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徽予:“……” 偌大的王府,不是没有不能管事的。 不过新妇进门,总要让她们自己安排嫁妆和陪嫁奴仆。 既然朱菀菀和朱弦月都管不了,沈徽予也只好先让自己的奶嬷嬷去打理这些事。 堂堂摄政王府,有两位平起平坐的王妃,却让一个奶嬷嬷执掌中馈,传出去肯定会让人笑话的。 沈徽予脑海中闪过一个想法—— 若是朱弦月没被禁足,她一定会在他来之前,把王府打理得妥妥帖帖。 没出嫁之前,朱弦月就是京城贵女的典范。 人人都言,谁若是娶了朱弦月这种识大体的女子作宗妇,定会星耀门楣。 …… 朱菀菀住在摄政王府的柔光殿。 在沈徽予心中,朱菀菀柔情似水,正合这殿名。 而之所以让朱弦月住在同心殿,是因为沈徽予希望朱弦月能和他一条心,服从他,满足他的一切想法和要求。 芙蓉帐内,朱菀菀面色苍白,小口地喝着粥。 见到沈徽予前来,她挣扎着起身。 “臣妾给王爷请安……” “免礼。你身体不好,往后见着本王,不用行这些虚礼。” “臣妾谢过王爷……咳咳……” 朱菀菀重重地咳嗽着。 她的身体是真的不好,不过却不是从小就养在乡下的缘故。 她这不足之症,是娘胎里落下来的,和朱夫人有关。 但她会说是因为朱弦月抢占了她的位置,让她只能在贫瘠乡下长大,才害得她身娇体弱。 以获得别人的怜惜。 “臣妾福薄,身子不中用,暂时无法执掌中馈。不过……臣妾从今日便开始学习……既然身子弱,那便多花一些时日……一上一上一上,总能撑起这王府来的……” 朱菀菀说完以后,便等着沈徽予的夸赞。 结果,却捕捉到了沈徽予眸中的一抹嫌弃。 她不知自己做了什么错事,又或是哪里惹到了沈徽予。 半晌,沈徽予开口解释道:“那首诗,其实是一上一上又一上,看看行岭到头上;乾坤只在掌握中,五湖四海归一望……”(注:出自司马光《登山》) 这首诗本用来激励努力之人,却被朱菀菀说成了一上一上一上…… 幸亏这只是在他面前。 若是让其他人听了,还不知会怎么笑话他呢。 看来,往后出门,还是带着朱弦月比较好。 朱弦月不仅博闻强识,对很多事情的见解,甚至都能让他觉得眼前一亮。 沈徽予虽然是个渣,可在文学造诣和政治谋略上有过人的天赋,不然也不会成为瑾朝的摄政王。 此刻他发现了朱菀菀的……愚蠢,虽然知道自己不该嫌弃朱菀菀……可……有些事情就是不受控制…… 沈徽予身体后移,本想不动声色地和朱菀菀保持好距离。 可朱菀菀如何能看不出来? 该死的,都怪朱弦月,要不是她没把王府打理好,她至于在沈徽予面前出丑吗? 沈徽予又道:“既然你身体不适,那本王先去看看月王妃。” 他起身就要走。 朱菀菀顿时眼含热泪。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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