,秦可卿就让人来传朱弦月去伺候。 …… 蔷薇宫内殿。 秦可卿喜欢调香。 她的内殿,有一股特殊的香味,让朱弦月闻了以后觉得身体不适。 朱弦月皱了皱鼻子,细细分辨。 确认这香味中没有对孕妇不利的药,才放下心来。 ——那夜荒唐,易孕体质的她一定怀上了沈景翊的孩子。 只是因为时日尚短,没有反应罢了。 “月儿,你过来,替本宫宽衣解带。” “是。” 朱弦月走过去。 秦可卿站在铜镜前,看着里面的自己和朱弦月。 “……本宫美吗?” “娘娘芳华绝代,奴婢都不敢正眼看娘娘,怕被美瞎了眼。”好话谁不会说呀。 “呵……” 秦可卿却冷笑一声。 从铜镜中,她能清晰地看出自己和朱弦月的区别。 朱弦月胸脯鼓鼓,纤腰细细,宫女裙衬托得她凹凸有致,引人遐想。 反观秦可卿自己……却是平平无奇。 每次侍寝,沈景翊甚至都忽略她这里,直奔主题。 沈景翊不是急躁之人,他这样做,只是因为……那儿实在没什么好探究的。 秦可卿不禁想,同样是女人,怎么她们差距那么大? 朱弦月,到底是怎么长的……怎么……这么…… 她都想戳一戳,看是真是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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